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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负重

时间如白驹过隙,匆匆一旬过去。

这些日子,方锐去了黑市三次,在增加‘生肌粉’、‘去疤膏’供应后,果然如他所料,利润大增,生意火爆。

估么着,一月下来,足有十多两银子的利润!

暂时倒也无事,没人截杀,不过,这看似平静的背后,方锐感受到:波澜渐起,暗流涌动。

或许在下次、或者下下次,就会有利欲熏心之人伸出爪牙。

……

这日晌午,日上梢头。

方锐来到了甜水井胡同——甜水井胡同,因一口甜水井而得名,井水尤为清冽、甘甜。

和柳树胡同的邻居差不多,这胡同的人,同样是满脸菜色。

“嫂嫂,洗衣服哪?”

“林叔,出去买东西?”

“老伯,身体还结实啊?”

……

方锐笑着,和见到的人,不管认不认识都一一打招呼。

走了一段。

前方,出现一方遍布青苔的石头水井,一群妇人在边上洗衣服,这时,就有一个高颧骨的妇人,对着一处独门小院喊道:“江家姐姐,你家老江的那个小友人,又来嘞!”

“哪嘞?哪嘞?”

那座独门小院中,一个身穿襦裙、头戴木叉、额头生了颗美人痣、年龄四十多岁的妇人匆匆出来,看到方锐,尤其是他手上的小麻袋,脸上笑容更热切了三分。

“江嫂嫂,我来了。”方锐说着,上前递过小麻袋。

他所拜访的,正是因为宋大山一事而结交的那个官府衙役:江平安。

“小方,来就来么,怎么又带东西?太客气了!来吧,快进来!”江嫂嫂热情地拉着方锐进门。

“江嫂嫂,那我可就真不客气了,中午可就在您这儿吃饭了?”方锐打蛇随棍上。

“吃呗!吃呗!嫂嫂还能小气了?”江嫂嫂嗔笑道。

一般来说,在这个世道,掐着吃饭到来,那是绝对要被嫌弃的……可带着礼物,那又不同了。

方锐凑近两步,低声道:“除了麻袋里的半斤鸡蛋、一斤黄豆,上次您说过的‘美肤膏’,我也给您弄来了两份……”

所谓‘美肤膏’其实就是‘去疤膏’,这些日子在黑市中售卖,还卖出了一定名气,相当火爆……只不过,流传到外面就成了‘美肤膏’。

这东西在外紧俏得不行,但对方锐这個制造商来说,只是个药材成本,也就那样,算不得什么。

若非给多了显得不值钱,拿出十份八份,对他来说都是小意思。

江嫂嫂一听,顿时眼睛都亮了:“这东西不容易弄到吧?”

‘美肤膏’的名头,在她老姐妹们中都传开了,紧俏至极,一份难求,没想到方锐一下子弄来了两份。

这要是拿出去,就是炫耀的资本,怎能不高兴?

“嗨,江嫂嫂,我可是跟您打了包票的,再难,也不能说话不算数不是……不然,岂不是没脸来了?”

方锐深知一个道理:容易的事,要说的难;难的事,要往更难了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人记住人情。

果然,江嫂嫂感动得不行,拉着方锐的手:“小方啊,这个人情,嫂嫂记住了!”

方锐嘿嘿一笑,又加了把劲儿,好听话不要钱地说出来:“我听说,‘美肤膏’美白养颜,效果出众,嫂嫂您用了,绝对年轻十岁八岁,出去一看……嘿,别人还以为是哪家一二十岁未出阁的小姑娘……”

“哪能?哪能?”

江嫂嫂这般说着,嘴上却是笑得合不拢,眼角都挤出了一些皱纹:“对了,小方,你是来找老江的吧?他刚下衙回来没多久,正在屋里面换衣服哪!”

“你坐着,我去喊他出来!”她说着,匆匆去了。

方锐看着江嫂嫂的背影,笑了笑。

他可还记得,第一次上门的时候,江嫂嫂冷颜冷色,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的,以为方锐是江平安哪个狐朋狗友,上门吃粮食的……

也就是送出了些礼物,脸色才稍稍好看。

方锐脸皮厚,也不在乎,这些日子隔三差五地来,每次来,除了带少许黄豆、鸡蛋这些紧俏东西外,还探听江嫂嫂喜好,带了一些女人喜欢的小玩意儿。

一来二去的,江嫂嫂对他的态度,直线攀升。

——前世,方锐做过一段时间的保健品销售,知道怎么讨好大妈大婶,这些小恩小惠,可是最有效了。

果然,枕头风的威力不俗,方锐和江平安拉起关系来事半功倍。

这不,才十来天,上门不过五六次,在江嫂嫂的枕头风下,他和江平安的关系就亲近了不知多少,就差磕头拜把子了。

“哎!哎!”

