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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一章 里病外治(六)

聚集在海边小镇等待着命运降临的新英格兰人,还有将近一千。

这群人中的治安官,罗伯特·丹尼斯,正在尽可能安抚这些人,并希望从人群中寻找几个能说会道的,去和那些所谓“被复仇冲昏了头脑而毫不理智”的阿卡迪亚人,进行交涉,允许他们撤回新英格兰。

罗伯特·丹尼斯,是典型的军功地主,其实普鲁士也有和他一样类型的人,只不过普鲁士叫“容克”。

长子继承,次子参军、打仗、杀人、获封土地。标准的军国那一套。

正所谓,一步快、步步快。像是罗伯特·丹尼斯这种人,先走一步,这时候是治安官,那么基本上他的后代就能混到加拿大的顶层圈子。

比如他的曾孙,是加拿大总理罗伯特·博登。最出名的事迹,就是作为加拿大总理,参与一战,并随后血腥镇压了一战结束后赤旗遍地时蔓延到加拿大的工人运动。

不过现在嘛,英属加拿大还并不存在,他这个早期的“开拓者”,此时也只是个上尉,作为安纳波利斯山谷地区的治安法官。

鉴于之前他参加了乔治湖之战,因功受赏,得此地的一大片土地。

在随后的阿卡迪亚人大驱逐后,又从新英格兰招募了一些农民来此常驻。

应该说,这些人过了两年“好日子”。

土地是耕地。

房屋原本就有,把人赶走之后入驻即可。

最闹心的水利设施和灌既堤坝,这里之前也已经建造了不少。

总之,鸠占鹊巢,肯定是比自己搭巢要舒服。

只不过,也仅仅是两年的好日子。

算到现在,也就两年时间,阿卡迪亚人在大顺的支持、和法国正规军的帮助下,回来了。

不但回来了,居然还有些不可理喻地非要复仇。

有句话讲得好,要么不作恶,要作恶就要斩草除根。

随着大顺参战,法国在北美抗住了,那么斩草除根已不可能。于是,既做了恶,又没有做到斩草除根,那么报复随之而来也就是必然之势。

像是罗伯特·丹尼斯,这属于是军事贵族,虽然是比较低级的军事贵族。他既参加过战争,也参与过屠杀和驱逐阿卡迪亚人,若是被人杀了,这就属于愿赌服输,倒也没啥。

只不过,其余的那些定居者、迁徙者、或者叫开拓团成员,就有些过于悲哀。

简单来说,属于是被侵略者奴化后的一群人。

这些从新英格兰跑来的,来此耕种的,大部分是爱尔兰人。

1609年,英国全面入侵了爱尔兰,随后便是一场殖民和“人要换种”的活动。

大量没收了爱尔兰地主的土地,成为英国国王的土地。

然后再让地主过去,然后将北爱尔兰的土地,承包给大商人、大地主。

每个大地主、大商人,都可以承包3000英亩。

而鉴于那时候英国人口稀少,缺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土地,所以每个承包北爱尔兰、阿尔斯特地区种植园的地主,需要容纳至少48个信新教、效忠国王的英国佃户或者苏格兰佃户。

大量的爱尔兰人被剥离了土地,甚至当佃户都没资格。

而开发北爱尔兰的种植园,是需要钱的。种小麦,那也叫种植园,并不是只有种甘蔗种棉花才叫种植园。

伴随着北美的开发、弗吉尼亚公司种粮食破产后该种烟草开始赚钱后,北美殖民有利可图。

资本是有腿的。

是投资北美种烟草呢?

还是投资北爱尔兰种麦子?

而英格兰人、苏格兰人,也是有腿的。

同样是面对招工。

是去比他妈英国还阴冷的北爱尔兰、阿尔斯特省?

还是去北美?

于是,那些拿到土地的大地主、大商人,肯定希望英国这边放开禁令啊:原本的禁令,是禁止爱尔兰人当佃户。

现在,既不让爱尔兰人当佃户,而能当佃户的都往北美跑,我花了大笔钱在阿尔斯特、北爱尔兰弄得地,难道我自己种吗?

没有佃户,地主吃屎?

没有种植园奴工,种植园主吃屎?

