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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买!买!买!

“什么东西?”

陆安之好奇心大增,这啥玩意,能让一位修士如此如临大敌?

“这里面装着死灵菇研磨而成的粉末!”

白月蘅深吸了一口气,掏出手帕,擦拭了一下双手,之后又把小瓷瓶细心的清洁了一下。

“听名字有点厉害!”

陆安之有掏出千年神机百科一下的冲动。

“何止是厉害,生灵如果误食这种蘑菇,会精气消散、肌肉僵化,血液凝固,心脏逐渐停跳,大脑枯萎,最后变成一具干尸!”

老板娘科普:“但是一百年后,如果这具干尸没有被斩下头颅,那么它又会以死灵的形态复苏,成为一种不死生物,别说孱弱渺小的人类,修士都顶不住的,吃了就完蛋。”

“很值钱?”

陆安之眼睛一亮。

“没错,这种死灵菇数量极少,只会生长在阴冷潮湿,死灵气息浓郁的地带,比如已经存在了数百年的乱葬岗,死了很多人尸体随便丢弃的上古战场,因为尸体产生的死气和腐肉是它们的食粮。”

老板娘介绍着,又忍不住打开瓶塞,瞅了一眼,接着便摇头叹息:“这死灵菇处理的太草率和简陋了,如果是完整一株,是可以拿去拍卖行售卖的,至少百万灵砂起步!”

陆安之一阵心疼,那只小妖肯定是个散修,没有经受过科班教育,尽管认识死灵菇,但是完全不懂得如何处理这种天材地宝,于是造成了浪费。

“小安子,这东西太危险了,不如卖给我吧?”

白月蘅提议:“我给你二十万灵砂!”

咕嘟

听到这个天文数字,陆家两兄妹直接吞了一口口水,对视的时候,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发财了’三个字。

“这真是一夜暴富了!”

陆安之苦笑:“怪不得修士们都喜欢杀人夺宝呢,这来钱也太快了!”

事实上,在乱世秩序崩坏,人民如草芥的古代,占山为王,杀人越货,才是硬道理。

更有甚者,能打下一片江山,登基为帝,这才是把强盗这个职业做到了巅峰。

“杀人者,人恒杀之,小安子,杀人夺宝没你想的那么容易,你只是运气好,宰了一只小妖,又适逢这只小妖,在乱葬岗生活的够久,偶然得了一株死灵菇罢了!”

白月蘅苦口婆心的劝说,希望陆安之不要产生错误的认知:“越是身怀宝物的修士,越难以击杀,因为这些宝物,本身便是他们实力的一部分。”

“我懂!”

陆安之点头,旋即又有些庆幸和后怕。

幸亏自己直接来爱马百货解锁百宝囊,要是换个家店铺,肯定被黑吃黑了,毕竟炼气期的菜鸟嫩死两个凡人不要太轻松。

三柒的手,反而从柴刀柄上移开了,而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越发显得的人畜无害,但是她的心中,却如临大敌。

谁知道白月蘅给这么高的价格,是不是在试探大郎?

这位老板娘说不定心一狠,便把大郎拘禁了,关押在地下室中,整日玩弄,来一把人财两得的好事!

说实话,三柒到现在都不理解,这位女修士为什么会如此赏识大郎?

难道大郎身上还有我没有发现的才华?

嗯!

下次洗澡,给他搓背的时候,我要仔细的观察下!

“二十万灵砂对于你们兄妹来说,实在太多了,会给你们招来杀身之祸的,既然你们想要修行,那么我可以给你们换成一部功法,助你们踏上修仙之途!”

白月蘅又提出了一个新建议:“你们可以放心,这部功法绝对不是地摊货!”

“三柒,你觉得如何?”

陆安之询问妹妹。

“这是你的战利品,你做决定!”

三柒不管。

“老板娘,这个死灵菇粉末,如果修士误食,会在多长时间内失去战斗力?”

陆安之好想掏出神机检索一下。

“这个要看修士的境界,境界越高,抵抗力越强,如果是炼气期的新人,半个小时就完蛋了。”

老板娘很博学,而且很聪慧,她一听陆安之的问题,便立刻猜到了他的想法:“你想把它当毒药用?”

“嗯!”陆安之没有隐瞒:“我即便成了修士,也有可能面对很多强敌,握着死灵菇粉末,也算多一种防身手段。”

“可是它很危险,如果操作不慎,你自己可能反受其害!”

老板娘皱眉。

“收获总是与风险成正比嘛!”

