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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回去的路上,李彦核算了一下。

第一次带货的成本:丘神绩的五两金子,公家的茶饼和茶具。

第一次带货的收入:免费斋饭一顿。

不亏。

不过吃免费斋饭的时候,他差点想要验个毒。

都是被崔县令害的,看到免费的东西,心里就会一咯噔。

李彦摇了摇头,觉得这心理阴影恐怕要跟一段时间,说不定到长安后,喝酪浆都不香了。

正想着呢,前方又传来争吵声。

这回比起刚刚鸠摩罗和知客僧的小摩擦,可激烈多了。

一方是勃伦赞刃为首的使节团,这位在念曾古死后,已经自动转正,此时挥舞双手,满脸铁青。

另一方是甲胄在身的卫士,穿着跟丘英在凉州初登场时的禁军队伍很像。

但从他们佩戴的兵器是仪刀,可以见得,这群人应该是长安派来护送使节团入京的卫队。

这原本是一个简单的工作交接,但在队形上,双方产生了一点小摩擦。

吐蕃使节团被迎入长安的礼节不变,却被安排在囚车后面入城。

李彦差点笑出声。

让吐蕃使节团和吐蕃谍细一同上路,已经是下马威,如果前者还跟在囚车后面,那画面太美,简直不敢想。

“吐蕃勇士,可杀不可辱!”

不料就在这时,勃伦赞刃怒骂几句,突然拔出武器,居然向着为首的士兵砍了过去。

对方也没有想到吐蕃正使居然直接动手,一时愣神,下意识用仪刀迎上。

但木制的礼仪兵器,如何能抵挡武器的锋芒,立刻被一斩两断。

勃伦赞刃得势不饶人,进步突入,一拳打在对方的胸口。

那士兵如遭雷击,跌跌撞撞的向后退去,一个屁股蹲摔了下去,出了大丑。

勃伦赞刃嘿然一笑,刚要说话,就听一道可怕的声音响起:“噶尔家族就是这样的教养么?”

李彦走了过来。

吐蕃吃瘪,他围观,敢对唐人动手,立刻排众而出。

“李元芳!”

勃伦赞刃下意识缩了缩脖子,他是真的有些怕这个唐人,简直就像是自己的克星一般。

但想到这时的境地,他知道不能退缩,针锋相对的道:“这就是你唐人的待客之道吗?我是吐蕃正使,你们岂可如此辱我!”

李彦理都不理,亲自上前,将那位倒在地上的士兵扶了起来:“你没事吧?”

士兵脸涨得通红,羞怒交集,跃身而起,大骂道:“蕃贼,暗施偷袭算什么好儿郎,可敢光明正大与我王孝杰大战一场!”

“王孝杰?”

李彦一愣,仔细打量了一下。

个子不高,身材谈不上魁梧英壮,但眉眼间有股敢打敢拼,迎难直上的不屈斗志。

居然是你!

身后的丘神绩见王孝杰居然连道谢都没有,冷哼一声:“李武卫礼贤下士,此子竟如此无礼!”

“武卫?”

王孝杰闻言一惊,赶忙行上下尊卑分明的叉手礼:“卑职见过李武卫!多谢李武卫相助!”

“卑职啊……”

李彦心中有些感叹。

王孝杰,武周时期名将,屡破吐蕃突厥,收复安西四镇,算是那段对外战争艰难时期,大唐为数不多的门面。

而原剧情里,李元芳吃过的一次大亏,就是拜这位武则天的爱将所赐。

那一段狄仁杰的台词炸裂,铿锵有力的一番话,把王孝杰教训得跟儿子一样。

相比起来,李元芳险些被射成个窟窿,躺在床上养了很久。

本以为这个世界遇到王孝杰时,也会看到那张高傲的脸,谁知是一个自称卑职的小兵。

我还是喜欢你桀骜不驯的样子~

另一边,见王孝杰有李彦撑腰,勃伦赞刃有些慌了,偷偷问道:“鸠摩大师呢?”

