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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九节 打架,成本高

“其实徐彪不难对付。他的凶横只是针对老百姓而言。他再凶能干得过国家机器?这不找死吗?”

“可落到实际,处理问题不能简单片面。如果徐彪一家三口有工作,停车费这事儿老李直接就给他禁了。但反过来看,如果徐彪他们家断了经济来源,肯定要成为不稳定的社会因素。你想想,这附近的人都知道他又穷又横,打起架来不要命。小虎你们警察的确能管,可你们能二十四小时跟在他屁股后面盯着?”

“真要出了事儿,谁负责?”

“我也是那天被老李一说,才茅塞顿开。老李不是性子懦弱,而是他经验丰富。你说社区这么多人,还怕一个刑满释放人员……这不笑话嘛!”

虎平涛思考了很久,认真地说:“向姐,你们这种搞法就不对了,至少我不赞成。我知道你们是好心,也的确是出于综合考虑,才对徐彪私自收取停车费这事儿听之任之。可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一带是公共场所,尤其是社区,来这儿办事的人多。徐彪给出去的都是假发票,投诉的人越来越多,到时候你们该怎么办?”

向宏音连忙解释:“小虎,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

虎平涛骤然提高音量:“历史遗留问题也要解决!向姐,我说句不好听的,你前任老李那些话表面上听起来有道理,实际上就是推卸责任。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解决生活问题,本来就是社区工作的一部分。可他倒好,什么都不管,就这样听之任之。现在向姐你接手了,就该把徐彪一家子管起来,停车费这事儿必须禁了。”

“向姐,你糊涂啊!这地皮是国家的,不是他徐彪的私产!他凭什么在未经审核的情况下擅自收取停车费?”

“向姐你说徐彪一家生活困难。可您也得看具体情况啊!徐彪有前科,进过监狱,而且不止一次。向姐您想想,监狱是什么地方?如果不是触犯了法律,谁会抓他进去?徐彪在里面不好好改造,出来以后仍然横行无忌。文永仙虽说与他有过那么一段男女之情,可徐彪刚从监狱里放出来,马上带着刀子闯进别人家里,抢走人家的老婆。”

“欺男霸女啊!我是来的晚,不知道这事儿。如果换了我在现场,说什么也得把徐彪抓起来,重新弄进去,继续服刑继续劳动改造。”

“他一家三口不缺胳膊不缺腿,干什么不行,非得死皮赖脸收停车费?向姐,那天我是见过徐彪儿子的。那么大的一个活人,一看就是平时好吃懒做惯了。不怕说句得罪人的话,辖区内有无业人员,这是向姐你们社区工作没有做到位。无论帮扶也好,在合乎法律和规矩框架之下的强制行为,都是应该做的。”

向宏音脸色变得很难看,说话腔调也变了:“小虎,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这好好的事情我们都知道该怎么办。问题是人家根本不听,上门走访交流人家也不理。要不咱俩换换,你来处理这事儿。”

虎平涛没有动怒,恰恰相反,他颇有些玩味地笑了。

“向姐,我刚才说话有点儿重,您别生气。”他首先摆明态度,耐心劝道:“向姐,您听我说,不光是这个世界在变,咱国家和法律也在变。您想想,从您刚开始工作那会儿到现在,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就像您之前说过的,以前的人结婚,彩礼嫁妆是三转一响,现在是发房子小轿车还得加上一大笔钱。”

“我是干警察的,我就从法律层面给向姐您好好唠叨唠叨。就说打架吧!向姐您说句实话,就您在社区工作这些年,打架斗殴肯定见了不少。您说说,这打架的人,以前多?还是现在多?”

向宏音想也不想张口回答:“当然是以前多。现在别说是打架了,就连吵架的人都少。”

虎平涛笑着一拍大腿:“对啊!现在打架斗殴的人的确变少了。别说是您了,就说我吧!以前小的时候,我上初中,跟朋友在外面吃个烧烤,经常可以看到有人为了口角打架。抄起酒瓶就往对方脑袋上砸。我一点儿也没夸张,有时候打架双方就在我旁边的桌子,隔得很近。”

“可现在为什么打架的少了?因为法律变得越来越完善,管制越来越严格。向姐您想,以前街头打架有个特点————哪怕是双方打得头破血流,甚至骨折,但谁都不会报警。打架结果往往是赢了的一方跑了,输了的也只能自认倒霉,自己去卫生所和医院缝针包扎。”

向宏音轻轻点头。这些事情她见过,甚至经历过。虎平涛没有乱说。

他继续道:“退一步,就算报了警,如果打架双方互相不认识,受伤也不重,那时候的警察一般不会掺合。因为这种案子查起来很难。毕竟以前街道上没有那么多的监控摄像头,手机也不像现在这样具有录像、录音、拍照等多种功能。没有大数据,想要在城市里找一个人,无异于大海捞针。”

“话又说回来,轻伤归轻伤,如果打架闹出了人命,那就另当别论。所以那时候对于打架斗殴,闹到派出所,基本上都是批评教育,让一方承担医药费,仅此而已,情况不严重的话就不会拘留。”

“有部老电影《秋菊打官司》,老谋子拍的。秋菊丈夫与村长吵架的时候说了几句难听话,村长恼怒之下控制不住,就抬脚冲着秋菊丈夫狠狠踢了几下。踢断了肋骨,还踢中了下身……男人嘛,那里是命根子。结果秋菊丈夫在家躺了一个多月还不能下地干活。”

“明知道是村长打人,可乡里和县里的公安都是让村长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没有针对打架斗殴做出任何实际性的处理。直到后来,秋菊告到市里面,去法院起诉,法院才派人给秋菊丈夫验伤,发现是轻伤,这才把村长抓走。”

