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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召见使臣

“那就多谢公公了。”郑贵妃看推辞不了,只得接受。

心中暗自诧异:这样一个阴险毒辣之人,竟然也有心地善良的一面?

而且刚才他说的那一番话,还句句通情达理。和大家印象中的狠毒太监,动不动就将犯事宫人弄死的凶残形象,判若两人。

他善良的一面破天荒的表现出来,完全是因为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宁阳即将要嫁过去的夫婿——秦宇。

由此她还想起另外一件事情来,大明锦衣卫。提起这个名号,人人都畏之如虎,在人们心目中是谈虎色变的存在。

然而上一次,那些锦衣卫竟然为了营救秦宇,奋不顾身!

死了数名顶尖高手。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

让‘恶人’都对他打心底敬佩?

古往今来,上下数千年,恐怕就只有秦宇一人。

就连孔子,墨子,恐怕都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他们虽是人们口中的圣人,但却没有给普罗大众带来任何实际的好处。

而秦宇却做到了。

他的人格魅力,足以让穷凶极恶的人,展露人心善良的一面。乖乖的俯首帖耳,不敢有丝毫坏心,还打心底的敬佩他。

“老奴告辞了!”

“公公慢走!”

“娘,你不是经常给女儿说,这人很坏吗?”太监走后,宁阳公主一脸诧异的道,“可我看他一脸和蔼可亲的样子,不像是坏人啊。”

“这一切都是因为,你即将嫁过去的夫婿。”郑贵妃道,

“对别人,你以为他不可怕?”

“母妃,父皇要女儿嫁的人到底是谁呢?”宁阳公主问道。

“秦先生啊。”郑贵妃道,“宫里宫外,应天府里的大街小巷,五湖四海,乡村市井,大家都在传颂他的名字——”

“秦宇!”

“女儿要嫁的,竟然是这种神仙般的人!???”宁阳公主脸上露出了喜色,秦宇的名字,她也曾经听人说起过。

自己居然要嫁给他!?

虽然她还不明白嫁人的真正意义,但对未来的夫婿还是充满了好奇。

“女儿,早就想看看他长什么样子了。”

“宁阳啊,这次你真的是福气了。”郑贵妃由衷的感叹起来,“虽然你现在不是嫁人的年龄,但相信先生不会对你怎么样的。”

“像他那样的人,又岂会不知这些?”

心中一阵惊喜。

以秦宇的名望和地位,宁阳嫁过去之后,她的郑氏家族,必将崛起。

在现在的大明王朝,有两根南天一柱支撑。皇上是办事的,而秦宇则是指引方向的。是他们两个,共同撑起这片天下。

指引方向的仿佛还要重要一些。

“娘,女儿嫁过去之后,可以和他一起玩吗?”宁阳公主问道。

“当然可以。”郑贵妃道。

“听说他是一位先生,不会打女儿手板心吧?”宁阳公主又问。

“不会。”郑贵妃道。

太监走后没多久,礼部的人就到了。给她们送来了大包小包的衣服,金银首饰,食物点心,在院子里堆积成山。

让小姑娘惊喜不已,她还从来没得到过这种待遇。

伺候的宫女也来了不少,总共三十多个,全部都是后宫精挑细选的能手。在宫殿里住下之后,专门伺候宁阳公主。

原本冷清的紫烟阁,一下子热闹起来。

礼部尚书还专门向郑贵妃询问宁阳公主的名字,和生辰八字,准备汇报给皇上。然后找精通阴阳术数的刘伯温,测算吉时和吉日。

很快,宫女便给宁阳公主挑选衣物,梳妆打扮起来。

不过以前的衣物都有些大,不适合她,看来还得专门定制。八百里加急,到江南顶级绣房,宫庭刺绣小一号的衣服。

宁阳公主却不嫌礼服大,单纯的喜欢穿新衣服,不厌其烦一件一件的试穿起来。

一阵折腾之后,终于选中了一条锦绣礼服,凤冠霞帔,美轮美奂。在铜镜之中的小脸蛋,显得格外的美貌动人。

然而其身形和神态,却显得极其稚气。灵活。

……

“这次的婚礼,一定要举办的空前隆重!”奉天殿上,朱元章道,“要让普天之下人尽皆知,市井百姓山中野老,普天同庆。”

“举国放假三天,同时大赦天下,该减免税赋的减免税赋,该发钱的发钱。”

“臣等遵旨!”群臣纷纷说道。

大家心中了然,朱皇上把公主嫁给秦宇,除了笼络大才之外。同时还在向所有人表明态度,大明王朝会将以道立国,坚决的实行下去。

其长远的意义,远大于姻亲表面。

“宣不列颠公主,凯瑟琳觐见。”

而接下来走进大殿的,竟然是不列颠的公主凯瑟琳,也就是那个花魁。进入大殿之后,她向朱元章行了跪拜之礼,

然后优雅的起身。

“听说你是不列颠王国,查理二世的女儿?”朱元章问道。

“回大明皇上,是的。”凯瑟琳道。

“既然你是不列颠的公主,到了大明之后,应该以使臣的礼节来见咱才对,为什么会沦落风尘呢?”朱元章问道。

凯瑟琳听了,一脸茫然的看着他。

“禀皇上,凯瑟琳来大明的时间不长,应该是对华夏言语不太熟悉,只听得懂一些简单的话,听不懂皇上的问话。”一名大臣道。

“你们谁传译给她听?”朱元章问道。

会同馆的一众官吏闻言,一个个面面面相觑。会同馆现阶段,肯定是找不出会英文的人才的。会阿拉伯语的人才都有,就是没有会英文的。

因为那时候大明已经有人到达过圣城麦加了,就是没有到过欧洲。

“禀父皇,儿臣和先生学过不列颠语,儿臣可以传译给她听。”就在此时,太子朱标站出来说道。直接走到凯瑟琳面前,极其熟练的翻译过去。

秦先生果然学究天人啊,连不列颠语都懂!

大明船队还没有发现不列颠,他抢先一步就教会了太子那里的语言,领先了我们一大截!这样的人称为神人,毫不为过。

群臣见状,不由自主的感慨起来。

同时也感叹太子的勤奋,跟秦宇学了几个月,就能和海外之人熟练交谈了。他除了勤奋好学之外,恐怕还有好问,喜欢专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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