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锐你个墩儿上的么么!自己废物,只会收钱就算了。
三战三败,打战你不行,逃命你第一!
悔不该不听李书袋的话,害得老子的弟兄们哟……”
秦雄痛骂自己的废物上司,又怨恨自己决断错误!
但再怎么样的宣泄与谩骂,却也改变不了,刚刚经历了一场大败。
还好自己舍生忘死断后,总算让兄弟们逃了出去,但自己却未必逃得出去了。
此刻他身上铭刻各种符文的皮甲上尽是鲜血,有自己的,也有妖族的,可谓狼狈得很。
虽然秦雄骂骂咧咧,但还是马不停蹄的狂奔,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此刻狂风吹拂,战场的硝烟弥漫,而隐藏在这硝烟下,有一群人双手着地,身上抹上了一层灰色的能量,见到秦雄顿时两眼放光,仿佛狼群般向秦雄追逐过来。
“艹!灰狼卫!我不过只是一个司马,下这么大血本做什么!”
秦雄恨不得自己多长两条腿跑得更快一些。
但比较起专门追逐捕猎的灰狼卫来,秦雄很快就被灰狼卫给追上了。
秦雄背靠山坡,果断拔出西凉剑,打算与这些灰狼做最后生死一搏。
“老子大好头颅再此,你们谁人敢上来取!”秦雄面对数名灰狼卫大声喝道。
灰狼卫们仿佛被吓住了,没有马上冲上去,仅只围着秦雄周围,围而不攻!
秦雄见到这幕不由暗骂,“这几个灰狼卫明显想要等到我力竭再动手,实在狡猾可恨!”
秦雄再等了一会儿,但这些灰狼卫仅只游弋自己周围,丝毫没有要与自己一战的意思。
但秦雄知道,如果自己转过身继续逃,那这些灰狼卫,绝对会再追上。
这就是妖族灰狼卫的恶心之处,他们正面战斗力不强,但极其善于追猎。
喜欢把对方拖得疲惫后,再用最小的力量进行围杀,就仿佛是狼群狩猎一般。
秦雄此刻不怕这些灰狼卫拼命,怕的就是他们不拼命。
他被这些灰狼卫们缠住清楚知道,等到妖族大军打扫战场时,自己必然会成为瓮中之鳖,那就真的死定了。一时间,秦雄也有一种人生至暗时刻的绝望感觉。
秦雄大声喊道:“老子秦雄此生定要封侯拜相,匡扶仙朝,怎么可能会死在这里!”
顿时胆气自生,决定要跟这些灰狼卫狠狠拼一波,否则自己就真走不了了!
就在这时,一道飞矛由远及近,精准而凶狠的扎在了一名灰狼卫的脊椎上。
灰狼卫被死死的定在地面上,飞溅出来的鲜血洒了一大片,出血量大的惊人!
鲜血横流,灰狼卫想挣扎着爬起来,但也只是让它身上的血流得更快,没一会儿就死了!
灰狼卫们抬起头来,看着这飞矛来的方向,却见到山峦上有个阴影,由远及近蔓延笼罩而下。
人是什么人看得不是很清楚,但他手中握着的血色长枪却很清晰,腰间上还挂着数根类似的标枪。
“是血枪……是血枪!”灰狼卫们看着这一根染血的标枪,顿时面色惊恐。
灰狼卫们再也管不得秦雄,在见到这根血枪后,转身便逃离了,深怕慢了一步,便会被血枪给捅死,比较起追击时的从容不迫,此刻撤离更是风驰电掣。
“老子,得救了!艹!”秦雄长松了一口气。
向着山崖的方向而去,走近后,秦雄才清楚见到这看起来高大的身影下有张稚气的面庞。
难以想象这是个只靠一根长枪便威慑得那些灰狼卫们仓皇逃离的人。
“小兄弟就是近来在边境名声鹊起的血枪吗?!我叫秦雄,多谢小兄弟相救!”秦雄道,“不知道小兄弟怎么称呼?”
“李适。”少年打量着秦雄,开口道:“你是将军?你看我跟着你当兵吃粮怎么样!”
“额……”秦雄有些目瞪口呆,心中想着这该不会是某人安插在自己身边的暗子。
但转念一想,老子不过只是个普通司马,这里也不过只是一处边塞荒漠。
以这少年的实力,还需要在自己身边做暗子!?
谁家资源多的这么闲!
“怎么,不能从军吗?”李适看着秦雄满脸的犹豫也不多问,便准备转身离开。
“可行,可行!”秦雄连忙道,“能够由李适兄弟你这样的人才加入,我更是求之不得。”
秦雄思索着,莫非自己有着传说中的王霸之气?
