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什么神通?竟能击溃五色神通?”
见那混沌色神光,不仅破了五色神光,更是威势不减,朝自己激射而来,孔宣顿时脸色大变,连忙化虹躲闪开来。
五色神光是他的本命神通,算是他最强的看家本领,自他修成五色神光后,依仗此神通所向无敌,天下间几乎少有敌手。
在封神之战时,孔宣依仗着五色神光,可谓所向披靡,就连天道圣人大意之下,都在五色神光下吃了大亏,孔宣也因而闯下圣人之下第一人的威名。
以往孔宣遇到的对手,哪怕五色神光无法建功,对手也无法奈何五色神光,像现在这样被正面击溃,还是孔宣头一次遇到。
“明王万不可掉以轻心,此乃扬眉大仙的无上大神通,号称能收尽世间万物,比你所修五色神光,威力却是更胜一筹!”
自李炫差点镇压盘王,与天帝一战不落下风,可谓一战震惊三界,自然也就引起了许多大能的注意,这其中就包括了如来。
上次如来面见佛门二圣时,就曾问过关于李炫的事,从两位圣人那里如来得知,李炫与天帝一战时,所施展的神通正是传自于扬眉大仙。
“佛祖好见识,竟识得此神通!”
见本源空间大道破了五色神光,李炫心中也不由松了一口气,孔宣能在洪荒中闯下赫赫威名,所依仗的就是五色神光。
可如今五色神光被本源空间大道所破,孔宣一身实力至少要下跌一半,对李炫基本已经没有了威胁。
“明王还不肯服输吗?你所依仗的无非就是五色神光,如今五色神光为本帝所破,明王一身实力十去其五,再争斗下去岂不自取其辱?”
孔宣除了五色神光外,也没有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先天灵宝,他手中也就几件上品先天灵宝而已,连李炫的防御都破不了。
“帝君未免太自信了吧!”
见李炫如此看轻自己,孔宣隐隐心生怒意,但正如李炫所说,没了五色神光,他一身实力十去其五,根本就奈何不得李炫。
“阿弥陀佛,帝君休呈口舌之利,也接贫僧一式神通!”
只见整片天空忽然亮了起来,刺目的金色佛光令人无法直视,最终漫天佛光凝为一只大手,携带着无与伦比的威势朝李炫镇压而去。
“这就是掌中佛国,佛门无上大神通?”
掌中佛国神通威名远播,乃是佛门最为强大的无上神通之一,不弱于道门的三十六天罡法,据传是西方接引圣人所创。
只见那佛光大手,自上碾压而下,爆发万丈金光,恢弘的梵音,响彻天地之间,其威摧山搅海,其势震天撼地。
李炫见此再次祭出混沌钟,想要以此阻挡如来,可他刚刚祭出混沌钟,掌中佛国中激射出一道剑气,将混沌钟荡开。
“竟是诛仙剑气?居然将诛仙阵图,融入了掌中佛国,佛祖当真是好手段!”
诛仙剑阵堪称洪荒第一杀伐剑阵,一圣布阵非四圣不可破,据传此阵威力浩大,纵然是大罗金仙,一入此阵顷刻飞灰烟灭。
在封神之战时,截教教主于两界关布下诛仙剑阵,最为被人教教主、阐教教主、佛门二圣联手所破,四柄仙剑亦被阐教弟子所夺。
唯独诛仙阵图落在了多宝道人的手中,没想到多宝道人皈依佛门后,竟将诛仙阵图彻底炼化了,并将诛仙阵图融入了掌中佛国。
眼下如来所施展的掌中佛国,与其说是一式神通,还不如说是一座大阵,而由诛仙阵图所演化的大阵,其威力可想而知。
“帝君好眼力,正是诛仙阵图,这一式掌中佛国,已是贫僧最强手段,帝君若是能破,贫僧甘愿服输!”
诛仙阵图融入掌中佛国后,掌中佛国可谓威能剧增,它既是神通也是阵法,算是如来现今最为强大的手段了。
李炫虽是以一敌二,却是丝毫不落下风,全力催动混沌钟,迎击掌中佛国,同时施展本源空间大道,抵御孔宣的五色神光。
“看来要尽快提升一件攻击类型的先天灵宝……”
尽管李炫以一敌二不落下风,但却也无法击败如来和孔宣,只能说谁也奈何不了谁,这让李炫下定决心,要尽快提升一件攻击类型的先天灵宝。
如果李炫现在拥有一件攻击类型的先天至宝,哪怕只是极品先天灵宝,那李炫就有把握击败如来和孔宣联手。
李炫现在共有三件宝物,分别是先天至宝十二品净世白莲、极品先天灵宝紫绶仙衣、极品后天功德灵宝混沌钟。
可三件宝物两件是防御类型,混沌钟虽然攻防一体具备,但毕竟不是主攻击类型,攻击力还是稍微差了一些。
“嗯?”
这时李炫忽然有所感应,却是察觉到十余道强横的神念,从这片区域一扫而过,那些神念的主人,竟然都是准圣大能。
不过想想也很正常,三位准圣大能争斗厮杀,动静不可谓不大,引起其他准圣大能的关注实属正常。
在那十余道神念之中,李炫感应到几道熟悉的气息,其中一道神念的主人,正是昊天上帝。
另外还有几道神念,当年瀛洲仙岛出世时,李炫曾感应到过,正是地仙之祖镇元子、上古妖庭妖师鲲鹏等人。
“帝君,再争斗下去,没有任何意义,就此罢手如何?”
如来眉头一皱,显然他同样感应到了,他们在这里厮杀,别人却在外面看戏,这种感觉很不好,反正双方谁也奈何不了谁,所以他才提议就此罢手。
“就此罢手可以,但三妖本帝必须要押回天庭!”
李炫同样不想被人当成猴子一样围观,不过狮驼岭三妖,他必须带回天庭,如果不能不杀一儆百,以正天庭威严,以后谁还把天庭放在眼里?
“帝君当真不能放过它们?只要帝君放了它们,就当贫僧欠帝君一个人情如何?”
三妖事关佛门兴盛大计,不能有所闪失,以青毛狮王所犯之事,真要被带回天庭,哪还有活命的可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