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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豪宅/故居

林克的表情也跟艾米丽差不多。

熟知麻瓜历史的他甚至感觉自己就像是当年前来凡尔赛宫觐见‘太阳王路易十四’时的使臣一般。

一样的宛若乡巴佬。

万幸林克不是查理二世。

在见识过法国的花花世界和奢侈之后就不可自拔,被复辟之后就开始拼命复刻法国的时髦。

对林克来说,过分的豪华和穷奢极欲,反而是一个不好的现象。

其往往代表着一个国度已经从内部开始腐化了。

就像路易十四和李隆基。

波旁王朝和唐朝在他们手上都在文化方面发展到了极致。

也开放到了极致。

上层贵族们几乎每天屁事不干,全都在醉生梦死。

可结果呢?

唐朝和波旁王朝也正是从李隆基和路易十四开始,逐渐没落的。

林克可不会重蹈这些人的覆辙。

适当的开展文化发展的确很有必要,尤其是学习现在某个美丽国进行全世界范围的文化输出和意识形态洗脑。

但纯粹的穷奢极欲就算了罢。

那没有丝毫意义。

不过想是这样想的,可面对着眼前奢侈的一切,林克依旧是对这座庄园的主人产生了剧烈的好奇。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奢侈成这样?

在林克的好奇中,马车缓缓落在了庄园后方的一处空地上。

这里应该是庄园内专门复杂停靠飞天马车亦或者供给飞天扫帚之类飞天载具降落的地方。

地面上甚至还为此专门划出了许多提供降落辅助的线条。

老克烈等到林克和艾米丽等人都下了车,伸手就要去解飞马们的缰绳,想要带这些飞马们带去不远处的马厩内修整进食。

可邓布利多却拦住了他。

在老克烈不解的目光注视下,邓布利多微微一笑,随即便轻轻打了一个响指。

“咔哒——”

清脆的机械活动声自马厩方向响起。

紧接着一个方形机器人便自马厩的墙壁中钻出,变出了双腿以及六根机械臂,挥舞着朝这边走了过来。

它挤开了挡路的老克烈,然后熟练的解开缰绳,将飞马们牵至马厩,然后再喂食,放水。

一边干着活,它胸腔位置的圆形网状孔洞里甚至还在播放着音乐,似乎是在安抚那些马儿。

这一幕都给老克烈和林克三人看愣了。

虽然长相怪异。

可这一看就是专门为了伺候马匹等牲畜而被制造出来的机器人。

这种高端的炼金技术,他们可在嘤国从未见过!

“别愣着了,我们快进屋吧。”

邓布利多微微一笑,率先向着不远处的别墅走去。

林克和艾米丽三人也随即反应了过来,赶忙跟了上去。

几人一路穿过了花园,穿过了布景过道,最终进入了别墅的正厅。

在这个并不算长的过程当中,艾米丽足足惊叹了十多次。

没办法,庄园内部的装饰和布景实在是远超人类想象的精致。

小到一块地砖,大到整片花园,全都有着专门的炼金机器人在护理。

在这些机器人的努力下,每一次细节都被扣到了极致,这一整片区域全都富有着一种现代感与复古风并存的独特气质。

别墅内部就更别提了。

用金碧辉煌来形容都是对其的一种侮辱。

嘤国魔法部的金色大厅和这里相比,就仿佛是公厕。

林克倒还好一些。

根子里他终究还是个夏人,真正喜欢的,是那种低调奢华的东西,是小桥流水人家,是苏州园林那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宁静。

这座庄园内一望无际的鸢尾花海,颜色鲜艳的欧式园林和富丽堂皇宛若宫殿般的装修风格在他看来虽然也一样的很漂亮,但却总有一股子暴发户的味道,就仿佛是黄金铸成的粑粑。

虽然同样价值连城,甚至外形都可以说是相当漂亮。

可却没有丝毫艺术气息。

艾米丽和老克烈就不同了。

作为统一文化圈内的人,这座庄园内的景致简直完完全全就长在了他们的审美上。

眼下他们一个个的,都已经被迷惑的几乎要失去了神志。

邓布利多对于他们的反应非常理解,任凭他们在别墅正厅里不断打量着。

而他自己则是又凭空打了个响指。

伴随着清脆的响声在空旷的正厅内回响,一个炼金机器人走了出来。

和外面那些伺候马匹牲畜以及打理园林的机器人相比,眼前这个机器人在外形上明显更加接近人类。

无论是四肢数量还是容貌体型,它都与正常人类近似。

而且它身上还套上了一件管家服,行走间的气质和动作几乎与人类管家别无二致。

“帮我们准备房间,顺便准备一些午餐来。”

邓布利多缓缓说着。

闻言那机器人管家恭敬的点了点头,随即便继续以那种庄严肃穆的步伐远去。

“炼金机器人还能干这种工作?”

