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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这种人,竟然真的有?

清澈琉璃的旋律奏响,现场所有的观众心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一个词。

前奏杀!

这是企鹅音乐上,对《晴天》这首歌的前奏受赞最多的点评。

也是受到所有人都认可的评价。

现在从《青花瓷》的前奏中,众人再次在心中浮出了这一感觉。

伴随着台上陆昂拨动古筝,众人只觉得自己的心也被挑动了起来。

古朴气息扑面而来。

只是前奏,众人便仿佛回到了过去,那个万邦来朝的盛世唐朝。

而舞台上陆昂,则是散发着东方韵味的温文尔雅。

帅!

现场观众,看着舞台上弹奏着古筝的陆昂,顿时觉得他有些过于帅气了。

随着旋律拉长,舞台镜头也重新拉回到远景。

而这时的舞台,便如墨水滴落在清水中,水墨瞬间染开。

舞台上大量的水墨元素,美轮美奂。

恰如其当的舞美特效,令国风气息,再升一层。

而在这时,舞台大屏,浮现出歌曲信息。

歌曲:《青花瓷》

演唱:陆昂

作词:陆昂

作曲:陆昂

编曲:陆昂

评委席。

看着舞台大屏上的歌曲名,原本因为惊艳前奏而露出凝重神色的丁升,顿时笑了。

青花瓷?

竟然写物?

若是说给作词评一个难度等级。

那么叙事相对简单。

抒情难度其次。

而写物,则十分困难。

《晴天》的歌词,便是通过叙事而抒情。

辞藻虽然简单,却也能达到不错的效果。

他原本以为陆昂依旧会采用此类方式作词,毕竟难度低一些。

配合着不错的曲子,能够最大程度拔高整首歌的层次。

却没有想到竟然选择难度很高的写物。

这类歌词,整个娱乐圈也仅有寥寥数人能够驾驭。

陆昂这种作词垃圾生,也配?

真是不自量力!

丁升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然而下一刻,当陆昂唱出第一句歌词后,他的笑容却是瞬间僵硬了。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

“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丁升的眼眸蓦然收缩。

上一场他批判陆昂歌词有什么问题?

太过简单!

毫无画面感。

然而这首歌的第一句,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

不仅辞藻华丽,画面感也极强。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古代工匠,在为瓷胚着色、勾勒花纹。

浓转淡三字更是将画面的真实感、立体感凸显了出来。

而下一句,则更是令他感到惊艳。

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竟然直接从写景,转为了抒情。

歌词还能这么写?

他心中的震惊简直难以平复。

舞台上,配合着歌词,舞美的水墨色也同样由浓转淡。

几位穿着青色旗袍的乐师,起身踩着节奏调换形位。

美妙的画面令每一位观众都受到了冲击。

美!

太美了!

曲子美,歌词美,舞台美,人也美!

美到了极致!

“和这首歌比,其他的那些国风曲,简直是粗制滥造啊!”

有观众在台下喃喃自语。

随着陆昂继续唱着主歌,每一句优美的词句,便像是一柄重锤,击打在了丁升的心头。

他的双手都开始不由自由的出现了些颤抖。

原本准备好的所有批判陆昂歌词简单、粗制滥造的话术,他发现都失去了用武之地。

而他的脸,也随着每一句歌词,被打的通红。

怎么会?

陆昂这种文学造诣低劣的人,怎么能写出这么优美的歌词?!

血气冲脑,令他的双眼都泛出血丝。

假的!

一定是假的!

这绝不是他写出的歌曲!

他不可能有这个水平!

蓦的,他响起了昨日见张天宇时,张天宇说的话。

“我觉得陆昂的歌,是从冰冻栗子手中购买的,而非原创。”

原本他并没有在意。

现在这句话,便如最后一根稻草,被他紧紧的抓在了手中。

是的!

绝不是原创的歌曲!

是买的!

是陆昂买的歌曲!

套了自己的名字!

此种行为,恶劣至极!

他眼中闪过了一抹癫色。

陆昂,你完了!

舞台上。

当陆昂弹着古筝,从主歌部分,唱到了副歌部分后,现场气氛,再次爆炸。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

“在瓶底书汉隶仿前朝的飘逸,就当我为遇见你伏笔。”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

“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

“你眼带笑意。”

画面感!

极为真实的画面感!

江南小镇。

离愁别绪。

无数画面交织在一起,便宛然一出烟雨朦胧的江南山水。

水云萌动之间,依稀可见伊人白衣素袂裙带纷飞。

“自顾自美丽”的青瓷极品,洗尽铅华,古朴典雅,清新流畅。

而下一句“你眼带笑意”,自然流畅的将描景切换到了人物。

所有人都却浮现出了出尘、秀美,便如极品青瓷般,古朴典雅的小家碧玉。

配合着古筝撩拨,牙板清脆,琵琶淙淙。

画面顿时升华。

若是说《晴天》是令听者深陷青春的回忆。

那么《青花瓷》便是镌刻出一副极美的水墨画,令听者跟随着歌曲,观赏着古时江南小镇中的美景、爱情。

舞台下。

坐在粉色坐席区的骆诗,眼中异彩连连。

她的心中也只有一个感觉。

美!

以前她从未觉得旗袍、汉服之类复古的衣服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甚至抵触穿着这些衣服。

但是今天,舞台上的这些乐师,穿着青色的旗袍,配合着《青花瓷》这书国风歌曲。

她第一次感受到了旗袍的魅力。

也第一次生出了试一试这种服饰又何妨?

不仅旗袍,汉服她很生出了兴趣。

除此之外,她也是第一次真正对陆昂本人生出了兴趣。

想要了解对方的那种冲动。

原本她只是觉得陆昂营销造势很有一手。

至于音乐天赋,只能说尚可。

《晴天》这首歌,改变了她对陆昂的印象。

原来陆昂的音乐天赋,也很惊人。

只是评委一直狠批着陆昂音乐中的歌词太过简单。

耳濡目染间,她也觉得这是陆昂在音乐上美中不足的地方。

如果作词再能优美,那么真的完美无瑕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罢了。

一个人,能够将作曲、作词、演唱做好其中一个便已经很不容易了。

能做好两个,那边是天才。

做好三个?

这种人有吗?

看着舞台上,身姿挺拔,越发帅气的陆昂。

她的心中不知不觉中便跳快了几拍。

这种人,好像真的有。

这种人,竟然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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