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言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突然想到晋升考试这件事情。
估计在座的大家都已经忘了,那就是在周言还没有成为侦探之前,在溪言侦探社当临时工的那会,林溪其实是参加过一次考试的。
这个考试一共1000分,要得到600分才能及格。
那次考试,林溪不休不眠的整整做了三天三夜。
而这个考试里,有一项很特殊的规则,那就是在这1000分之外,还有500分是作为额外的分数的,也就是俗称的【最后一道大题】或者【博命题】。
这种题,是给那些天赋异禀的人准备的,因为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有人给出答案的。
但是只要答出了这个题目,那么考试也就基本过关了,毕竟600分过关,而这最后一道题直接就给500分。
那么剩下的100分就算是蒙,也能蒙出来吧。
而今年的考试大题的题目是《请策划一场完美的杀人案》
记得当时周言和书里的兄弟冥思苦想了一整夜,才终于想出来了一个看似很完美的作案手法,但是事后,周言得到了分数才250分,也就是一半的分值。
这让周言很是受打击。
而听林溪说,这次考试之中,有一个人获得了490分的绝对高分,甚至说,他就是满分了。
至于这个人是谁,周言一直不知道。
现在,也就是此时此刻,周言在看着面前这个叫做程潇潇的杜宾级别侦探时,他的脑子里,下意识的就想到了一个很荒唐的可能性。
会不会那个得到了满分的强人,就是这小子啊。
还有,刚才书里的兄弟不是说,这家伙是一名夏洛克成员么?为什么他的侦探证件上标注的却是【杜宾】?
为什么一个【杜宾】级别的侦探,却能够得到侦探协会的最高调查令?
正想着呢,只见程潇潇把证件往兜里一揣:“哦,是啊,今年是参加了考试,怎么了?”
周言眨巴眨巴眼睛:“你还记得最后一道‘博命题’是什么嘛?”
“完美杀人嘛~这种题,近十年都已经出现过不下于三次了。”
“你......这次考试得了多少分?”
“哈哈哈——”程潇潇有点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啊,491分,没通过,不然也不会现在还是杜宾级别。”
周言沉默了一会儿,他很明确的知道,自己此刻的想法很是荒唐,但是他依旧还是问道:“那......你最后一道题得了多少分?”
程潇潇突然沉默了......
“喂!你不会就是那个这次考试最后一题得了490分的那个怪胎吧!”周言直接隔着车门就嚷了起来。
“这个......”程潇潇好像还想解释点什么。
“我跟你说哈,这考试可都是透明的,我会去托人查你分可是易如反掌,你别想蒙我啊!”
程潇潇一脸的尴尬,赶紧掏出根烟点上,死了命的抽上了一口:“呼~好吧,就是我!”
周言惊了!
林溪也惊了!
这俩人就隔着窗子,看着面前的这位颓废小哥,完全凌乱了。
他们不知道,为什么这样一个不修边幅的人,竟然就是那个能以几近满分的成绩回答出《策划一场完美的杀人案》的厉害角色。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这人最后一题得了490分,然后总分491分?
他......他是怎么办到的?
程潇潇看着车里的两个人,似乎是从眼神中读懂了二位的意思,所以耸了耸肩。
“啊,我觉得,我最后一题答得不错,所以这次应该能过,所以......我别的题就没怎么认真答,不是有500道选择题么,我就全懵的,剩下的也都是草草的写了写。”
听着这话,周言不禁咽了口唾沫。
“所以,你蒙错了499道?”
程潇潇猛地吸了一口烟,本来没有风的车窗外,感觉他的身影都萧瑟了起来。
......
沉默了良久......
程潇潇把烟扔到地上,踩灭,然后竟然直接就坐进了警车里。
“喂,你进来干吗?!”周言被挤得往另一头窜了窜位置,他好像是不想和这个蒙500道题错了499道的人坐在一起,这已经不是概率问题了好吧,这人他妈的肯定是做过什么孽!
“别那么小气嘛。”程潇潇可是一点都没有给人添麻烦的自觉:“我看你们也是接了这个爆炸案,所以你俩应该就是侦探协会派过来的人了,其实吧,本来我是不想理你们的,我觉得侦探协会派过来的人都有点水分......不过既然你们俩能比我先找到这里,那我就勉为其难的认可你们吧。”
“你说话一直这么嚣张么?”周言嘀咕着。
“我说实话而已。你也别生气哈,毕竟我可是有调查令的,就算是你们俩是协会指派的,但是这案子归根结底还是我说的算。”
“你这么说,我更生气了好不好!”周言叹了口气:“不过话说回来啊,你为什么会有调查令的啊。”
“不告诉你。”潇哥回答。
“那......你那道【博命题】到底是怎么弄的那么高的分数的啊?!”
“因为我就是策划了一场完美犯罪啊。”程潇潇道:“我称这种犯罪为【第三者犯罪】,也就是说,除了‘死者’和‘凶手’之外,还有第三个人的存在。
这个人通过某种手段,控制着凶手去行凶杀人,而自己则一直存在于暗中,杀人于无形。”
“说的这么邪乎,但是真的有这种手法么?而且你考试的时候要怎么写?”
“很简单啊,通过催眠和心理暗示的手段。”
“切~”周言很是不屑的摇了摇头:“你不如直接说用魔法远程杀人得了,催眠这种东西,根本就是骗人的吧。”
程潇潇歪过了头,看着周言:“那你怎么解释那个摄像大哥的奇怪行为的?”
“那可能只是个例外吧......”
“那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7年前,有一场集体自杀事件,始作俑者是一名心理医生?”
