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里,邢乐奇怪地问:“你不是只有一套房吗?哪儿来的三套?”
廖存学解释:“其实杨阿婆没乱说,我们家的确是拆迁分了三套房。可一套在我父母名下,还有一套情况有些复杂,那是早年我爸那边一个亲戚的,他户口挂在我家的本子上,人虽然在外地, 可这边的老房子有他一份儿。拆迁的时候他专门过来签字……所以照这么算下来,的确是有三套,可真正落在我名下的只有一套。”
“我父母那套以后肯定是我的。亲戚的那套房子就不一定了。我管他叫老叔,他身体有问题,没法生孩子。前些年在外面领养了一个,他说百年以后把房子平分, 我和他的养子一人一半……不过这种事情做不得准,也许现在说得好好的, 以后人家就翻脸不认。”
“龚新霞嫁过来,心念念的就是这三套房。她觉得我手上所有房子加起来,就算没有三百万,至少也值两百多万。婚前我没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告诉她,等她嫁过来才知道,我名下这套房子面积小,而且回迁房根本卖不出商品房的价钱。”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她的这些想法……挺滑稽的,我算计她,她也算计我。总之两边想的都一样。就像咱们这边土话说的:歪哥配歪妹。”
“那时候我还没想过要弄死龚新霞。但我知道既然彼此都已经撕破脸,我和她肯定过不长久。我死死捂住手里的一笔钱,那是结婚时收的礼金。虽然不多,只有几万块,可总是钱啊!”
“我已经想着要离婚了,我知道龚新霞也有同样的想法。我当时想的很简单,觉得既然是夫妻,就没必要把事情搞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所以我心里仍然保持着一丝期盼,想着龚新霞会不会突然改变主意,跟我一块儿好好过日子。”
说到这里,廖存学的情绪出现了变化。
他用力咬着牙,面部肌肉扭曲,整个人显得狰狞起来。
“……当我知道她怀孕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男人。哈哈哈哈,我有儿子了,或许是个女儿。管他呢!都一样,只要是我的种就行。我一直想有个孩子,毕竟人多了,尤其得有个孩子,才能算是一个家。”
“那段时间我对龚新霞真的是嘘寒问暖,毕恭毕敬。无论她想吃什么,只要说一声,再远再贵我也给她买回来。我对她是真的好,我觉得就算她要离婚,至少得把孩子生下来。她要远走高飞就由她,反正我拉不住也劝不住。只要把孩子留给我,就算倒贴钱我也愿意。”
“可是……天杀的贼婆娘, 她……她竟然背着我,把孩子打掉……孩子没了啊!”
廖存学嚎啕大哭,他心中充满了悲痛。
“我承认结婚的时候没安好心, 就是想要从龚新霞身上搞钱。可后来我改了啊!我没再往那方面想,我想要孩子……真的是只要孩子就行。”
他哭得涕泪满面,如果不是被手铐和椅子牢牢固定,说不定会做出什么疯狂的行为……到后来,就连邢乐也有些看不下去,站起来,走到廖存学旁边,拿出一小包开封的纸巾递给他。
“……谢谢……”廖存学接过纸巾,连声抽泣。
虎平涛没有继续追问。他拿出香烟和打火机,点燃一直慢慢地抽着————类似的情况他见过太过了,各色人等,各种缘由都有。人生悲苦总的来说是一场大戏,其中又由无数个小剧目构成。廖存学是眼下这个小型悲剧的主角,可他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虽然值得同情,但其结果已经固化,无法逆转。
廖存学用纸巾擦掉眼角的泪水,喘着粗气,瞪着发红的双眼,声音变得有些沙哑:“龚新霞那个臭婆娘做完人流手术回来的那天,我就知道我不可能与她有好结果了。”
“她必须死!”
“一定得死……而且还得是千刀万剐!”