陆安之呵呵一笑,其实他的底气是神机,他可以从上面搜索死灵菇的使用技巧,强化训练,避免反噬。

至于功法,陆安之就更不缺了,虽然现在还没有,但是仙王在日记中说了,由于神机穿梭时空,会被各种法则侵蚀,让稳定性出现一些问题,进而导致一些内容出现缺损,不过不要急,内容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

白月蘅即便很慷慨,给的功法也肯定不是圣级,而陆安之知道自己是仙王重生后,怎么可能还看得上那些杂牌功法?

要练,就练最顶级的功法,这可是菜单上的百大心愿之一。

“好吧!”

老板娘也不强求,她还发现,这笔财富对于炼气期修士来说,都称得上巨款,可是这对陆家兄妹神色淡然,完全不在乎。

这心态,是真的稳!

一看便是能成大事之人!

不过这个有一张瓜子脸的妹妹好像精神有病,不然她为什么一直摸着那把柴刀?

“老板娘,索灵法衣和清醒束带,先给我各拿两套!”

钱货两讫,百宝囊也开了,陆安之心头大事已去,开始壕购。

“哥!”

听到大郎这口气豪横的像是要买下整家百货店,陆三柒赶紧扯了他一把:“把钱留着!”

“留着干嘛?”

陆安之不解:“咱们三年来起早贪黑的上工,没睡过一个懒觉,不就是为了攒钱,买一些符箓丹药,增加入门考核的通过率吗?”

“今时不同往日了,这些灵砂得留着!”

三柒一把抢过了装灵砂的袋子。

“为什么?万一咱们凉在了考核中,这些灵砂不也就明珠蒙尘了吗?”

陆安之疑惑地看着妹妹,以前也没见她这么财迷呀?

三柒瞅了白月蘅一眼,担心被她笑话,可是看到大郎追问的紧儿,只能说出原因:“留着给你娶道侣!”

我得给陆家留个种!

“噗哈哈!”

白月蘅乐不可支,把刚喝进嘴里的茶水给喷了出来:“三柒,你这是多瞧不起女修士呀?我告诉你,现在修真界,想找个修为高一点,人又漂亮一点的道侣,兜里没个上百万灵砂,那是想都别想!”

“修真界的女人竟也如此爱慕虚荣?”

陆安之惊了。

感觉就像南柯一梦中,没房没车没彩礼,就不陪谈恋爱一样!

“没办法,僧多粥少,久而久之,行情便这么形成了,现在这年月,一个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修,挑选道侣,那都是筑基起步。”

老板娘打量着陆安之,心说你这颜值,不用发愁道侣,肯定有富婆女修愿意给你买飞剑。

还是极品的那种。

“那这灵砂更要攒着了!”

三柒面色凝重。

陆安之突然伸手,一把抄过来装灵砂的袋子,苦口婆心的劝说:“我要是混到要靠辛辛苦苦攒钱才能让女修和我喝茶的地步,那我宁可一辈子和左右手为伴,老板娘,有什么好灵装,给我安排上!”

陆安之心说我可是仙王重生,我的百大心愿,是娶娑婆世界第一仙后,是睡遍四大部洲所有的名妓花魁。

一千五百灵砂?

够干啥呀!

打个茶围,喝顿花酒,听听小曲就完了!

想赚大钱,就得靠撞机缘!

想到这里,陆安之摸了摸揣在口袋里的爱疯石。

定个小目标,等入门考核结束,我就在一年内,先赚它一亿灵砂!

等等!

一亿太多了,咱可没资格和人家王首富比,所以先定个一百万灵砂好了!

“这种态度才对,灵砂就是用来花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更何况你们还适逢入门考核这种事关人生未来的大事,自然要准备完全!”

白月蘅豪气的一挥手:“不过这四件装备,我送你们了,算是我的一份心意,提前预祝你们入门成功。”

“万万不可!”

陆安之拒绝。

看着两人在那里推让,三柒摸索着柴刀,扁了扁嘴唇。

哼!

这位阿姨果然馋我家大郎的身子!

真想一刀砍死!

还有我以后要努力攒钱,给大郎花,你们这些富婆女修,休想依靠灵砂把他砸跪下!

陆安之最终还是没答应,他之前没钱的时候就不沾老板娘这个便宜,现在一千六百多灵砂在手,便更不可能了。

自己的钱,消费起来才硬气。

“新手灵装三件套,也就是俗称的屌丝三宝,要准备一身,疗伤补元的丹药,来上一瓶,还有爆炸符,至少十张,这个可以用来清理妖兽,效果拔群!”

白月蘅不愧是开杂货店的,对这类装备,如数家珍:“然后我推荐你们购买一幅骨哥地图!”

“这可是居家旅行的必备灵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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