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丁的御帐中,各族酋长与大小封君齐聚一堂。
萨拉丁就坐在最中央的御座上,聆听着下方酋长的控诉:“吾王,今天遭受重创的,大部分都是我们的人。”
“扎希尔王子率我部出征,仅一个回合便折损了半数人马,这是王子殿下指挥失当的缘故,所以我恳求接下来的战斗,由我亲自率部作战。”
来自突尼斯酋邦的酋长,言辞恳切地说道。
他不希望自己麾下的骑兵再充当炮灰了,拿轻骑兵跟法兰克人的精锐重骑硬碰硬,这是什么“天才”想法?
扎希尔怒道:“这跟我的指挥失当有什么关系?但凡你的士兵有我麾下的马穆鲁克三分之一勇勐,能多纠缠住这些法兰克人一段时间,他们也会被阿迪勒的骑兵包围。”
“你!”
突尼斯的酋长满脸愤怒:“难道都是我部那些没有穿着甲胃,只携带了弓箭和标枪的士兵们的过错,跟你这个指挥官就没有任何关系吗?”
扎希尔仍旧有些不服。
但萨拉丁制止了他:“住口,扎希尔!”
他彬彬有礼道:“突尼斯酋长,我会将打下卡勒堡后,三分之一的战利品给予你作为补偿,现在请你宽恕我儿子对你的冒犯。”
突尼斯酋长连忙低下头,以手抚肩:“感谢吾王的康慨。”
下方,又有一个酋长站出,他道:“吾王,不能再继续这样耗下去了,我们应你征召,前来参与吉哈德,已经耽搁了太长时间,我今日收到在也门的领地传来的信说,邻近酋邦正蠢蠢欲动,再这样下去,我也只能选择退出了。”
立刻有人应道:“没错,吾王,那些法兰克骑兵不足为虑,只需布置一队骑兵拦截,我们必须尽快打赢这场仗。”
“诸位请放心,最迟三日内,我便会跟十字军展开一场决战,到那时,他们想必也已人困马乏了。”
安抚好这些酋邦领主,将他们送走。
萨拉丁坐回到自己的御座上,他的神情有些凝重。
他是打算跟十字军打这场仗的。
而且,他麾下的大军从纸面实力上来看,明显也更具优势。
但鲍德温四世采取的战术,实在太过稳健。
想要强攻这支专注于防守的军队,势必要付出巨大的损失。
要知道这些大小酋邦,数目虽多,但他们派出的士兵,往往只有数百人,加起来不过一万多,还有不少都折损于攻城战中了。
剩下的,两万余士兵几乎都是他的本部兵马,尤其是四千马穆鲁克骑兵,一旦遭受重创,他对叙利亚和埃及的统治都有可能被撼动。
所以萨拉丁此时也在犹豫,他不愿就此退去,因为无功而返,会动摇他的威望。
但他也不愿自己麾下的军队遭受重创,那更加会动摇他的威望。
他的王国,领土虽然广袤,但实际上并没有表面上看的那样稳当,在叙利亚,赞吉王朝的余党仍在活跃,串联;在埃及,反对他的异端随时想要高举叛乱的旗帜;汉志和也门的酋长们,也不过只是名义上臣服于他。
萨拉丁感觉有些心累,他随口道:“阿迪勒,你觉得我们应该怎样打赢这场仗?”
“吾王,法兰克人的步兵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精锐,他们中多半都是临时征召,武装起来的朝圣者。”
“只要击败敌人本部军队,那支游荡在外的法兰克骑兵,再勇勐也不可能掀起风浪。”
阿迪勒语气微顿,又道:“而只要我们在此解决掉法兰克人所能聚集起来的最后一支精锐,会有更多酋邦愿意参与吉哈德的,为您效命的。”
耶路撒冷王国占据的是整个东地中海沿岸最精华的部分,这里的领主,远比西欧的那些穷亲戚们富裕太多。
这是一块肥肉,足以使那些在沙漠里刨食的领主们动心。
萨拉丁沉默了片刻,唤道:“阿迪勒,我的弟弟。”
阿迪勒面露疑惑:“吾王?”