“因为村长涉嫌伤害罪,这是要判刑的。”

“向姐您刚才提到徐彪是混道上的。您觉得“混道上”这几个字现在还能吓住人吗?现在全国都在扫黑除恶,谁敢冒头就抓谁。徐彪当年拎着刀子欺男霸女,要是他现在还敢这样,只要一个电话就能把他抓起来。”

“以前打架斗殴的多,是因为咱们国家经济不发达,大伙儿没事干,聚在一起形成小团体。两边一言不合就开打,要真打出什么事儿,就像电影里打秋菊丈夫的那个村长,团伙里也有人顶包。”

“混道上的那些人不是有句话嘛!兄弟,你在里面放心。我会帮忙照顾你嫂子的。”

“古时候,曹操说得更狠:借你人头一用,以后我帮你养老婆儿子。”

“看过《水浒传》吧!梁山之所以讲道义,那都是因为穷。如果大家都有钱,比如李逵,如果他有个几百两银子的身家,谁还愿意提着脑袋造反啊?”

“打架斗殴混黑道也一样。以前跟着大哥混,吃香的喝辣的。有时候大家给面子,出了事情真的是一句话就能摆平。”

“可现在呢?只要不是特别懒,吃香喝辣那点儿钱谁都有。就说过年吧!以前餐桌上有肉就是肥年。现在呢?鸡鸭鱼肉都吃腻了,海鲜什么的也经常吃,不稀奇。区区一个道上的大哥算老几啊?就算给面子继续跟着大哥混,要么你发我工资,要么你打电话叫我出来就必须给钱。别跟我将什么义气,那都是骗小孩子的故事。社会在进步,无论做什么都要向前看。”

“就连我们派出所平时搞普法宣传,都奉劝不要打架。因为打架成本高啊!打输了要住院,打赢了要坐牢,就这两种选择。”

“向姐我再给您说个事,真事儿,上个月刚发生的。关口村您知道吧!那边已经开始拆迁了,因为是从东边开始,往南面推着走,南边的旧房子就暂时没动。按照拆迁计划,至少要下个月才能推到那儿。”

“有些住在南边的村民就没有搬。主要是想着还能住几天,也好省点儿房租钱。有一户屋主姓张的,房门开朝街面上。那天有一辆“长城”停在他家门口,不偏不倚正好把他家大门给堵住了。老张媳妇连忙出去叫车主挪车,车主是个女的,一小姑娘,二十来岁。人不大,脾气挺大,当时就嚷嚷着:房子是你的,路是大家的,我今天就是要把车停在这儿,你能把我怎么样?”

向宏音听得一阵摇头:“怎么会有这种人?”

虎平涛认真地说:“这种人的确很讨厌,说白了就是犯贱。”

向宏音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问:“两边打起来了?”

“肯定的啊!”虎平涛道:“还是那小姑娘先动的手。直接给了老张媳妇脸上一个耳光。老张媳妇哭着跑进屋里,老张一看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问清楚情况,冲出来一把抓住小姑娘的头发,重重一个巴掌扇过去。那女的被打懵了,捂着头好不容易站起来又哭又喊。车里的人也看懵了,因为按照他们的想法,就算要打架,至少也的先吵上几句。可老张这明显不按套路出牌,直接动手……于是从车上下来了两个男的,一下子变成老张一个对三个。老张平时喜欢健身,虽然不会拳脚套路,可俗话说得好:乱拳打死老师傅。他闭着眼睛一阵乱打,胡乱挥拳。”

“打着打着老张忽然感觉对方停手了。睁开眼睛一看,对面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估计是那小姑娘的亲戚吧,捂着右眼坐在地上直喊疼。看样子是老张一拳打中了他的眼睛。”

“后来对方报警,涉事双方都被带到派出所,我给处理的。事情起因很简单————老张媳妇当时说了一句:停车也看着点儿啊,都堵到大门口了,我怎么出去?”

“然后就是那车主小姑娘回的,反正两边各说各有理,都认为是对方的错。老张这边也受了伤,他衣服被扯烂了,脸上和脖子上都有抓痕,也流了血。对方那个老男人一直捂着眼睛,眼圈已经黑了,当时看着没什么……总之谁也不肯让步,都觉得自己吃了亏。”

“我让他们先去治伤,然后根据各自的伤情再来派出所调解。我没故意偏袒,这是正常的处理流程。可到了医院一检查,那老男人的初步检查结果是“眼眶外壁骨折”。老张毕竟是本地人,在医院里也有朋友。他找懂行的人咨询了一下,得知这已经达到轻伤标准了,那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他被吓慌了,也不管什么理亏不理亏的,没办法只好赶紧赔钱了事。对方医药费花了一万多块。却狮子大开口找他要三十万。老张没办法,只好找熟人帮着谈判,又是请客吃饭,又是找关系,前前后后花了三万多块钱,对方这才松口,只要了他十五万。”

向宏音听得倒吸一口凉气,睁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那加起来就是十八万,将近二十万?”

虎平涛微微一笑:“向姐,这事儿还没完。您听我跟您说:老张后来打电话到所里给当时出警的民警,说他们两边已经和解了。当时我们的民警了解情况以后,让双方抽空到派出所签个字,这案子就算结了。可那天不凑巧,涉事双方到了派出所,经办的民警不在,我也去区上开会,就换个了人给他们办手续。老张想着已经和解,觉得这事儿已经不了了之,就没放在心上。”

“没想到上个星期,刑警队的人给老张打电话,说他涉嫌故意伤害罪,那事儿已经立案了。老张一脸懵逼,说这事儿不是了结了吗?我还有谅解书呢!怎么就立案了呢?”

“刑警队那边答复: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不是你们双方说和解就和解的。和解只能减轻处罚,不是说不处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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