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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冷峻

酒足饭饱,王旭挨家挨户地送小礼品,到处寒暄,这年月去香江还是挺大个事,幸亏王霏也和这帮子邻居接触过,香江的神秘感已经淡了很多,不然,恐怕王旭得花不少工夫为大家讲解香江见闻。

等回到小院的时候,已是月朗星稀的时分,入秋的帝都终于有了凉爽与舒适的感觉,王旭感觉今年的空调算是白买了,终于装上了,却没机会用。

小院里依旧只亮着一盏昏黄的街灯,静悄悄的,倒是唐芸的房间有灯光,王旭有些好奇,但也没去敲门打扰,女孩子家家的,还是别没事乱凑。

但出乎王旭预料的是,听到院门的响动,却从那屋里走出一个男人。个头不高,也就一米七出头,身形有些偏瘦,面容冷峻,年轻轻却留着点胡子,鼻梁上架着一副圆眼镜,一身粗布工作服,满身都是油彩的痕迹。

“您是这里的东家,王二哥吧”,来人打量了一下王旭,言谈倒是没有表情那么冷漠,反而是热情的上前来打招呼。

“我是,您认识我?您是?”王旭有些诧异这个有些面熟的人是谁,怎么会住在这里。

“我叫冷峻,画画的,鄂省的,这次来帝都参展,钱花光了,住不起旅馆了。朋友介绍说这里有个王二哥能收留我们这种人,我就跑来了。谢谢您提供的住所。”冷峻没有为蹭住而有丝毫局促,反而大大方方地自我介绍,并礼貌地表示了感谢。

“欢迎,欢迎,来了就是朋友,这個院子本来就是给玩艺术的准备的,别客气。”王旭释然,难怪说这么眼熟。

冷峻啊,超写实主义的代表人物。此人在后世网络名气可不小,倒是在画家圈子里争议颇大。

但他也最终冲杀出来,获奖无数。算是为华夏古典主义和超写实主义画派成功出头立下汗马功劳,可以说功成名就。

不过这会儿他应该还没成名,特别是后世让他成功出圈的那几幅人物肖像都还没画,这会儿他应该还在琢磨静物的超写实画法呢。

画家这种职业吧,是艺术圈子里面最不容易出头的,年轻的时候穷困潦倒的不知凡几,等攒够了名声,作品能卖出些钱了,人往往也年纪不小了。

不过画家也是一个比较招蜂引蝶职业,在这一方面,这个圈子完全可以和娱乐圈媲美,各大美院老师们的八卦同样可以填满他们的画室。

这其实也是搞艺术的通病,感性的东西特别容易引起共情,长期从事艺术工作的人天然就会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对于敏感的异性而言,简直就是荷尔蒙直接扔脸上。

而画家呢,往往又不为大众所认知,因此可以轻松地融入在普通人的生活之中,不像是明星啊之类的还得遮遮掩掩的,所以那种气质就特别能吸引附近的普通人。

所以,结果,你懂的。

“我看过你的画。”冷峻突然打断了王旭的思路,开口说道:“前几天帮这里原来住的那个小姑娘搬家的时候,我去了你的服装店,看到了那幅油画,画得真好。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东四王二哥还是个出色的画家。”

冷峻仿佛突然打开了话匣子,话痨般地和王旭说起了画,从技巧到内涵,从光线到色彩。听得出来,冷峻是真的很喜欢那幅画。

但王旭也从冷峻的言谈中得到了一个有趣的结论,那就是王旭和王霏都感觉到的那幅画中的瑕疵,也就是那种疏离感,却让冷峻解读出了另外的一种含义。

他感觉在那幅画中,画家是抽离的,是旁观的,是无情无欲的,是带着一种上帝视角的审视态度的。

这让他看画时,能够感受到一种无情的剥离感,但是却给了整幅作品一种别样的魅力,就是那种画中的岁月静好,和画外的孤独落魄形成的一种强烈反差。

那种强烈的对比冲突让他却有一种格外强烈的感染力,甚至超过了画的本身。

虽然,他已经知道,那幅画并不是原画,而是一幅临摹作品,而且是缩小版的。但他依旧坚定地认为,这幅临摹作品本身也是一件佳作,画家无法完全临摹当时的心境,反而机缘巧合地形成了另一种意境。