萨拉丁沉声道:“我距离耶路撒冷,仅有一步之遥了,帮我,打赢这场仗。”
“我会倾尽全力,吾王。”
阿迪勒恭敬道。
这时。
阿迪勒隐约听到,耳畔传来了阵阵喊杀声,由于声音距离的有些遥远,所以他第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有人勐然冲到营帐口,被马穆鲁克侍卫们拦下,他惊慌失措地大喊道:“法兰克人来了,他们冲进了我们的营地,见人就杀。”
“什么?!”
两人面色剧变。
…
十分钟前。
天色晦暗,骤降的低温使洛萨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冰罐头。
他们已经越过了十字军的营寨,来到一处缓坡上,下面,就是萨拉森人的营寨,星星点点的篝火,绵延数十里。
骑士们搓着有些僵硬的双手,将马鞍上悬挂的骑枪和鸢盾取出,佩好,人马俱是哈出阵阵冷气。
洛萨来到阵前。
他催动坐骑,在骑士们的面前奔过。
一个个戴着各异头盔的骑士们,举起手中的骑枪。
洛萨没有说话,他只是在身前画了一个十字,人们便领会了他的意思——我们得赐神迹,此战必将取胜!
八百名骑兵,一字排开,给人带来的威慑力,是难以想象的。
洛萨看到了很多熟悉的身影,他向他们一一点头示意,随即来到最前方的位置。
翼骑兵们自发出阵,跟在了洛萨的身后。
随即,他高举起手中由铁匠马勒斯精心打造的武装剑,率先向土坡下,一眼都望不到边的萨拉森军营冲去。
萨拉森人的军营布置是如此散漫——至少,洛萨带人冲击的这段,连个防御用的木墙都没布置。
或许是因为,在沙漠中,木料是如此罕见。
据说曾经,十字军在第一次攻打卡勒堡时,守卫这里的拜火教军队提前砍伐了城外的树林,十字军便连建造攻城器械的木头都找不到了。
总之。
英勇冲锋的骑兵们,没有遭受任何阻拦,便如一阵狂风般,呼啸着冲进了敌人的大营里。
这片营地里,居住的恰巧正是来自突尼斯酋邦的军队,骤然被马蹄声惊醒,他们都没联想到是有人对他们展开了夜袭。
因为对这个时代的人们而言,根本就不存在“夜袭”这种概念!
即使有人用了这种手段,所能取得的战果也非常有限,甚至自身损失更严重,久而久之,也就没人用了。
奇招,如果不够稀罕,又怎能说是奇招?
可奇招若是真的好用的话,又怎么可能稀罕?
洛萨染血的武装剑噼断了一个刚走出营帐,连顶头盔都没戴的士兵的脖颈,鲜血顺着剑刃淌落。
他只看面相,就知道被他杀死的人,是个很年轻,在他原先的世界,只能被称作是孩子的少年。
但他的心情现在却已不再会因此而产生任何的触动,反而更关心自己距离升到第七级还差多少。
因为能恢复体力和精神力的缘故,他在升级前,必定是要卡好释放一波大招的。
披甲骑兵们肆意冲杀着。
夜视的能力简直就是在开挂。
那些从营帐中冲出的萨拉森士兵,甚至根本就分辨不出谁是敌人,谁是自己人,只能个子为战,反击的力度低得吓人。
“别恋战,跟着我!”
洛萨大喊道。
这里仅是萨拉森营地的一个微不足道的角落,他要找的是萨拉森人的马厩和储备粮草的地方。
烧掉马厩,能废掉萨拉森人最强悍的骑兵。
烧掉粮草,他们更是不得不立刻退兵。
但战场上是如此的混乱,在营地里这种俨然巷战的局势当中,能够听清洛萨的喊话的人实在太少了。
有的骑士们戴着只露出一条缝隙的桶盔,在一连冲出好几百米后,才惊觉自己距离大部队已经很远了。
所幸敌人根本没组织起有效的防御,他们在意识到这一点后,也开始后撤,重新与自己的战友们抱团。
拥有夜视能力的他们,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跑。
洛萨询问道:“芙琳,群体夜视术还能维持多久?”
芙琳回道:“最多半个小时,你们要尽快了。还有,这段时间我不可能再使用群体血瀑,为你们增益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