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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办法

赢柱有预感,“国中之毒”又要发作了!

如果没有鞠子洲,那么他此时应该考虑对外作战,以国内转移矛盾,给无路可走的秦人们一条拿命换取家人活路的路。

但是现在有了鞠子洲,赢柱觉得,既然鞠子洲已经把“国中之毒”的发作和本质讲得如此透彻,那么他肯定是有办法解决掉“国中之毒”的!

并且,恐怕鞠子洲不只是能够解决掉“国中之毒”!

他很有可能可以帮助秦国实现历代秦君的梦想——破灭六国,重定分封!

理由很简单:当年只能够想办法延缓“国中之毒”发作的商鞅都可以通过变法来使秦国繁荣富强,那么现在能够根除“国中之毒”的鞠子洲,当然也肯定有比他的前辈商鞅更强大的才能。

正好两个人都是道家弟子,虽然一个学黄老,一个学老庄,但并不妨碍这种“本经”一致的知识分子的手段传承。

同为道家分子的鞠子洲的手段,对于施行黄老法统的秦国,肯定是最优解。

赢柱目光殷切看向鞠子洲。

鞠子洲解释完“国中之毒”的实质,看向赢柱与嬴政。

赢柱看着鞠子洲,没有多少思考,拜伏下来,大礼相祈:“秦柱,愿拜先生为上卿,求先生赐我秦国,摆脱“国中之毒”的办法!”

上卿,却未说是哪一个具体官职。

赢柱还是有一个作为秦王的基本政治素养的。

他没有一开口就封的很大。

因为鞠子洲摆明了会是嬴政的班底。

他赢柱已经是个要死的人,即便是想要在生前有所作为,也一定会留有余地。

尤其是,对于鞠子洲这种一看就是人才的家伙。

鞠子洲笑了笑:“王上不必多礼,其实解决办法还是简单的。”

“即便今日我不说,假以时日,我师弟他稍作成长,面对这些问题时候,也可以很轻易解决。”

赢柱俯身没有起来。

这一句话,他算是听明白了。

鞠子洲铁了心要保扶嬴政。

赢柱心中对于下下一任秦王宝座的归属,其实是存有一些个人看法的。

——成蟜是在他膝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情感上,他当然更偏向于成蟜。

嬴政的话……尽管也是自家子孙,但说到底,两人没有什么感情基础。

不过以现在的情况看的话,只怕自己需要舍弃自己已经看好的成蟜,再在嬴政身上加些筹码了。

赢柱抬起头,心中定计:“先生若有疑虑,不妨先在咸阳附近试行您的办法?我使政儿为佐,伴先生一同施行您的办法!”

无论如何解决“国中之毒”,必然都会在秦人之中博取到一定的美名,赢柱这一句话,便是要将这美名安排给嬴政。

嬴政面上古井不波。

他还在思考鞠子洲的言辞。

这言语里的基本理论毫无疑问是对的。

但是言辞上却与鞠子洲曾经教授嬴政的一些理论相重合。

嬴政听着“国中之毒”发作的实质的理论,总感觉自己距离彻底想清楚这些东西只差一层窗纱!

破开那一层薄薄的纱,自己定然可以自己思考透彻这一切。

但……还差一点!

差一点理论基础!

“如此甚好!”鞠子洲点了点头:“那就多谢秦王陛下!”

接着,鞠子洲站起身,说道:“秦王既知道“国中之毒”其实就是民怨,那么就应知道,根治“民怨”的办法,只有让秦人吃饱!”

“让秦人吃饱,无非就是:第一:使土地增产、第二:增加秦人贫人土地数量、第三:给秦人其他获取收入的路径、或者第四:减少可能犯罪的秦人数量这四种办法!”

“使粮食增产,王上做不到!”

“王上也不可能平白授予贫人土地!”鞠子洲撕下自己的袖子,将矮桌侧翻,以布条绑在桌腿上,面向秦王赢柱:“平白地授予贫人土地,则是对于其他秦人的不公!”

“那么可以切实施行的办法就只有:增加获取收入的机会和减少潜在犯罪者这两条路!”

“以前,秦国施行的是减少潜在犯罪者数量的办法——“国中之毒”爆发时发动对外战争和将极贫秦人打为“贱籍”!”

“一则,战争时有军功封赏和人口消耗,二则,贱籍受官府管控,不易作乱。”

“但这法子无法根除“民怨”!所以也就只能暂时压制“国中之毒”!”

“那么先生是要为秦人增加获取收入的途径?”赢柱若有所思。

“不错。”鞠子洲点了点头:“过往之法,犹如桌翻布落地,而王上斩断落地之布,使无布落地;而如今我的办法……”鞠子洲将布条解了下来:“则是教秦人自己努力想办法,去把布条解下来,重新缝补回到身上,并且将桌案摆正。”

“需要如何做?”赢柱好奇问道。

“需要王上给一道诏令!”鞠子洲笑了笑;“诏咸阳左近之秦人皆来听从王孙政的命令做工!同时勒令平抑粮价!”

以工代赈。

一个简单的小办法,为土地歉收的秦人们找到一份政府提供的“工作”,获取除土地之外的额外收入,以补给家人生活所需。

秦国的问题,其实是经济问题。

东六国因为不需要把平民当成“国民”,所以对于一般的自耕农、士人的管控并不严格,对于人民谋生的事情也并没有什么限制,街头斗殴、巷尾争杀都是常有之事,美其名曰:侠客事。

一来,抹黑“墨者”的侠客精神,二来,不管控,则普通百姓死活都赖不到政府身上。

因为法律的缺位,所以也就无需要担心什么法律的管控程度下降之类的事情。

但秦国不一样。

这是一个标准的“耕战”类国家。

秦国的制度,是一个为“扩张”而存在的制度,主体经济结构被商鞅黄老家学的法律限制为“小农经济”。

对于这种国家,法律比什么秦王丞相之类的都重要。

所以秦国对待全国范围内破坏法律的“国中之毒”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消灭!

“可!”赢柱点了点头:“请先生带政儿放手去做吧,寡人这就去拟诏令!”

他说着,在一旁的宦官搀扶下起身。

忽而注意到鞠子洲手中布条与他袖口的缺失,吩咐道:“去为先生备一身锦袍!”

“不知道先生喜欢什么颜色?”赢柱和蔼问道。

“红色吧,匪如烈火,不可醒目。”鞠子洲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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