江平安衣服都没系好,就被江嫂嫂拉了出来,陪方锐闲聊。

正好,正值午时,饭菜也做得差不多,一起摆出来。

桌上:豆油炒野菜、棒子面馍、棒子面粥,热水温着的黄酒,还有一碟豆干、一盘茴香豆,用来下酒。

“酒来不及热,我用盆子加了热水温着,你们男人一边喝、一边谈事情,我们女人带着孩子,去后面吃……”江嫂嫂笑吟吟扭身去了里屋。

方锐看着一桌食物,暗暗感叹:‘官府衙役果然油水丰厚,主食是高粱面,还能吃上棒子面馍,相比底层人麦糠都要省着吃,确实好过太多了!’

“方兄弟,”

江平安还有些吃醋:“你嫂子这人啊,我可从没见过,对谁有像你这么亲热……”

方锐哈哈一笑:“那是嫂子心地和善、热情,看我年纪小,照顾我哪!”

他说着,拿起盆中的一陶罐黄酒,给江平安倒上了一杯——这酒,也是他带来的,托三娘子找来的上好老黄酒。

哗啦啦!

酒水入杯,回声清脆,色泽清澈,气味醇香。

“好酒!好东西啊!”

江平安看着都有些眼热,赞叹道:“尤其是在这个年景,能弄到这般的好酒,就更不容易了!”

“知道江兄好这一口,我也是费了些关系,才弄到这老黄酒……”方锐自然不会说轻松弄到。

还是那个道理:越是让对方知道不容易,才越能让人记住人情。

“江兄尝尝……”他做了个请的手势。

“那我可要好好尝尝了!”

江平安端起酒杯,咂了一口,老黄酒入嘴,绵厚醇香,回味悠长,让他不由满足地眯起了眼睛。

酒水入腹,再来一颗茴香豆,那滋味……啧啧,快活似神仙哪!

方锐自己也倒上一杯,话匣子打开:“世道越来越乱……我来的路上,路过集市,看到有人强抢……”

“这种事情,多着哪,也管不了……别看咱身上披着一层官皮,可帮派、大户,照样惹不起,惹不起啊!”

“世道确实变了,以前,没这么乱的……”

江平安说着,看向方锐,羡慕道:“世道变乱之时,什么都比不上练武防身啊!”

“也只不过比常人多谢自保之力罢了。您还不知道吗?咱们这等人,在普通人眼中是个人物,可……”

方锐苦笑摇头:“真较真起来,又算得了什么?若是被大乱波及,顷刻之间,同样是家破人亡……时代的一粒尘埃,落到咱们小民头上,就是不可承受之重!”

“说得有理啊!此言……当浮一大白!”

江平安击节赞叹,和方锐碰了下杯子。

当然,方锐感觉,这家伙就是纯粹想喝酒。

一杯老黄酒入肚。

江平安谈性也被打开:“我看这乱象,未必能消停,将有一日,波及到县城,也不是没有可能……”

“若是以后得势,还请方兄弟照看我家一二……”他拉着方锐的手说道。

方锐有意结交江平安,江平安又何尝不是,想要和方锐处好关系?

入品武者,或许平时不算什么,但在乱世之中,一切皆有可能,说不定哪一日就得势了。

‘更何况,我观此人头角峥嵘,人情达练,若有时运,当可乘风而起啊!’

江平安看着方锐,心中暗道。

——从他娘子身上就可以看出,这才几日,就处得比亲弟弟还亲,若非两人岁数相差太大,他恐怕都会怀疑……

方锐自然不知道江平安所想。

若是他知道,必然会腹诽一句:‘你才头角峥嵘,你全家都头角峥嵘……’

“放心!放心!”

方锐满口应下:“苟富贵,无相忘,江兄亦是啊!”

