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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郑小七

时间:宣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地点:平州府北部安喜县,也就是现代位面的唐山迁西地区。

在明媚的阳光之下,一个穿着一件宋军火红色战袄,三十二三岁年纪的汉子站起了一棵大树上,向着远处仔细地瞭望了一会之后。

对着自己新任的顶头上司,行了一个宋人那边地叉手礼后,汉子对着树下的一行人,嘴里恭敬地禀告起来:

“歌都头,若是小的看得没错。

前面再往前二三十里的地界,就是老年间留下的长城了;若是再过去一点,就是昔日辽国中京,大定府潭州的地界了。”

在这样的一个禀告声之中,歌者已经不记得多少次在笑着,嘴里骂出了一句:

“郑小七你个鸟厮,老子不是跟你说过好些次么,大家今后都是一个马勺里搅食的兄弟了,互相之间说话不用这么客气。

文绉绉的,你个鸟厮那一脸厮杀汉的泼皮模样,难道还想去考个秀才不成?今后说话干脆一些,若是俺有哪里做得不对的地方,直接学着胡彪那厮骂街也行。”

听到了歌者满足的粗话后,周围的其他人当场就是哄笑了起来。

“好的,俺听歌都头的~”有些不好意思地挠动着头皮,被称为郑小七的汉子,当即就在嘴里如此干脆地答应了下来。

只是不管嘴里骂骂咧咧的歌者,还是郑小七本人,两人都知道下一次两人之间打交道的时候,这货还会如此的客气。

理由很简单,郑小七是一个降兵。

一个最初在海阳城的战斗中,先是投靠了女真人,然后落在了玄戈营手里,又继续投靠了胡彪他们不过十几天时间的降兵。

胡彪他们吸收这些辽兵,理由同样是非常简单。

玄戈营剩下的那么400多号人,需要在女真人的压力下,守住海阳城的话兵力还是差了一点。

所以将那180个俘虏的辽兵吸收进来,就显得相当必要。

只是这些降兵因为信任度的问题,目前基本上都是被放在了海阳城充当守城部队,唯有郑小七因为情况特殊一些。

比如说:不仅骑术不错,更熟悉北地的地形。

所以在任务需要后,就被吸收进了夜不收的队伍中。

因为今天离着海阳城的那一日的大战,都过去了20来天的时间了,不知道什么原因,胡彪等人一直没有等到女真人的大兵,杀到了海阳城下。

原本认真计较起来,这也算是一个好事,能让他们有着更多一些时间来准备。

问题是,胡彪他们怎么在心里,莫名的就很有一些心慌得厉害了。

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羽汉枫和歌者这两个玄戈营夜不收的正副都头,两人就有了一个重要的任务。

具体上,就是各率领了一队夜不收。

就向着平州北方一路探查了过去,试图搞清楚完颜娄室到底在搞什么飞机,难道次子的仇都不报,偌大的一个平州也不要了?

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郑小七这一个降兵,就跟着玄戈营的夜不收副都头歌者。

一路前进了快200里,来到了当前这一个地界上。

不对!以上地说也不是那么准确,因为夜不收的这一个说法,貌似是到了元朝时期才开始有的。

在大宋时期,他们还被叫做探马了。

其实叫什么也没有关系,知道是什么意思就行……

******

摇了摇脑壳,将郑小七这些降兵估计还要一段时间,才能真正放下心中的隔阂,彻底融入玄戈营的心思后。

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太阳,已经是挂在了中天的位置,也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了。

歌者顿时就在嘴里,发布出了一串的命令:

“现在正是日头最烈的时候,大家休息上两刻钟的时间;去两个人外围警戒,剩下的人抓紧时间喂马、吃点干粮~”

在这样的一个命令下,一众探马们纷纷都是忙活了起来。

对于这一切相当熟悉的郑小七,也是熟练将自己的因为长时间奔跑,早就是大汗淋漓的战马,牵到了一棵大树的阴凉下。

先是用着一个刷子,将上面的汗水给刷开了之后,又喂了好些加了一点盐巴的清水,好让战马可以快速降温。

不然战马无法良好发热的话,可是对于身体有着巨大的危害。

随后的时间里,又是将一个装满了豆粕的小袋子,直接地挂在了马嘴上,让战马赶紧补充一下体力。

直到伺候好了伙伴一般的战马后,郑小七才是开始顾得上自己。

他从马背上挂着的一个小包中,拿出了一个比起脸还大了一些的干饼子,开始就着白开水开始吃喝了起来。

而在场的其他人,包括了歌者这一个探马副都头,同样是如此做了起来。

饼子很硬,甚至为了节省手头有限那一点粮食的原因,在制作这玩意的一个过程中,还加入了好些从城外满是淤泥的麦地里,所收割回来的青麦。

总之这么一折腾,让人吃在了嗓子里后,很是有些拉嗓子。

但是在吃着这一种难吃饼子的时候,郑小七在感觉上却是相当的满足。

一方面,月初那一场大雨,注定了今年北地的庄稼大都要绝收了,不知道到了冬天里整个北地要饿死多少了。

再加上了兵荒马乱,到处都在打仗。

只要能有的一口吃的不饿死,对在北地生存的苦哈哈们来说,已经是一个天大的好事了,哪里还能讲究一个好吃不好吃。

另一方面,别看郑小七叫着这一个名字,上面可是有着6个哥哥姐姐。

但是没一个能长成人,早早地就是夭折了。

甚至自从十七岁那年,家中唯一的老母病死后,就开始当兵的郑小七,已经能算是一个老光棍了。

原本以为这一辈子,注定要光混到死的他。

自从加入了玄戈营之后,如今有了成家立业、传宗接代的一些盼头了。

那是城中的一个被唤作张寡妇的妇人,男人在女真人当初攻进了海阳城的时候,被狂奔的战马撞倒后直接踩死了。

实话说!那妇人粗手大脚、一脸的麻子,实在说不上如何好看,还带着一儿一女两个不满十岁的拖油瓶了。

只是对于郑小七来说,能娶上一个媳妇就好,哪里还能有着那么多的说法。

甚至一想到了,今后可以过上媳妇孩子热炕头的日子,郑小七心中就是忍不住很是热乎了起来。

寻思着在玄戈营好好看,等存上三四个月了自家胡宣赞的饷银之后,就娶了那寡妇过门。

仅仅是这样一点,他就愿意对着大宋和胡宣赞,献上自己的忠诚。

唯一让他有些诟病的就是,玄戈营的规矩太多了一些。

以往在大辽国当兵的时候,平日间他们喝水,只要井里没被人扔下了人和牲口的尸首,直接打上一同上来就直接喝了。

又或者是直接趴在河边,像是大牲口一般喝上了一气就行。

而在玄戈营中,那阿璃医官可是郑重交代大家,为了那啥必须保持卫生,若非紧急情况之下必须将水烧开了才行。

如有违反,第一次打五军棍、第二次打十军棍,第三次直接开革出玄戈营。

那军棍郑小七可是见得其他辽兵降兵挨过,铁打的汉子挨了五军棍后,在他们出发的时候都躺在床上哼哼了。

这样的一个古怪军纪,着实让也算是老兵油子的郑小七,很是有些不习惯了。

更不想自己,去尝尝那军棍的味道。

不过除了这些以外,对于玄戈营和大宋,郑小七感到相当满意;然而他很快就知道,大宋的好处不止这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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