老克烈喉头蠕动,情不自禁的问道。

一直以来他都是弗利家族最称职也是最中心的大管家。

弗利家族的大小事宜,几乎全都是通过他下达下去的。

这放在其他家族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因为在这套运行规则下但凡这个大管家有点其他心思,整个家族就会遭遇灭顶之灾。

也就是他老克烈了!

服务了弗利家族三代半族长(弗利夫人在老克烈眼里只能算是半个族长)!

一生忠心耿耿,用时间和事实证明了自己的忠贞,这才能享用如此大的殊荣和信任!

一直以来这都是老克烈应以为傲的事情!

可现在,老克烈从先前的机器人身上感觉到了强烈的危机!

人哪有机器人靠谱啊。

人就算再忠心,可只要有人心存在,那就不是绝对忠贞的。

而如果炼金机器人真的能做到像管家那样的工作,那么林克会不会选择带个机器人管家回去代替他的工作呢?

这不是没可能的。

毕竟林克前不久才刚刚说过,想要让他退休去享福。

老克烈清楚,站在林克的立场上,这是绝对的好意。

是想要让他能无忧无虑的安享晚年。

但对老克烈来说事情可就不是这样的了。

作为家养小精灵,尽管他抛弃了绝大部分家养小精灵的习性和想法。

可某些东西他可是深深刻印在他DNA里的。

所谓的权力和责任早就已经融入了他的生命当中。

在履行权力和责任的过程中死去才是他最想要的结局。

谷</span>  因此他有预感,自己如果真被安享晚年了。

那恐怕是一年都活不下去。

可偏偏这些事情又不能说给林克听。

有些话,林克自己领悟那才叫领悟。

由他口中说出,那味道可就不一样了。

邓布利多与老克烈才刚见面没多久自然不会理解对方的心思,只觉得老克烈是想带一个回去,因此摇了摇头道:

“你可别打它的主意了,它虽然看上非常智能,可实际上,它也只不过是依照设定好的程序行事而已。如果不适用预先就设置好的命令,它根本就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因此它也绝无取代人类管家的能力。”

老克烈闻言松了口气。

而林克和艾米丽则是更加好奇了。

纵使这个管家机器人有着如邓布利多所説的缺陷。

可这也已经是非常厉害的技术,远不是普通人亦或者普通富豪所能拥有的。

艾米丽与林克对视了一眼,上前一步道:

“邓布利多教授,那么这座庄园的主人到底是谁呢?”

邓布利多沉默了片刻,悠悠然道:

“严格来说,这座庄园的主人应该是我。”

闻言林克和艾米丽,连同老克烈都吃了一惊。

其实在邓布利多回答之前他们就已经想象过无数名字了。

纵使邓布利多回答说这是四巨头留下的古董庄园他们也不会有任何意外。

可无论如何,他们也都没有想到这座庄园会是邓布利多自己的。

要知道,邓布利多一直以来给人的印象都是深居简出,不爱名望,不累家财。

也正是他的这种性格,才能让他得到无数人的尊敬。

现在艾米丽和老克烈心中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刚出社会的单纯少年突然听说红十字会里任职的某某某明明家庭背景并不富裕,却能整天豪车接送,穿金戴银,坐拥豪宅,生活穷奢极欲一般。

林克更是恼火。

因为他本能的想起了早先年邓布利多挪用霍格沃茨公款的事情。

他原本还以为邓布利多那样做仅仅只是为了能养活凤凰社的一大帮子成员,好对抗伏地魔而已。

但在亲眼见识了这座庄园的豪奢之后,他可就不这么认为了。

邓布利多,有没有可能也将一部分,甚至一大部分的公款给转移到了这座庄园上来呢?