到了酒酣耳热之时,那个情真意切……两人简直恨不得当场拜把子。

或许是说了这些交心的话,也或许是喝着喝着喝得半醉,终于,这些天来,江平安嘴里第一次吐露出来一些重要消息。

“大泽府,太平贼作乱……咱常山县,贼首名为李玄通……李玄通,家贫,少时为地主放牛……天赋异禀,天生神力……年十三,是时为地主所欺,未曾习武,就曾打死过入品武者的地主家供奉……”

“……后上山从贼,得贼首看重,传授武功,习武之后,进度一日千里……适逢今岁大旱,揭竿而起,此时,已成一寨首领,实力更是破入中品……”

“就是此人定计,佯装小败,引剿贼官军追击,在鹰嘴峡,利用地势覆灭了第一波剿贼官军……”

‘这是主角模板啊!’

方锐心中暗忖着,目光一闪,感叹道:“乱世将至,必出妖孽!”

“是啊!纵使有后备军,我瞧着,这局势也不太妙……方兄弟若有渠道,还是早早储备些粮食……”江平安交心道。

“谢过江兄提醒了。”

方锐心中一沉,面上却是不露声色:“来,江兄,喝酒!喝酒!”

……

半个时辰后。

方锐喝得微醺,谢绝江嫂嫂挽留,踏着午后的热辣辣的阳光离开。

路旁,树梢上知了声声声嘶力竭地鸣叫,不知名的虫儿也跟着掺热闹,一片聒噪喧嚣,路人行人行色匆匆。

离开江平安家。

方锐甩甩脑袋,眼神刹那间恢复清明,暗忖着江平安的话,思索如今局势,以及……后路。

“存粮?我家早就在做了,如今已有千把斤。”

当然,其中小半是高粱面,大半是麦糠——当初存粮的时候,粮价还便宜,一个大钱五六斤麦糠,放到现在,怎么可能?!

即使如此,对方家来说,也是一笔相当庞大的数字,省着些吃,支撑三五月都不是问题。

“油、蛋、肉、豆子……之类,只有豆油近来存了一些,其它倒是没有。看来,哪怕价格稍贵,也要多储备一些了。”

至于离开常山县?

以方锐的谨慎小心,自然早就想过最坏的可能,斟酌过这个选择。

问题是:离开常山县,又能去哪?

城外?

自是不行。

“县城中,如今还有秩序;城外,早就乱糟糟一片,完全失去了约束……即使我有些武力,出了城,都不敢保证能护住娘、灵儿活下去。”

还是那句话:下三品武者不过是:皮糙肉厚、力气大些,照样可以被普通人围攻干掉。

这也是方锐至今,没去寻虎爷、老虎帮晦气的原因。

“老虎帮就不说了,人多势众。虎爷么?亦是有一把上好朴刀,万一给我来一下,命中要害,七品武者也要死啊!”

“即使偷袭,成功的可能比较大,但,一个意外,就是完蛋……我可没有重开的机会。”

方锐不取也。

“未闻玉器有与瓦罐相碰者。不急、不急,我不急,事缓则圆,我有的是耐心。”

“等我突破中品,再让那死老虎好看……还是回到后路的事情上。”

去往其它县城?

也未必有常山县好。

“府城,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操作不易……”

“自行出发,认路都是一条麻烦,更不用说山贼之类,比去乡下都危险,极大可能是走不到府城的。”

“最好是跟着商队,可特地去往府城的商队不好找,即使找到了,要想跟着,也得付出一大笔钱财……”

“而且,跟随商队的话,最好是有一辆自家的马车……可马匹,这种东西,在这个年景,尤为难买啊!”

所以,跑路,说着好听,可事实上,其中花费,根本就不是一般人家所能承受的。

“罢了,存粮继续,不过要偏重在豆、油、肉、蛋……之类上。”

“府城也可以作为一条备选后路,慢慢打听商队,存钱……还要想办法买一匹马,驽马也可以……”

方锐定计道。

……

傍晚,夕阳西下的余晖晕染整片天空,红得似血。

厨房。

叮哩咣当!

方薛氏在做饭。

院子里,方灵和三娘子家的囡囡蹦蹦跳跳,在一起玩耍。

暮风徐徐。

方锐坐在门槛上,目光柔和,看着这一切。

他并未将从江平安那里得来的消息告诉方薛氏、方灵,思索后路的事情,亦是如此。

因为:告诉她们,除了让两人平白忧虑之外,并无什么益处,相反,还要担心她们无心说出去,引起麻烦。

‘如果这份岁月静好,注定要有一个人在背后负重前行,那么,是我就好……’

方锐闭上眼睛,沐浴在暮风中,享受着这份奢侈的宁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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