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日常
在挂了视频以后,王大爷他们在山路上走。
王大爷年纪大了,所以他们走得慢。
他们一边走一边聊天。
因为来信去信,王大爷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江阳,他们不自觉的就聊到了江阳,邮递员老封没见过江阳,刚还是头次见,有点儿出乎预料,“长的还挺俊,以后不愁谈对象。”
王大爷摆手,“这个不在俊不俊,你看我家这个,更俊,现在不还单身狗一条。”
王铮撇了撇嘴,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反驳。
王大爷自从跟江阳在一起玩耍以后,说话越来越俏皮了。
旁边邮递员的儿子小觉惊讶的看了王铮一眼,忽然觉得这大明星真亲切。
“不过——”
王大爷不得不承认,“那小子结婚了,中秋节去他岳父家了,不然我非拉他过来不可。”
老封有些惊讶,“结婚了?”
他还以为还没毕业呢,“那一手字——”
人有多俊,字就有多寒碜,老封一度以为江阳是王大爷孙子呢。
他俩写字一样难看。
王大爷:“是,大学一毕业就结了。”
老封感慨起来,“这就是早恋的好处,大学一毕业就结婚,爸妈得省多少心。”
王大爷跟他有不一样的感慨,“晚恋也不迟,就怕变成黄昏恋。”
三个人一起看王铮。
就是在前面领路的狗,也回头吐着舌头看他。
王铮拿起相机拍乱拍,当没听见。
两位老大难的父亲有了共同话题,王大爷问老封,“小觉也没结呢吧,多大了?”
“马上三十。”
老封说。
王大爷:“嗬,那声江哥,可把江阳那小子叫大了。”
小觉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大学毕业后,他在外面干了几年,钱没挣到,就灰溜溜回来考公务员。
然后在爸妈身边就这样,就是三十了,也觉得自己是一个孩子,一切事情都还不急,还有缓,所以不经意的就叫了个江哥,现在想想江阳的年纪,尴尬的他都能愚公移山了。
王大爷:“也没谈对象?”
“没有。”
老封摇头,“一催就是要专心考试,一直没考上。也不好谈女朋友,工作都没有,谁家姑娘跟他谈。”
王大爷点了点头,是不好谈。
老封:“所以谈对象,还得像小江那样早点谈。”
他羡慕江阳爸妈,得省多少心。
王大爷停住歇了个脚,“老弟啊,儿孙自有儿孙福,强求不得,结婚适合才行。”
在他们感慨的时候,王铮和小觉走在前面。
他问小觉:“在考公务员?”
小觉点下头。
王铮问他:“怎么不考老师。”
小觉还真想过考老师。
而且——
他们这儿老师其实挺好考的,因为县里,镇上小学不缺老师,山村处处缺老师,看他们现在跋涉的路就知道了,竞争压力很小,
但小觉还没尝试,因为他得先去考教师资格证,再考老师。
何况公务员考的和教师考试也有区别。
他还没下定决心。
王铮点了点头。
后面王大爷走不动了,老封找了个地方,让大家休息一下。
小觉把包放下。
这次王铮他们过来,带了不少东西,所以老封让小觉帮助一起拿。
小觉放下以后,坐着休息,好奇地问:“这里面都是一些什么书?”
“老爷子挑的。”
王铮喝了一口水,“对了,我这里有一本。”
王铮从包里拿出一本《乡村教师》。
这本是他看过的。
小觉拿过来看,刚看了一会儿,就继续赶路了,他觉得这书挺老调重弹的,没什么意思,无非是夸老师的鞠躬尽瘁而已,从小看到大,耳朵都起茧了。
不过,路上挺无趣的。
王大爷他们不断休息,所以他断断续续看完了第一章,等看第二章的时候——
“卧槽!”
他收回刚才的想法,这一点儿也不老调重弹,太酷了。他在快到小学时,把书读完了,然而等赶到学校的时候,他们没有见到王老师,只见到一座新坟,立了一块石碑,坟上飘满纸钱。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就好像《乡村教师》中写的,或许用不了多长时间,这座坟和长眠在里面的人就会被外面的世界忘得干干净净。
但又有些不同,
因为山村下葬很少立碑,只有德高望重的人去世了,才会有那么一块碑,写明了墓主的身份。
王大爷叹息一声:“哎,还是来迟了。”
“是啊。”
王铮望着墓碑。
其实——
他对自己的内疚,也有对于王筝家人的愧疚。
就一点,如果他当时反应就快那么一点点,或许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了,王筝或许会成为他的妻子,王老师不用在这里一呆这么多年——
就差一点点。
王铮摇了摇头。
小觉站在王铮身边,这时他忽然说:“我也去当老师。”
王铮回头看他。
小觉望着墓碑。
他考公是为了有个铁饭碗,考老师也有,这也是他想过的。而现在这种想法在不断的浓烈起来,因为王铮这个大明星千里迢迢来这儿,也因为《乡村教师》——
他倒不是大为感动,以至于昏了头。
其实——
他回来考公务员,是因为在外面待不下了。那里城市很大,却无他容身之处。
回到家以后——
其实也没有。
有时候想一想,真挺尴尬的,上了个大学,外面待不住,家乡也待不住。
也只有考公了。
他不工作,专心考公,迎来的却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把他的信心打击的七零八落。
他现在考试,单纯为了考试。
找不到做件事的意义,也不觉得自己办得到,考试就只是他的一个借口,他每天钻在里面,用借口去搪塞父母和朋友、邻居,但他自己欺骗不了自己,他毫无长进,也毫无动力。
但现在——
他迫切的想要成为一名老师,因为这真的很有意义,让他不由自主的就提起了干劲。
“挺好。”
王铮点了点头,他看了看小觉手里的书,“送给你了。”
小觉谢过。
他摸着书皮,“写这书的作者真酷。”
“是。”
王铮点头,但觉得小觉对那小子的酷一无所知,“这才哪儿到哪儿。你听李鱼的歌吗?”
小觉点下头,“听啊,有不少歌点了小红心。”
王铮:“他是大魔王的老公。”
“啊!”
小觉惊讶。
“这才是真的酷。”王铮说。
他挺羡慕江阳的。
他每天在电影里扮演主角,其实,江阳让他有一种这才是主角的感觉。
这并不说江阳多么的有才华,而是因为这小子有最酷的女人喜欢。
李清宁一直是王铮佩服的一个。
他觉得如果有人能在车撞来的时候,拉王筝一把,或许是李清宁。
她真的很酷。
当初一杯酒浇在马导头上的时候,真的把王铮惊呆了。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骄傲的一个人。
所以,有这样的人喜欢,王铮一直觉得是江阳的底气和力量来源,让江阳可以随心所欲去观察别人,温暖别人,可以无忧无虑的去想一些东西,然后把它做出来,做差做好都没关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