哪怕这等随手击杀灰狼卫的凶残,也都磕头就拜,认自己做大哥。
摸了摸自己满是络腮胡的下巴……
嗯!帅不帅不知道,但自己还是很有男子气概的。
李适成功混入到秦雄的队伍,想想自己这半年的经历还真是奇幻奥妙。
自己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虽然天生神力喜欢打人,但在现代社会这天赋给自己带来的唯一作用,就是大学毕业后搬砖搬的多一点,但工资不见涨,还不够自己吃饭的!
然后某一天搬完砖一觉醒来,便来到这见鬼的世界。
要说唯一的好处人也变年轻了,占了几年的便宜,现在大约十五岁。
进到一个村子时,有个公子哥看自己脸长得帅,就派家丁过来抓自己去做**。
然后那些家丁就被李适失手打死了,就算是那个公子哥也被打死了。
没办法,当时刚穿越,李适没想到拳头的力量比在原本所在世界的拳头力量更大。
所以没有收住力,一拳就直接就把扑上来的家丁给打死了。
当时,不但那公子哥惊呆了,就算李适自己也惊呆了。
然后李适就下定了决心。
怀着打死一个是打死,打死两个也是打死的心态,心一横,把这些人都打死了。
所以,村子李适是进不去了,一边向深山老林中躲避,一边思索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在深山老林中,李适一路横行,路上遇到的什么豺狼虎豹,见到打死就是了。
尤其为了避免还需要自己去找食物,李适每次吃完,还会留下一块血淋淋大腿做诱饵。
可惜在森林里钓鱼钓了一两个月后,好像动物们对血腥味都不敏感了。
真不明白,血淋淋的虎大腿难道不香吗?
李适想要吃肉也变得困难起来了,尤其是自己食量大,没肉的日子真的很难熬!
不过,还好李适到底成功穿过那一片山林,来到平原上。
然后李适知道这里是大仙国与妖族边境,而且因为各种原因逃命到这里的人还不少。
只要不是本地人,十个有九个是犯了事的,而大仙朝的官方为了管住这些人,便弄了一个悬赏,只要猎杀妖族的人,就能够换取到生存物资,甚至能够赦免罪责。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适花了半年时间靠着一手标枪射死人,混出个血枪名声。
说实话,游走在生死间的感觉,李适还是感觉很不错的。
至少对于突然来到这世界的李适来说,这种感觉让自己真正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至于救秦雄的理由,纯粹是李适看到妖族与大仙朝的战争,感觉比较起单人的生死搏斗,还是在战场上看着千万人在眨眼间死去,令自己感觉更加血脉喷张。
没有错,离开了那个法制健全的社会,李适心中的猛虎被释放了出来。
丝毫没有那种失去了法律保护的战战兢兢,有得是老子终于能合法杀人的畅快。
再加上李适自己除了打打杀杀生生死死,还真不知道有什么东西还能让自己所触动。
所以,在听到秦雄死前大声咆哮,好像还是个官时,便打算通过秦雄进入到军队中。
毕竟李适只是放开了心中的兽性,变得崇尚暴力,又不是脑残天真。
自己去报名参加军队,肯定从大头兵做起,但通过救了秦雄再去参军,自己要求不多,从伍长做起不过分吧。
一路上秦雄与李适交谈,倒也不觉得李适难打交道。
因为,秦雄问什么,李适就会回答什么,至少看起来相当真诚。
当然要是问道家中可还有家人之类的问题时,李适也直接以孤儿出身来回答。
“李适小兄弟,现在我们大仙国与妖族交锋越发激烈,正是需要你这样人参与,不如你做我的亲兵怎么样!”秦雄看着李适忽悠着说道。
“你会冲锋陷阵在最前线吗?”
“不会!”
“做你的亲兵能冲锋陷阵在最前线吗?”
“肯定不会!”
“你怎么当的将军,连冲锋陷阵都不会,我当你的亲兵有什么意义!”
“我特妈……你这么纠结冲锋陷阵做什么,你就不怕死吗!”
刹那间,秦雄感觉天被李适给聊死了,这是神经病吗?
谁人上战场希望当炮灰的!
亲兵这种兵种可以说只要主将自己不去寻死,那亲兵可以说是战场上最安全的兵种了。
最重要的是,就算是有什么功劳,主将能捞到的,亲兵也能喝口汤啊。
这么高回报低风险的战场职业,居然被嫌弃了?
居然被这个家伙给嫌弃了!
秦雄现在有点方,总感觉自己的思维跟这个李适的思维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