手下低声道:“小明王去拜访法门寺,至今未归。”

勃伦赞刃暗道不妙,果然李彦看了看双方对峙的气氛,开口道:“阁下搬出正使的身份,我天朝上国是礼仪之邦,确实要忍你几分无礼,不过你勃伦赞刃也是勤练涅槃劲的高手,可敢与王卫士堂堂正正一战?”

王孝杰没想到李彦支持他打,顿时大喜过望,斗志昂扬的看了过去:“你可敢一战!”

“我是何等尊贵的身份,岂会与这区区一个小卒交手?”

勃伦赞刃冷笑,却是断然拒绝:“你唐人若是想要练练,赤哲,你来与他一战!”

两百多斤的大力士,从吐蕃使节团中走出,居高临下的看着王孝杰。

王孝杰怡然不惧,双拳握了握,就要出列。

李彦却直接拒绝:“这不是角抵之戏,比斗邀赏!”

“勃伦赞刃,是你先动手挑起争端,就不该让旁人替你!”

“你不是对使节团入城的队列颇有异议么,你赢了他,接下来的路,你们使节团与囚徒分开!”

勃伦赞刃眼神一动。

李彦笑笑:“怎么?又不是我出手,你连我大唐的一位普通卫士,都没有必胜的把握吗?”

勃伦赞刃抿了抿嘴唇,仔细打量王孝杰,有些心动了。

这家伙确实平平无奇,就是个普通的唐人士兵。

难不成他堂堂噶尔嫡子,钦陵五弟,连个普通唐人都胜不了?

虽然有失身份,但能过了这一关也好。

想到这里,他又感到有些悲哀。

什么时候,自己的要求降低到了这种程度?

丰富的心理活动后,勃伦赞刃拖了拖时间,发现鸠摩罗还是没有回归救场的意思,开口道:“好!”

“还算有几分血气!”

李彦点了点头,对着喜不自禁的王孝杰道:“好好打,不要坠了我大唐的威风,我信你能赢!”

“谢李武卫!”

王孝杰一抱拳,受到鼓舞,斗志昂扬的走了上去。

驿馆前空开一片场子,让两人放手施为。

李彦观战。

这两人在历史上就是对头,王孝杰有一场漂亮仗,就是大败勃伦赞刃率领的吐蕃军和西突厥的联军。

现在让两人提前练练,倒也不错。

年轻的王孝杰,虽然没有后来的骄狂霸道,但勇武之气丝毫不缺。

他走到场中,直接脱下了沉重的甲胄,只穿着一身贴身短衣,赤着两条胳膊,拿了一根长棍,暴吼道:“蕃贼!来啊!”

勃伦赞刃被他的悍勇之气所震,刚刚摆开架势,还未反应,就见那长棍暴抽过来。

两人战在一起。

李彦看了几招,就知道此战王孝杰赢面更大。

狭路相逢勇者胜,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勃伦赞刃这个贵族子弟吃得了苦头,能练成涅槃劲,实力不容轻辱,但武功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好的劲气,没有相对应的精气神匹配,也发挥不出威力。

显然,多年的贵族生活,还是消磨了勃伦赞刃的锐气,以致于当王孝杰赤膊上阵时,他的气势就被压下,放不开手脚,战力大降。

反观王孝杰,则是龙精虎猛,越战越强,一方超常发挥,一方连七分实力都展现不出来,此消彼长,胜负可想而知。

果不其然,仅仅三十多招,王孝杰就找到机会,一棍抽飞了勃伦赞刃的武器,雄赳赳气昂昂的来到李彦面前:“幸不辱命!”

李彦称赞:“真勇士也!”

王孝杰既是自豪,又感欣喜。

凭他的勇武,只当个小小的队正,实在屈才,此次一定要把握住机会,得上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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