这是相当有可能的!

众人的表情变化都被邓布利多收入眼中。

他马上就察觉到了大家的心理活动。

连忙苦笑着说道:

“你们在瞎想些什么呢?这座庄园,是我的老友尼可·勒梅赠予我的。我但除开我在接收这座庄园时来过一次外,现在也仅仅只是第二次来而已。”

闻言林克和艾米丽等人皆是松了口气。

原来是尼可·勒梅的宅子啊!

那没事了!

尼可·勒梅绝对是魔法史上最伟大的炼金术士!

他最为知名的事迹便是发明了魔法石(哲人石),并依靠魔法石的力量长生不老,和他的妻子一起,足足活了六百多年。

或许很多人都不明白六百多年是个什么概念。

这个数字单看下来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很难让人有什么实感。

但换个表达方式大家就能了解这是一件多么牛批的事情了。

就比如说,尼可·勒梅,他是个十四世纪的人。

十四世纪是个什么概念呢?

朱元璋诛元创明就在十四世纪!

准确来说尼可·勒梅比明朝创建还要早。

因为明朝是1368年创立的,而尼可·勒梅,是1330年生人。

就算是个普通的打工人,从明朝初始活到现在,无病无灾的也该成为一方富豪了。

更别提,尼可·勒梅还是个大炼金术师!

足足几百年的钻研,使得无数炼金技术不断被他发明创造出来。

现今魔法界所拥有的绝大多数炼金技术,都可以说是在使用着尼可·勒梅的专利技术。

尽管尼可·勒梅到了后期开放了自己掌握掌握的绝大多数技术专利。

可各地炼金术师协会每年需要上交给尼可·勒梅的专利费依旧是个天文数字。

再加上魔法石这玩意除了能让人长生不老外,还具有点石成金的能力。

因此叠加之下不管是麻瓜货币还是巫师货币,尼可·勒梅全都不缺。

他钱多的用魔法都数不过来!

他拥有这么一个庄园,那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甚至可以说,以他的身家体量相对比的话,这座庄园或许还有些太过于寒酸了。

“啊——”

老克烈长长的感叹了一声道,“这么奢侈的庄园说送人就送人了,我猜尼可·勒梅阁下一定是搬进了更加壮观的新居里的吧?”

艾米丽也点了点头。

脸上也生出了一抹憧憬。

眼下这座庄园就已经奢侈到超出她的认知了。

尼可·勒梅新居的豪奢程度她根本就想象不出来。

如果可能的话,她真想去那里参观一下。

而闻言,林克却是摇了摇头道:

“事实上,自十八世纪开始,尼可·勒梅就和他的妻子隐居在了德文郡的一间普通,甚至还有些破烂的小房子里。他们两个还成为了戏剧爱好者,时不时就会跑去巴黎歌剧院看看麻瓜戏剧。而那座小房子,也是他们居住时间最长的居所。”

“这怎么可能?”

老克烈几乎是尖叫着质疑道,“没人会放着富裕豪奢的生活不去享受,而去窝在那么一个小屋子里过苦日子!除非这个人疯了!”

或许是为了给自己的话语增加重量,老克烈接着又说道:

“我见过太多太多的人了,其中也不乏自称对钱财没有兴趣的!可那些都是无能为力之下用以自我安慰的酸臭之语!当你把钱财真真正正的堆放在他们面前时,他们好意例外的都会变得疯狂,贪婪,且悍不畏死!

就算是那些自幼生活富裕,从不缺钱的大贵族。

当钱财的数量达到了一个数值后,他们也难免起贪心!

人类其实和传说中的恶龙是一样的!

对金灿灿闪耀耀的物体人类本能的就会想要去占据!

这是人类的天性!

永远更改不了!”

老克烈的话说的激烈,但却怎么听怎么有道理。

争夺资源,是动物的本能。

人类虽然是具有高智能的生物,但也依旧脱离不了这种本能。

因为这事关自身生命的延续,以及伴侣和后代的数量。

近代社会由于金钱出现,人类对资源的贪婪也很快就转变成了具体对金钱的贪婪。

这几乎是无法辩驳的。

而邓布利多闻言,却只是苦笑着说道:

“或许,尼可·勒梅,我的老友的确是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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