“......”周言沉默了一下,7年前他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但是关于这个案件的报道,他的确是看过。
程潇潇继续道:“还有啊,你应该知道侦探协会里那些整天评测考试成绩的老家伙是多么的死板吧,如果我不是真的拿出让他们信服的手法,他们是绝对不会给我分数的。”
“对啊,我就是在纳闷这个,你总不能在试卷上写‘我催眠了一个人......’这种话,然后那群人就给了你那么高的分数吧。”
“当然不会。”程潇潇道:“所以,我直接拎着试卷去了侦探协会,我在那群老家伙面前给他们演示了一把......用他们自己作为实践的范例!
所以,那帮人只能相信我,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人具有这种能力的,而且也的确是能够用这种方法来实行犯罪的。”
说着,程潇潇又下意识的去摸兜里的烟。
这个人吸烟吸得太频繁了......记得之前本杰明跟周言说过,一名侦探到达一个层次之后,是不可能抵御住烟草的诱惑的。
因为他们的精神开始承受巨大的压力,案件,责任,生死,有太多太多的东西能够压垮一个人了。
如果没有烟的话,一名侦探是很难在高强度的工作之下坚持住的。
程潇潇摇下车窗,点燃了烟......风把烟雾从车窗的缝隙里带出去。
他在看着窗外,丝毫不搭理的头发很不友好的遮住了眼睛。
“这个家伙才杜宾级别啊,他到底在承受什么压力呢?”周言在心里想着。
这时......
“你们为什么会注意到这间花店?”程潇潇突然问道。
“额......就是来那摄像大哥的工作地点附近转转,正好路过,进去看一眼而已。”周言随口找了个理由。
“呵,不说拉倒,随你们。”程潇潇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们我的想法,我怀疑,花店的老板被催眠了。”
“什么?”周言一惊:“花店的老板被催眠了?可是......她看起来很是正常啊。”
程潇潇摇了摇头:“你们不懂催眠,不要以为催眠只是电视里那些拿着怀表在实验者眼前晃悠一会儿,就能让他睡着的把戏。
催眠......是一种科学,只不过这种科学对于医疗和生产力的影响不大,所以大部分人更愿意去研究药物或者投资房地产。
这就导致了催眠的研究越来越不受重视,也就成了现在这种带着点‘娱乐’和‘欺骗’的旁门左道了。”
“额,行吧。”周言摆了摆手:“你说的我都信,但是我还是理解不了【花店老板被催眠了】这个说法,她明明很正常,我刚见过她!”
“你怎么就认定她是正常的?”程潇潇道:“在你眼中,她应该是一个安静,温柔的女孩子,但是事实上,她很可能是一个飞扬跋扈,每天画着大浓妆的妖艳少女呢。
催眠者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的。”
“等......等一下。”周言不禁打断了对方的话:“我信归信,但是你这一上来就说,催眠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这是不是有点太夸张了,性格那是一天两天就能改变的啊。”
“哎~所以说你们不懂催眠嘛。性格这东西,如果用点心的话,甚至可以在一瞬间就改变过来。”
“啊?”周言皱着眉。
“举个例子吧,一个平时不爱学习,但是又有点不太甘心做差生的孩子,如果在某次考试考得特别不理想的情况下,他的性格就会自然而然的发生变化,他会突然的自动进入一种‘开始努力,热爱学习’的【假我】状态。
反映到现实中,就是他会突然觉得学习很有动力,觉得自己应该好好看书,不能再继续荒废时间了,等等。
这种状态的他,和平时懒散的他,是截然相反的。
其原因就是这种人的内心本就是矛盾的,他的性格懒散,但是却希望自己能拥有好的成绩。
在某种事情的刺激下,他的【期望人格】会暂时性的代替自己的【主要人格】,强迫性的让自己开始热爱学习。
这种转换,不需要太久,甚至可以在看到试卷成绩的一瞬间就完成。
这种例子在‘中了大奖’‘得知身患重病’‘亲人突然离世’的时候,会经常性的出现,所以......不要认为一个人的性格是一个单独的表象,事实上在催眠者的眼里,每个人都是一个多面体。
在熟练的心理猎手面前,他想让你表现出哪一面,你就会表现出哪一面来。”
“......”周言沉默了一下,经程潇潇这么一说了,他好像突然理解了所谓的‘性格转变’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程潇潇继续道:“总之,幕后的操纵者可以利用这种手段,让花店老板成为那位摄像大哥喜欢的类型,从而吸引对方长期切频繁的来到花店之中。
那家店里的花朵都是精心准备的,想要混入一些能让人神经松弛的药剂或者香水易如反掌,那里简直是一个天然的催眠室一样。
所以我觉得,就在摄像大哥在花店里的某天,或者某几天,他并不是与花店老板独处的。
也许,他见过那个催眠者本人......也就是那个时候,催眠者会将某种命令植入到他的潜意识之中。
你们还记得在他拉开手榴弹的保险栓之前,那位记者说过什么嘛?
他说过:
三!二!一!开始!
这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很普通的倒计时,但是我半个小时前托人帮我查了查那位摄像大哥在网络上的搜索记录。
我很神奇的发现,他是一个摇滚乐痴迷者,他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会反复的观看一场摇滚演唱会,而那个摇滚乐团的吉他手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在自己开始弹吉他之前,会随着暴躁的音乐狂喊‘三!二!一!开始!’
所以,这几个字就成为一种他潜意识里的开门信号,在那一刻,他不受控制的幻想着,自己成为了自己的偶像。
所以,他才会突然做出了弹吉他的动作,拉开了保险栓......”
程潇潇用极快的语速说完了这些,周亚和林溪也在一旁用一种惊叹的眼神看着这家伙......
这个男人......
真的只是一个杜宾级别的侦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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