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勇转身,看着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面的谢春华。
“老同学,你怎么在这?”覃勇不由悄悄的把手松开。
季芸似乎感受到了异样。
也用两只大眼睛上下打量面前的女孩。
一身白色连衣裙。
脚上穿着一双细跟凉鞋。
鞋跟不算高,大概五厘米,整个人看起来比较高挑,加鞋应该有167左右。
看起来跟173的覃勇差不多高。
甚至还略微高一些。
头发乌黑,披散在肩头,此时她的眼睛真伤心的看着覃勇。
季芸下意识的挽紧覃勇。
眼神却有点示威似的看着谢春华。
“老同学?”谢春华不知道是重复了一遍还是别有意味,她说了这三个字,然后就直直的继续看着覃勇。
覃勇似乎感受了谢春华的情绪有点不太好,咳嗽一声:“呀,你吃饭没?”
“没吃!”谢春华快速回答。
“怎么?要请我吃饭么?你身边这位不介绍一下。”谢春华笑了一下。
覃勇正要说话。
季芸却已经抢先说话了:“不过我们刚吃完饭了,要不下次请老同学?”
覃勇转头看着季芸。
季芸脸红红的低下头。
谢春华张了张嘴:“哦,你们都吃了,这位是你女朋友?很小巧嘛,看起来像初中生啊。”
“我哪里像初中生了,倒是某人身材还像小学生。”季芸像是炸毛的鸡,立即反击。
“你说谁小学生,奶牛了不起么?”谢春华看了眼季芸的胸脯,小声嘀咕了一句。
覃勇捂住额头,他没想到这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竟然是这样火药味十足。
“我说……”覃勇想缓和下气氛。
季芸和谢春华却同时说:“闭嘴!”
两个女子就这么大眼瞪小眼。
覃勇明智的选择了闭嘴……
坐在省城的一个高档茶馆后。
谢春华的第一句话就是:“二十万钱是很多哈?”
这句话嘲讽的意味十足,潜台词则是说覃勇是个骗子。
当初填志愿明明说的全部填的京城,结果,他考了个第一,拿了二十万奖学金,去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学校。
谢春华一直还期待覃勇考研到京城,在班级群里也想方设法打听覃勇的具体联系方式。
结果,寒假回来,自己不过是在省城逗留两天,却不曾想竟然遇见了覃勇。
冒起的巨大惊喜还不到一秒,就被现实无情的击得粉碎。
他身边竟然有一个女孩子挽住他的胳膊,两人挨得那么近,不用说这肯定是恋人关系了。
谢春华只觉得脑袋嗡的一下。
所有的血似乎都冲到脑门上去了。
一再告诉自己要冷静,但是她却没法冷静下来。
那人成了别人的男朋友,与自己同窗13年,从学前班到高中毕业。
一直一个班,这种缘分即便很多夫妻都不一定有这么久。
前后排的距离,13年的朝夕相处,一直以为就这么走下去,自然而然的就会在一起。
她明明也感受到那人也对自己有好感,却阴差阳错,终究分道扬镳。
那个小学没事就在后排偷拽一下自己麻花辫的顽劣小子;
那个时时与自己争第一的大男孩;
那个看见自己不舒服,可以背自己去卫生院找医生,并护送自己回家的男子汉;
那个因为自己不开心,而做各种幼稚行为逗自己笑的男人……
终究……
终究是别人的了。
谢春华看着一脸警惕注视着自己的季芸,她心里苦涩得像是塞满了一肚子黄连。
季芸心里一直在比较自己和眼前这个高挑美女的差距。
她一会自信一会自卑,心情也是复杂之极。
季芸不是没想过如覃勇这样优秀的男孩子,高中会有女孩子喜欢。
但是没想到竟然是这样有气质的一个女孩。
她是那种一看就很干练,走路都能带风的飒爽巾帼。
或许她与覃勇才是最配的吧。
覃勇现在的事业,自己一点忙都帮不上,除了撒娇除了满心的喜欢,似乎真的没其他为他做的了。
她应该不一样吧,能在京城上大学,能力肯定很强。
季芸很像说:要不我退出……
不过这想法只是一闪而过,一想到自己失去覃勇,她似乎心都要停跳了。
光是想想那样的场景,她就小脸卡白。
覃勇发现了二人的一场,尴尬的咳嗽一声。
“喝茶,这普洱不错哦!”覃勇有点心虚。
实际上他心虚来自前世。
一个是初恋,一个是老婆。
两个人竟然这么相遇,真心是老天捉弄。
想起前世,自己订婚后,在县城遇见谢春华,两人彼此说了一句:“好久不见!”