而这种意境,恰巧也和他本人有些落寞的境遇更吻合,这让他对这幅临摹作品有着不同一般的好感。

冷峻甚至认为,仅仅这幅临摹作品,就足够去参赛了,拿个奖应该不在话下,至少在技法上,光影运用与色彩云上,都比他自己画得更好。

超写实主义在这个年代还是个很冷门的选择,后现代主义和抽象主义才是这会儿各大画廊追捧的东西。在这里能看到一幅超写实主义的佳作,冷峻当然大有知己之感。

所以当时在那幅油画前看得格外的久,要不是知道这也是一位画家,也看过他那堪比照片版的静物作品,唐芸都要把他当变态了。

王旭和冷峻的谈话持续了挺久,在小院里,一人一瓶啤酒,抽着烟,聊着画,颇有相见恨晚之感。王旭选择超写实的画法本就有个人的爱好在其中,当然更有他炫技的一份炫耀。

但是真遇到懂行的人,冷峻还是第一个。超写实可不是简单的照着照片画,后世冷峻也照着照片画过一些,特别是一些名人的肖像,但反响也就那么一回事,至少在书画界是半点水花都没溅起,吃饭嘛,不寒碜。

超写实也是要投入感情的,这种感情反而比其他技法更难以表达,比如你要表达隐晦的,晦涩的,灰暗的,破败的,你使用印象派的技法就会更容易表现你的想法。

但是如果你要表现同样的东西,用超写实就会非常困难。

而且超写实吧,怎么说呢,王旭也感觉有点过了,其实古典主义的画法就已经很完善了,超写实只是对细节更扣,对光线更关注的一种进步,是不是更好,真的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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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部分和本章无关,只是聊聊八卦,不爱看的可以跳过了。

对了,这里顺便扯两句,娱乐圈的风言风语太多,比如王霏是骨肉皮,是摇滚果儿这事儿吧,真的颇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作者也懒得和那些愿意相信的人去辩解什么,这东西你愿意信,愿意玩梗都无所谓,最多不过你不看我这书罢了,但真没必要跑到评论区里显摆你知道的真多。

我只说说自己经历过的事情,和当年听到的一些八卦。

作者喜欢摇滚,年少的时候住在五道口,可以说从小就听那玩意长大的,很多摇滚乐队都见过真人。

作者也是年轻的时候就喜欢王霏,大概是1993年的时候。那时的王霏和窦仙的已经恋情曝光,和栾庶的恩怨也是人尽皆知。

到96年倒尿盆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甚至都影响到了她的事业,那会儿正是好几个明星争天后的时期,但她就是隐退生孩子去了,这反而让作者增添了对这个女人的好感。

但即便那个年代,作者从来就没听说过什么她睡遍摇滚圈的故事。那会儿的香江狗仔可不比现在的网络爆料弱,不说有实锤,但凡有点消息,都早就铺的漫天都是了,他们可是为了一张王霏的照片能在厕所门口蹲一宿的主儿。但那个时代,没有这个说法。

作者也是最早的一批网民,从高校BBS开始玩起的,还当过站长。各种明星八卦也没少聊,摇滚圈可是大学生们的最爱,但同样,在网络兴起的初期,也没听过那个事情。

倒是王霏退隐了之后,甚至是在王霏天价票事件之后,这个说法才开始在网络上越传越广。

而且果儿这个词当年的意思也和现在完全不一样,那会儿可没有什么睡遍一支摇滚乐队的说法。那会儿有这样的人吗,作者不知道,可能是有的,但绝不会普遍。

那会儿的社会远没有二十一世纪那么开放,那会儿生活作风随便的人被曝光后可是能直接坐牢的。

当年的摇滚圈子里面,能说是果儿的,必须得是名人,至少是小范围内名声赫赫的。还得和某位摇滚人有恋爱关系才行,所以说起果儿王霏,邹讯肯定在列,她们叫尖果儿,就是果儿里拔尖的。

普通人,没名气的,家世不够的,甚至确定不了关系的,那都不够资格好不好。当年果儿的前提是恋爱关系,也就是男女朋友,长期交往,大家都知道的那种,P友是不算的。

九十年代的摇滚人从来就没啥好人,打架斗殴比比皆是,出人命的都有,你真的以为他们会允许头上长草?

那个年代明星靠的是作品,而不是人设,心直口快的人物不在少数,很多事情都被公众知道,但丝毫不影响她们作品的口碑。

至于骨肉皮的说法,那就不是帝都摇滚路子,帝都摇滚怎么会有这么个湾湾味道十足的翻译,这个词来自于Groupie,听英文就知道啥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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