“等到我冷静下来,我觉得冲动了,更重要的是这些想法不切实际。千刀万剐什么的只能是在心里念叨,连嘴上说说都不行。那个臭婆娘力气很大,我干不过她,万一哪天真闹到拎起菜刀砍人的地步,肯定是我吃亏。”
“再说了,杀人犯法,还得偿命。这道理我懂。现在比过去管的严,动刀子砍人,先不说能不能把人弄死,只要见了血,哪怕是一丁点儿,被警察抓住了就得关进去。”
“思来想去,我觉得还是暂时先缓缓,然后决定给龚新霞买一份大额的人身保险。”
“我要她死,同时还得让她给我带来一大笔钱。”
“龚新霞银行里的存款我是不指望了。这人呐,说一千道一万,还得靠自己才行。”
停顿了一下,廖存学继续道:“买保险这事儿,龚新霞是知道的……其实给死人买保单这事儿,是我从电影电视里学到的。她做了人流以后,我几乎对所有事情都失去了兴趣。每天就呆在家里看剧,那段时间看了差不多有上百部片子。我很喜欢侦破类的,暴力杀人的念头也淡了。反正在我看来无论怎么做龚新霞都得死,还不如做的隐密些,至少让我不亏本,有赚头。”
“现在买保险不像过去,尤其是高额意外伤害险,必须承保人知情,现场签字画押,保单才能生效。我没瞒着龚新霞,我编了个理由,就说她跟我在一起说不定还会怀孕。只要是做人流,就有几率发生意外。所以买这份保单主要是为她好,同时也是为我好。毕竟我的经济情况不怎么样,到时候如果拿不出钱来,至少有保险公司担着。”
“龚新霞一听就来了兴趣,她觉得我说的有道理,于是跟着我去了保险公司,签了单子。”
“我打算让她活活胖死。”廖存学恶狠狠地说:“我知道龚新霞的心脏有问题。哼!每天吃那么多,胖得跟猪一样,早晚都得爆血管。”
“这是个稳妥的法子,出了事儿警察也找不到我头上。可问题是龚新霞已经决定要离婚,她正在找下家。如果在这期间她没事儿,我这笔钱就扔进了水里……仔细考虑过后,我做了个计划,让张浩加入进来,替我动手。”
“我和张浩的关系很不错。以前在广告公司的时候就停莫逆的,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算是兄弟。”
“张浩外形不错,我打算让他勾引龚新霞。”
“我约张浩出来喝酒,把整个计划和盘托出,他答应了。”
“其实吧……有几次我还是挺犹豫的。觉得没必要把事情做绝,没必要把龚新霞弄死。只要张浩给我通风报信,告诉我他们具体的幽会地点,我找上门,拿出手机随便拍几张照片,闹离婚上法庭,摆事实讲道理,法官肯定站在我这边。到时候就算龚新霞撒泼耍赖,做过婚前财产公证,她多多少少都得拿出一笔钱,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现在《婚姻法》里都有规定。她这是婚内出轨,我没乱说。”
“可静下心来一想,我当善人给她一个好,谁又会替我着想?何况我已经答应给张浩一百万的辛苦费,如果我和龚新霞离婚,张浩肯定不愿意啊!到时候这笔钱该怎么办?”
“我已经没有选择!”
“龚新霞那段时间经常去附近的茶室打麻将,其实是我旁敲侧击的结果。我在手机上弄了个麻将游戏,整天躺在沙发上玩,故意音量开到最大。龚新霞听了觉得烦,我就让她去外面走走,还说要不找两个朋友来家里,买张桌子一起打。”
“她把这话听在心里,于是自己去外面找乐子。”
“每次她出门以后,我就迅速换上另外一套衣服,悄悄跟在她后面,看着她进了具体哪间茶室,看着她坐下去打麻将,然后我才转身离开。”
“然后我估摸着时间,换上之前的衣服,装作买菜往茶室那边走,偷空瞄着她在里面玩,故意装作遇到,打个招呼,还当着所有人的面让她晚上回家吃饭。”
“这样搞了几次以后,龚新霞就烦了,每次我去茶室找她,她都像撵苍蝇似的赶我走。”
“我看看时机差不多已经成熟,就让张浩上场。”
“我给了张浩两万块钱,让他先用着,去同一家茶室,与龚新霞坐同一张桌子。”
丁一毕竟还年轻,他对廖存学的供述感到有些不可思议,疑惑地问:“你怎么确定张浩肯定能勾引上龚新霞?这种事情讲究两情相悦,不可能百分之百的成啊?”