然后一起吃了一个饭,那次还有一个初中的好兄弟一起作陪。
或许那句好久不见包含的更多是对命运的感慨。
而这次,没了挡箭牌,覃勇一时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窗外车水马龙,窗内……
雅间里。
静寂无声,茶水泛起的香味慢慢弥漫住了整个房间。
季芸没有动那茶杯。
只是挨着覃勇,吊住了他的胳膊。
脑袋微偏。
无声的宣示,此刻她就像一个战士,勇敢无畏。
谢春华眼神清澈,嘴角挂起了一丝莫名的笑意。
她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有那么多回忆,有那么多美好,校园的洋槐花开了13季,我就和他一起静待花开了13季,这半路杀出来的一个程咬金就想让我退缩么?
谢春华的字典里什么时候出现认输二字了?
覃勇忽然感觉自己头皮有点发麻。
他感觉要发生什么大事。
果然,谢春华开口的一句话就让覃勇差点跳了起来。
“季芸是吧?别得意,谁笑到最后还不一定呢?我从5岁就认识他,直到现在,每年在一起的天数超过200天,13年就是2600天,你呢?有150天没?”谢春华开始进攻。
季芸一听这话,先是一愣,随后自信的说:“那又怎么样?过去的时间你还能找回来不成,我以后可以陪他到死。80岁算,还有62年呢,你算算多少天?”
谢春华眼睛一眯:“哦,是么?你就这么自信你以后能一直陪着他?”
“无比确定!倒是你,既然都已经错过了,你何必念念不忘。你在京城,有大把优质的帅哥任你挑选,你何必看上这个歪脖树呢?”季芸说。
“大片森林还是让给你,这个我家门口的歪脖树,你别惦记不更好,我这人懒,不想走太远。”谢春华也不示弱。
两人眼看就要唇枪舌战一番。
覃勇连忙做了一个暂停的手势。
“干嘛呢,干嘛呢?还能不能好好喝茶了,至于吗,至于吗?我又不是香馍馍,再说了,感情的事能勉强么?”覃勇说。
“不能勉强,你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谢春华问。
“你对她多好?”季芸大眼圆睁,一副你不说清楚要你好看的模样。
覃勇一个头两个大。
摸了下脑袋:“老同学,我们从学前班到高中毕业一直在一个班,认识这么多年,你说你要有个头疼脑热的,我能不管么?”
“你撒谎,你明明喜欢我。”谢春华声音一下变大。
“呃,我……我有喜欢过你,不过后来认真想了一下,那种喜欢……那种喜欢不是爱情。”覃勇结巴的说。
天地良心,前世他可能对谢春华的爱要超过季芸。
毕竟是初恋啊!
但是也正因为前世他爱谢春华更多,结果却是两人互道珍重,没有走到一起。
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通过两年多的异地恋,实际他们并不是那么合适。
谢春华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她实际是一个女强人的命。
覃勇前世天生咸鱼,说好听点是十分容易满足,说难听点就是没有上进心,得过且过。
正要跟谢春华结婚,大概率两人过不到一起。
因为谢春华一直有一个向上的心,她很小的时候就说,她长大了要么去京城,要么去魔都。
让她的孩子只在这两个城市长大。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着覃勇。
覃勇记得当时,他傻笑着符合:“哎哟,那你只能找个京城的或者魔都的男的才行哦!”
结果得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脚背还被踩了一下。
现在回想去前世小时候的事,自己还是真蠢啊,听不懂谢春华的话里的内涵。
实际上,谢春华当时应该是要给自己一个提醒吧。
后来自己发挥失误,只进了镇中学,她明明中考比自己考得好很多,可以去县中,结果居然和自己同班。
覃勇有点呆呆的想着前世的往事。
忽然发觉原来不知觉中,谢春华竟然也做了如此多的事,并不是真正有缘分,才同班13年。
她……
覃勇百感交集,一时竟然没了语言。
季芸和谢春华似乎都感受到了覃勇的情绪变化,没有再针锋相对。
而是都把目光看向了他。
覃勇带点歉意的看着谢春华。
“不管怎么样?这里我只能给你说抱歉,我现在有女朋友了,未来我会和她结婚,所以……老同学,我们就做永远的老同学吧。”覃勇说。
谢春华心里似乎什么东西碎了,她尽量装成平静的样子,端起普洱呷了一口。
“我还是喜欢喝奶茶,茶太苦了。”
说完再没有说话,站起来就走出了雅间。
季芸呆呆的看着谢春华消失的地方,转身看着覃勇。
“覃勇,你是不是也爱她?”季芸的声音无比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