没得办法,谁是统治阶级谁说话好使,那就只能放开北爱尔兰的佃户限制,允许爱尔兰人当佃户。

显然,这么一放开,爱尔兰人在北爱尔兰人的数量开始恢复;苏格兰英格兰人在北爱尔兰的数量减少。

于是,可想而知,反抗也就开始。

反抗,被杀。

被杀,继续反抗。

一波一波又一波,杀到最后,北爱尔兰彻底奴化,南爱尔兰则顶住了,由此埋下了日后爱尔兰南北的差异和分裂。

而同样的,因为之前大量的苏格兰人,进入阿尔斯特种植园,和爱尔兰人进行了通婚,产生了苏格兰—爱尔兰一系。

众所周知的因素,1714年开始,苏格兰那边的斯特亚特家族完犊子了,迎来的是汉诺威一系的新教家族。

这些苏格兰—爱尔兰人,再度不受待见。

二等人、三等人,实在混不下去了,那也继续往北美跑。

1714年之后才跑,说句难听的,吃屎都赶不上热的。

1714年的时候,大量的地主、商人、土地投机商、先去的一群人,已经把北美东海岸十三州的地,能圈的都圈成私有的了、能占的也都占了。

于是,这才有了北美的“游骑兵”、“边疆人”、“和印第安人边境摩擦”的主力,是所谓的“苏格兰盗马贼和爱尔兰羊倌”。

包括十三州建国之后,汉密尔顿收酒税,第一波重拳出击,出动15000军队镇压的那群人,实际上都是这一批人。

简单来说,他们在爱尔兰,是被人夺了土地、或者被强制迁过去的佃户,地都被抢走了。

等到了苏格兰英格兰合并,又成了三等人,基本等同于大顺的“无资格科举”的政治地位。

换个王系之后,混的更惨,只能往北美跑。

跑到北美,发现好地方都被人占了,都被私有了,没得办法,继续往边境跑。

也就是这群人,在阿卡迪亚人被驱逐后,他们是最乐意来的。因为但凡在东海岸有个百十英亩土地,谁肯舍家弃业的往苦寒之地跑?

迅哥的话,用在他们头上,也真的契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怯者抽刀,向更弱者。

比如宾夕法尼亚州的帕克斯顿男孩,他们基本都是这些苏格兰爱尔兰人,实际上就是奴化政策成功后的新教爱尔兰人。

印第安人真的是在宾州和他们和平相处,千余里外的地方在打仗,和宾州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帮子帕克斯顿男孩,趁着过年晚上,去把人印第安人的村子给屠了,说是要“未雨绸缪,万一将来这些印第安人也反抗呢”?

宾州的人要弄死他们,因为宾州还有很多印第安人部落,贵格会是和平主义者和印第安人签了互不屠杀的条约。

这群帕克斯顿男孩,组织了军队,一波都冲到了费城了,要土地。

结果也真的就是费拉不堪,被人讲了一通什么“私有土地不可侵犯、圈地是合法合理的、你们不要违背法律和永恒公理”的屁话,就怂了,散了,被说服了。

有一说一,真要说有什么民族性、文化传承什么的话,北美这群种地的,真的是怂的一批,和东边帝国的那群种地的,完全不是一样的战斗力。

现在种地的、边境人、后期的红脖子,这个男孩、那个男孩,这个守护者、那个誓言者,真的是一脉相承。

欺负弱者,一个个呜呜喳喳,可勇勐了。剥个印第安人的皮啊、殴打一下黑奴啊、给混血人弄焦油和羽毛啊,可擅长了。

真到见真章的时候,要干大事、面临真正强大敌人的时候,费拉不堪。

纽堡兵变,都他妈的确定不发军饷了、说好了的退伍金不发了、说好了的没收地主土地补偿也没了,这还不直接哗变、兵变,竟然散了?

谢司起义,已经土地兼并到那种程度了,见到官军一去,连打都没打,直接跪了。哪怕是宋江呢,还知道个招安之前得杀人放火啊,哪有官军一到打都不打直接跪的道理?

威士忌酒税起义,声势浩大,已经联县联州了,正规军一到,还没等打呢,先把头领献出来了。

这份这个男孩、那个男孩的红脖子传统的费拉不堪,一直传承到国会山事件,都冲进国会山了,依旧还是怂。

所以,这群人就是欠教育。

这是病,得治。

怎么治?

让边疆外的敌人,比地主和土地投机商更可怕、比贵族国王大土地囤积商更可怕,他们就知道该打谁了。

这就叫“因材施教”。

敌人还是那群阿卡迪亚人。

只不过,真正的“可怕”,并不是靠个人的勇武、个人的勇气、个人的复仇信念,去单打独斗。

真正的“可怕”,靠的是纪律、阵型、团结、听指挥。

当然,这是战略上的可怕。

而现实的感性感知上,安纳波利斯山谷的复仇屠杀,无疑给这种战略上的可怕塑造了一个基础。

虽然刘玉用法语歌告诉阿卡迪亚人了,要“要懂得怎样斗争!赦免那些悲惨的人们。让真正的敌人后悔拿起刀枪”。

他们唱歌倒是唱,但是显然距离真正理解这句话,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反正杀也杀了,事儿就别浪费了。

大顺这边派到加拿大的人,倒是未必能想这么多。

但是,大顺之前刚在直布罗陀用钻天猴烧了镇子,把经历过恐惧的英国兵俘获后,都出于“仁义”给送了回去。

效果显着,英国也没出现“同仇敌忾”的情绪——买官制、团长所有制、贼配军、拉壮丁醉汉入军、士兵穷的在北美扛活卷的北美劳工怨气冲天的军队,怎么可能会有“同仇敌忾”的这么高级的东西——反而是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恐战、尤其是恐防守战的情绪。

大顺派到加拿大这边的人,都是经历过直布罗陀之战的,主将陈青海更是往伦敦送战俘以恐吓的直接负责人。

由是,大顺这边边做了个好人:这些亲眼目睹了安纳波利斯山谷复仇的人,就别杀了,送回去吧,帮着宣传宣传,也有利于“让他们后悔拿起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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