廖存学解释:“年轻人爱色,老年人爱财。男人喜欢长得漂亮的女人,女人也不例外。张浩外形很不错,他以前做体力活,肌肉轮廓很有线条感。以前在广告公司的时候,下班一起去澡堂子,我亲眼见过。当时公司里有几个小女生对他很着迷,其中一个还跟他有过那种关系。”
“模样长得好,再说上几句好听话,这种人谁都喜欢。打麻将的时候经常聊天,我让张浩打牌故意送章给龚新霞,他们打“血战到底”,要么碰,要么糊。经常来上几次,自然就有了好感。”
“打麻将是讲究“搭子”的。只要玩久了,就熟悉彼此的脾气性格,有些人无论如何也不会坐在一张桌子上,但有的人就很受欢迎。就这样,张浩很快成了龚新霞的固定牌友。”
“一边打牌一边说荤段子,大伙儿听了都会笑。有时候天气热,我让张浩找机会脱掉上衣,故意露出身上的肌肉,让他观察龚新霞的反应。事后张浩打电话告诉我:说龚新霞在牌桌上死盯着他看,那种直勾勾的眼神,恨不得扑过去,从他身上狠狠啃一大块肉下来。”
“龚新霞对那种事情的需求很强烈。结婚以后,除了每个月来例假,大多数时候都是她主动提出要求,而且几乎每天都要。我以前是想着要个孩子,所以咬着牙也得满足她……有时候真是觉得有心无力,毕竟男人嘛……你们都懂,而且她长成那样,很多时候我实在是没办法,做那种事情一点儿乐趣都没有。”
“但不管怎么样,我毕竟是她丈夫。有时候就算不愿意,也必须给她一定程度上的满足。”
“张浩那次给我打了电话以后,我就经常找借口在晚上出去,要么回家很晚,要么通宵的在外面,总之就是不与龚新霞同房。”
“这样也能给张浩和龚新霞制造机会单独相处。我不在家,她就有理由出去。张浩故意对她献殷勤,两个人吃饭逛街,完了以后就看电影。就龚新霞那种耐不住寂寞的性子,一来二去就主动贴上张浩,勾搭成健(奸)。”
“为了促成他俩,我还给龚新霞买了些药。”
邢乐下意识地问:“什么药?”
廖存学迟疑了一下,回答:“有好几种,补乐佳、尼尔雌性醇、替伯龙、利维爱什么的……都是在药店买的。”
虎平涛眯起眼睛,微微摇着头:“这些都是雌激素。没想到你计划还挺周密的。”
听到“雌激素”三个字,邢乐脸一下子红了,也瞬间明白了虎平涛话里的意思。
廖存学坦言:“既然要做,就必须确保做到最好。我的计划不能说是天衣无缝。万一龚新霞看不上张浩呢?万一张浩做那种事情的时候没兴趣,不主动呢?所以我以“保健品”为由,给龚新霞买了这些药,劝她吃下去。”
邢乐脸色很不好看,问:“你老婆都吃了?”
廖存学点点头:“她看过药品说明书,这方面她还是有自己的判断力。总的来说,服用一定剂量的雌激素对女性有好处。所以她非但没有拒绝,后来服药也逐渐变得主动起来。”
虎平涛摇头道:“你这人,真正是心机深重啊!雌激素除了激起女性那方面的欲望,还会导致服用者变得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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