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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条令

万历新明宫内宫外第二百零三章条令宗藩大会的落幕并不意味着整个宗室问题就立即得到完美的解决。

其中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世袭罔替亲王的问题。皇室必须有宗室屏藩,作为平衡勋贵、文官之外的第三股势力。此前的历代皇帝因为靖难之乱的心理阴影,将宗室完全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实际上造成了皇权的自限。

如今,朱翊钧通过让宗室开办工厂、分配殖民地矿藏的方式,让他们在经济上不完全依赖宗禄;同时,开放宗室科举之禁,让他们能够进入中下层行政管理体系;最后,还需要确定世袭罔替的亲王,来确定将来“保皇党”的核心力量。

因为李太后的原因,潞王这个世袭罔替在所有人的预料之中;周王因为在宗藩问题上全力支持皇帝,初代周王作为成祖的同母弟弟,也获得了世袭罔替的尊荣;郑王尽管在宗室里面算是小宗,但郑王世子是格物院首任院长,郑王本人被任命宗人府宗正,这个世袭罔替谁也挑不出理来。

除了上述三家之外,其余大宗对世袭罔替也都眼热的很。这时候去年听了郑王世子传出来的话,削减自家田地的几位王爷有福了——他们将自家土地或卖或送,最后保留的土地都在两万亩以内,而朱皇帝必须对支持自己政策的宗室给予表彰。

于是,去年差点被家人骂成傻子的靖江王、晋王、鲁王、秦王、蜀王被皇帝册封为世袭罔替亲王——也让其他二十多位无动于衷的亲王差点把肠子悔青了。

在私下的聚会中,他们不敢骂皇帝,但大肆攻击这些“舔沟子”的亲王却免不了——殊不知晋王、鲁王、秦王三位亲王并没有这么高的觉悟,而是被皇帝派出内臣悄悄做了警告。只有蜀王和靖江王两位是主动减地的,因此在册封仪式上,又得赐白表黄里大带——其余亲王用的是白表红里大带。

用自家数万亩的土地换了一个世袭罔替的王爵,晋、鲁、秦三位亲王虽然是喜出望外,但也肉疼的很。然而随后朝廷颁发的《爵位册封条令》,则让他们扶额称庆。

万历六年六月十六,朝廷颁发了《爵位册封条令》,将已经改的七零八落的宗藩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

条令中首先明确了宗室和勋贵的政治地位。具体如下:亲王分为世袭罔替和亲王两种;郡王分三级,而且起名简单粗暴:一等郡王、二等郡王、三等郡王。

然后宗室将进入公候伯子男的勋贵序列,和非宗室走同样的降袭路子。起名同郡王,例如公爵直接一等公、二等公、三等公,以此类推。

宗室降到三等男爵的时候,不管往下传多少代,不再降等。候爵以下,解除与勋贵联姻的禁令;伯爵以上,得朝廷议政权;三等男爵以上,得地方议政权;为此,朝廷将设议政院,议政院成员可对朝廷和地方政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其次条令规定了降袭的规则:每代宗室或勋贵,嫡长子可降袭一等承爵;家主可另选一子降二等袭爵;其余诸子平头百姓。

即便降袭,还需要参加宗学考试,考试分文、武、格物三途,可自选任意一途获得合格等次方能袭爵;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嫡长子也要降两等。

再次规定了宗禄的发放:郡王以上的,仍得宗禄,作为他们不能进入行政机构的补偿。其余宗室按级别得“宗室商社”股份,有爵位、分红,无宗禄。

条令另行规定,郡王以下宗室幼子,从出生到十五周岁,按级别不同得宗禄补贴——这一条是避免某一代败家宗室将股份交易出卖之后,其幼子衣食无着。凡仪宾,宗禄一律剥夺。

除了这些条款外,还有大量解禁条款:除宗室科举之禁,宗室参加科举得官的,不得袭郡王爵位,公爵以下随意;除宗室任官限制,宗室公爵以下,除不得入阁和入枢密院外,其余任命不受限制;除宗室“四民之业”禁令,凡宗室无论贵贱,都可在士、农、工、商等百业自食其力。

