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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章 推理嫌疑人

首先,为什么是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

如果凶手不是于慧慧也不是唐木齐。

案发现场有第四个人。

那么,问题来了。

对方为什么要将于慧慧和唐木齐迷晕,弄到红砖房?

是为了栽赃陷害?

不像。

第一,现场杀死段忠新的砖头上,并没有两人的指纹。

如果凶手有意陷害两人,那么将砖头上沾染到两人的指纹,是非常简单的事情。

可是,对方并没有这么做。

第二,血迹喷射方向不对劲。

如果凶手想要栽赃给两人或者两人中的一人,就不会疏忽大意到,让两人身上占有同样的血迹喷射痕迹。

这一点,其实很好解决,只需要将昏迷的两人,搬离的远一点,或者调整一下方向,就能做到。

可是,凶手并没有这样做。

所以说,凶手将二人抓进红砖房,蓄意栽赃嫁祸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

可是,如果不是为了栽赃嫁祸,那凶手又是为了什么呢?

根据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供述,他们两人都是在27日晚上,被迷晕、敲晕后带进密室的。

如果对方仅仅是为了杀死段忠新,又为什么要抓来于慧慧和唐木齐呢?

抓一个人和抓三个人,难度可是不一样的。

而且,这样会增加凶手暴露的机会。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做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说不通啊。

所以,现场到底有没有第四个人,陈言是持怀疑态度的。

对不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联合演习这个可能性,陈言更愿意相信后者。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三人之间有什么关系。

如果于慧慧和唐木齐是凶手,那么他们两人为什么要杀死段忠新。

杀人,不可能没有动机。

尤其是凶手布置了这么复杂的密室杀人现场。

最终一定是为了隐藏自己。

返回侦缉队后,陈言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

“胡队长,关于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背景调查,进行的怎么样?”

这是陈言最关心的。

两人如果联手作案,那么于慧慧和唐木齐之间,一定有着外人不知道的联系或者秘密。

“这一点也是我们调查的重点。”

显然,胡雪莹他们也想到了这一点。

“于慧慧和唐木齐现在互相指责对方是凶手,可是现场的证据又证明两人似乎都不是凶手。”

“所以,对于两人的关系,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胡雪莹转过头示意,有一名侦缉员操作电脑。

“陈组长,”投影打开,是两份资料,胡雪莹看向陈言:“这就是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的详细资料。”

“从目前来看,两人在案发前没有过直接联系。”

“我们调查了两人的手机通话记录,都没有和对方电话通话的记录存在。”

“案发的时候,他们两人的手机已经遗失,到现在也没有找到,所以,关于微信等聊天记录,我们没办法调查。”

陈言点点头,这一点确实如此。

微信聊天记录,是没有后台服务器存储的。

都是在本地用户终端设备中。

当然,这不代表删除微信聊天记录后,就无法查询。

通过一些技术手段,还是能够在手机端再次找回相关记录的。

“那这两人有没有互相添加微信好友?”

手机丢了,只能说找不到聊天记录。

但是,如果不代表两人好友关系也丢失了。

胡雪莹摇摇头:“这个我们后来也查了。”

“两人并非微信好友。”

“而且,唐木齐因为年龄较大,至于微信一个聊天软件,并没有注册其他聊天软件的记录。”

光从这两点看,于慧慧和唐木齐基本已经排除了认识的可能性。

当然,只能说可能。

没有联系电话,没有聊天记录,不能肯定的说这两人就不认识。

从卷宗中信息看,唐木齐负责的厂区,距离好再来饭店不远。

唐木齐也经常在好再来饭店吃饭。

所以,两人肯定是见过面的。

“其他的情况怎么样,比如两人的家庭情况,个人生活情况,尤其是两人私生活情况,有没有详细的调查结果?”

“这方面,”胡雪莹微微踟躇:“余玲玲现在单身,她是两年前离婚,现在工作的好再来饭店,是她的姐夫开的。”

“至于唐木齐,今年56岁,有个老伴在工地上做饭。”

陈言皱眉。

从胡雪莹的表情,还有营吕市侦缉队的的调查结果看,他们并没有进行特别深入的调查。

在基本确认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后,胡雪莹等人显然已经放弃了于慧慧和唐木齐之间联手作案的推测。

其实,这也正常。

从正常思维来讲,如果于慧慧和唐木齐两人真的联手作案,那么从案件策划,实施一直到最后的收尾,两人不可能没有明显的联系。

但是,在杀人案中,没有任何可能是不可能的。

但是,陈言在听完胡雪莹等人的汇报,没有说话。

他这次来营吕市,是应胡雪莹的邀请,过来帮忙的。

并没有必须破案的压力,或者辽省侦缉大队的指示。

既然是帮忙,那就要有帮忙的态度。

提提建议,帮助胡雪莹他们破案就行了。

当然,陈言当然是希望能破案的。

不过系统奖励,那可是一条人命。

所以,陈言没有立即做出工作安排,而是问起了另一件事。

“胡队长,当时的报案人……那个保安队长张保山……有没有进行调查?”

是的,就是那个保安队长张保山。

这个人……

虽然目前来看没有作案嫌疑,但是当时他说27号晚上听到过求救声。

但是,因为当天晚上喝了点酒,没有当回事。

知道第二天早上,怕出什么事,所以选择了报案。

这件事的……正常吗?

当然正常。

听到呼救声报案,再正常不过。

可是,不要忘了,这个张保山的职业。

他是物流园区内一个片区的保安队长。

听到求救声,还是不确定的求救声,就立马报警?

如果是发现尸体,那他直接报案肯定没什么问题。

可是,因为晚上的模糊求救声,就报案,作为保安来讲,有些小题大做。

而且,他本身是保安队长,正常思维下,不应该是叫上手下,先查看一番?

还有一点,让陈言觉得有些过于巧合。

于慧慧和唐木齐昏迷一夜,就恰恰在张保山报案后,清醒了?

要知道,他们两人可不是自然睡觉,有点动静就能吵醒。

两人可是乙醚中毒。

从检测分析报告上看,两人吸入的乙醚含量可不低。

根本不存在假装昏迷的情况。

所以,侦缉员一来,就恰好两人体内的乙醚差不多代谢完毕,从而在听到砸门声后,再次发出求救声。

这个报案的时机选择,有些太过巧合。

要知道,当时已经是9点钟。

而张保山在笔录上说,他当天是7点钟就醒来了。

那为什么不在醒来后就直接报警。

非要等到九点?

所以,张保山……

同样有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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