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晨被比比东拖入镜像空间当中,他看向四周,空间空无一物,只有在空间对面,比比东与终焉魔女凌空而立。
“这是埋葬你昊天斗罗的地方。”比比东冷冷的说道。
“埋葬我,好大的口气,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到底是我昊天斗罗杀了你,为我的西西,还有昊天宗复仇,还是你把老夫斩草除根吧。”唐晨说道。
说着,他抡起昊天锤打向比比东。
“昊天九决,九九归一,大须弥锤——”
强大的昊天锤迎面朝着比比东打了过来!
这是连千道流都不敢硬撼的攻击,昊天锤以硬撼天地之威横扫向比比东。
然而,比比东即没有闪躲,也没有使用其他的技能,仅仅只是使用了第二魂技,在自己的周围假设出了一道阴暗的立场。
阴暗的立场将比比东,乃至终焉魔女所涵盖,使得整个人都失去了颜色,仅剩下一片灰白,周围被各种负面的情绪所笼罩着,直面昊天锤的进攻,终焉魔女合拢上双翼,将比比东阻隔在终焉魔女之外。
雷霆般攻势的昊天锤,正中终焉魔女,然而却没有撼动这些负面立场分毫。
唐晨为此感到惊疑不定,他并不知道,武魂所承受的伤痛被成倍的传导到比比东的身上,哪怕承受了无数次痛苦的比比东,也差一点没遭住!
唐晨一击不成,拿起昊天锤犹如雨点一般的捶打向终焉魔女的负面立场上,欲要破开比比东的立场.......
然而,千百次的攻击,却没能撼动终焉魔女分毫.......
“够了。”比比东说着,终焉魔女张开双翼,露出里面充满杀意的比比东!
比比东的杀心终焉领域双重领域释放出来!一瞬间,强大的领域直接将唐晨的杀神领域给击碎!
比比东的实力,已经远远凌驾于极限,称不上神,但也算得上极限之下第一人了。
积攒了悲伤魔女各种buff的比比东开始做出反击,她碾压着唐晨,将唐晨逼迫得不得不使出修罗神力来硬抗强大的比比东。
然而,无论有没有用出修罗神力,唐晨的任何杀招,比比东仿佛有所预感一样,尽数避开,唐晨的力量,固然强大,但是无法命中比比东,一切皆是虚妄!
他从来没有打过如此憋屈的仗,这就和两个人在玩枪战一样,一个人早就预判好了你瞄准的方向,他每一次都能轻易的避开你的攻击,而他的攻击却能轻易的命中你的要害一样。
几百回合下来,唐晨所倚仗的修罗神力以惊人的速度被消耗掉,而他却好像一头笨重的大象一样被比比东遛着玩。
最终,伤痕累累的唐晨终于败下阵来,此时的他,魂力见底,仅仅是依靠着修罗神的神力苦苦支撑着而已,早已没有了一开始睥睨天下的气概了!
“你为什么能看到我的招数,为什么?”唐晨不甘的看向比比东,质问道。
“你和波塞西都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轻敌,我会送你到地狱里,去和你的昊天宗,去和你的爱人,西西作伴。”
比比东手一抓,将神器终焉之钥拿在手中,紧接着,对准唐晨发动了静止时刻,然后准备一举击杀唐晨的时候——
在比比东的目光当中,未来发生了改变,一把剑横空而来,贯穿自己!
修罗魔剑破开空间,从外面斩击过来,朝着比比东刺了过来。
比比东见状,反手将终焉之钥打向修罗魔剑。
两把神器碰撞在一起,修罗的能量与终焉的能量碰撞在一起,神与神的冲击导致了整个空间的崩溃,最终,修罗魔剑不敌溃败,但唐晨也从静止时刻当中恢复了过来。
修罗魔剑与剑鞘合二为一,一道魔力从修罗魔剑剑鞘上灌入到唐晨的体内,将唐晨身上的伤势恢复了过来,然后唐晨做出了一个让千道流,比比东所震惊的举动。
他以极快的速度逃走!
逃走时,唐晨还不忘了撂下狠话:
“武魂殿,下次我踏上这里,定要让这里的一切,为我昊天宗,为我波塞西陪葬!”
比比东有心追击,但是修罗魔剑横亘在比比东的前方,千道流追击唐晨,更是没有取胜的可能!
“哼,那就把你烧了吧,终焉永焱。”比比东手掌上一团焚世之火熊熊燃烧,紧接着,比比东将火焰打向修罗魔剑上!
命运之引使得修罗魔剑避无可避,火焰浸染在修罗剑鞘之上,熊熊燃烧,一把宝剑从剑鞘当中,抽出,朝着唐晨的方向飞了过去,徒留下这熊熊燃烧的修罗剑鞘!
此时,比比东再追,已经没有时机了,唐晨已经走远了,而比比东也无心在追杀下去了!
事到如今,比比东也知道这一切的前因后果,这一切,都是针对自己的局!
图穷匕首见,唐晨就是那张图,而修罗剑就是那把匕首!
她虽然能通过未来凝望观看未来,但是却无法观看比自己强大的人的未来,唐晨在怎么莽,修罗神也不能坐实自己最后的传人就这么轻易的陨灭。
唐晨是修罗神的传人,却从始至终,未使用修罗魔剑,显然,这把魔剑从战斗的一开始,就藏了起来,目标就是在关键的时候,给比比东这么一剑。
但是,两大变数在于,唐晨和修罗都没料到唐晨会在比比东手中这么不堪一击,另一边则是因为比比东看不到修罗剑的因果,却能看到自己的因果。
一把剑划破时空而来,杀向自己的未来,比比东还是能窥探到的。
因此图穷匕首见的一击未成,修罗魔剑剩下的任务就只剩下将唐晨护送离开武魂殿。
然而,连神都无法扑灭的终焉之火,直接把修罗魔剑给点了,魔剑背后的修罗神显然也意识到终焉永焱的威力,做出了舍弃修罗剑鞘的决定!
想到这一点,比比东禁不住苦笑道:
“看来,不止是唐晨轻敌了,连我也轻敌了啊!”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