条令同时规定,京师将建设众王府邸,所有郡王都要住在京师并参与朝会;亲王在原居住地占地不得超过七千亩,郡王占地不得超过三千五百亩。

对于现有占地较多,超过朝廷规定上限的,条令规定:凡占地超过两万亩以上的,视为非法占地,年底前必须清退;两万亩以内超过朝廷规定的,由朝廷出市价赎买,作为公用土地。

如此一来,整个宗室改革得以顺利推行。对于世袭罔替亲王来说,连续五代有宗禄保障,且有宗室商社分红可传至无穷,富贵基本不受影响;对于亲王来说,连续四代有宗禄保障,虽然逐年递减,但有了奔头和紧迫感之后,无论如何在公爵一代上,也能出一个能做官的读书人了。

郡王的时间相对紧迫些,但还是那句话,解禁之后的宗室将迸发出巨大的能量——无论是教育资源还是资本,这些人都是大明最富有的那一批。无论是世家还是勋贵,所积蓄的财富都无法和大明的王爷们相提并论。

郡王以下的辅国将军一直到辅国中尉,他们五年内得到的商社分红,和现在朝廷拖欠大部分之后发给他们的宗禄差不多——而这五年时间,将是这些基层宗室逐步适应这个社会的过渡期。

至于其他宗室中的懒鬼和作奸犯科之辈,自有宗人府条令等着收拾他们。

《爵位册封条令》还规定了获得公爵以下爵位的方法——事功和战功。无论底层宗室还是平头百姓,理论上都能获得爵位并且晋升。

而且与宗室以商社分红代替宗禄不同,非宗室的勋贵、官员和平民获得爵位是有禄米的——虽然比不得分红,但一等公每年也有九百石。以五十石一级向下递减,一直到十五代之后,三等男爵每年还有一百五十石禄米可拿,人口不多的话,温饱稳稳的。更重要的是,获得爵位给家门增加的荣耀,是此际中国人最难以抗拒的。

但是与宗室不同的是,非宗室降袭没有下限,也就是说三等男爵之后,就是平民百姓,离开勋贵队伍。若想保住家门,必须在这十五代之内立功,才能减缓家门下坠的速度——这也是一种强而有力的激励。

对于非官员的普通平民来说,除非为国立下了惊人的功劳,或者在某一个行当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才能突破勋贵与平民的界限,获封男爵。但这并非绝对,也有一条捷径可以让平民跨越阶级:当兵获得战功。

条令规定了男爵以下即为民爵:分为爵士、大夫、不更、上造四级。对应的首级功分别为二十个、十个、三个、两个。对应的授田分别为一千亩、二百亩、五十亩、二十亩。爵士作为民爵的最高级别,将成为勋贵与平民的分界线,若无军功,跨入男爵难比登天——但只要军功达到标准,这条界限可一跃而过,因为获得男爵的首级功才五十个而已。

至于授田的田地何来,两个办法,一个是用朝廷赎买诸王的地;或者给予两倍黄淮水利工程中开垦的新地;或以五十倍殖民地的土地置换——那样就需要立功者留在殖民地,但五十倍的土地将成为惊人的数字。

民爵还有一个好处,即“遇缺可转官”。爵士凡文化通识达到及格线的,可在遇到空缺时直接被任命为县丞以下官职;大夫可以直接任命为县吏;获得民爵者,可进县议院——也具备议政的权力。

《爵位册封条令》是万历五年变法大诏发布之后,朝廷下发的第一部成文新法,其严谨性、规范性以及行文的特点都与此前所有诏令不同。不仅获得当时朝野的一致好评,也在历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从即日起,万历变法才真正进入了操作阶段。

随着一部部新法的颁布、施行、修改、废除,这个国家也终于被朱翊钧拖拽着,拿刀子威逼着,走上了一条崭新的道路。此时的新民族正如庄静嘉肚子里的胎儿——即将向本时空的世界,发出第一声响亮的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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