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X小说>都市言情>宝岛1992,我是四小天王阅读> 第三十五章 林志玲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三十五章 林志玲

(PS:把前面一章的休学改成了半工半读。)

处理好了学校的事情后,陈启明没在学校多待,又去了相关部门办理各种证明他有两个人要养,不用入伍的材料。

其实陈启明也完全可以不用这么着急的。

他今年才十九,并且,按照规定,在读大学生可以暂时免疫强制征召,可以等大学毕业以后再去。

但陈启明觉得,这事拖着也是拖着,还不如直接现在就把它搞定,免得再过两年后出现其他状况。

本来像陈启明这种事情,肯定是很难搞定的。

但架不住葛福宏人脉广,背景深厚。

其不仅跟竹联帮护法吴敦关系很好,有黑道背景。

在官面以及商圈中,她一样拥有着很多人脉。

比如年代集团的邱复生,这位在今年二月成立两岸影视交流会,极力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宝岛传媒大亨与她也是关系匪浅。

在各种强大人脉关系以及背景下,葛福宏帮陈启明处理这件小事并不是太困难。

仅三天时间,陈启明就拿到一则证明他有俩人需要养,不用入伍的证明书。

……

五六月正是宝岛天气最好的时候,不冷也不热。

陈启明抱着一杯奶茶,漫步在街道上。

自从他上报发唱片回家以后,他就成了新店区的风云人物。

每天都会大量亲戚朋友上门。

这些人有些是单纯的为了看看他这个明星的尊容,也有的人则是抱着请他办事的心态上门。

你难以想象一些七大姑八大姨围着你,让你带他们的儿子或者女儿也去当明星的场景。

说实话,陈启明自己现在都只是个新人,虽然颇受葛福宏重视,但如果真因此把自己当根葱,那就太看得起自己了。

因此,指望他带亲戚当明星,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偏偏有时候,陈启明还不好说拒绝。

你一说拒绝,别人肯定私下里说三道四,说你发达了以后,都不认亲戚了。

讲真,对于这些嫌贫爱富的亲戚,他是真不想理,但有些事情又不能表现出来。

所以,为了躲清净,这两天陈启明办完正事以后,干脆先不回家,就在外面待到天黑才回去。

今天也是如此。

刚好,曾宝仪今天也从台北回来,约了他见面。

上次曾宝仪把自己讲的故事写成剧本,还让导演看中,让陈启明获得了十万台币的剧本费,陈启明一直想感谢她,正好,这次她约了自己,他就没拒绝。

【沧海一声笑】

【白云飘呀飘绿水摇】

【世界多逍遥】

【自由的风呀自在的鸟】

……

来到一家叫天地影院的电影院门口,陈启明站定,就在这等曾宝仪。

放置在影院门口的音响里传出一阵阵音乐,是林青霞为《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演唱的国语歌曲《只记今朝笑》。

扫了影院门口的海报,李连杰与林青霞的海报比比皆是,关之琳与李嘉欣的剧照也掺杂在其中。

去年,《笑傲江湖》虽然在香港的票房并不佳,但却在宝岛以及新加坡等地都取得了非常不错的票房成绩。

所以,今年嘉禾再接再厉,制作了这部《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除了原本的林青霞外,还邀请了李连杰担任男主。

这几年林青霞在宝岛很火,只要是她主演的电影在宝岛都可以收获很不错的票房。

因此,这部《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改变了策略,并没有选择优先在香港上映,而是先在宝岛上映。

而这部电影也没让嘉禾等制片方失望,电影在宝岛一上映,立刻就掀起了观影狂潮,以单周三千三百万台币的恐怖票房横扫同期所有电影,成为当前宝岛最受欢迎的电影。

而今天,曾宝仪约陈启明就是看这部电影。

本来陈启明想拒绝的。

他很清楚曾宝仪对自己的态度,而他并不是太喜欢她。

但考虑到她上次帮了自己,所以他还是选择了同意。

不过,他已经打定主意,等会在影院的时候,绝对不能给曾宝仪任何机会。

又等了两分钟,曾宝仪还没来,陈启明正想找个垃圾桶扔掉手里的奶茶杯,滴滴滴滴……的声音从他腰间响了起来。

是呼机。

有人在给他打电话。

拿起呼机看了一眼,陈启明有些疑惑,呼机上的电话号码他并不认识。

正好街对面就有一个电话亭,他走过去投了两個币,回拨了过去。

“喂,我是陈启明,你是哪位?”

电话接通,陈启明问道。

电话里的人没说话,但陈启明听到了呼气的声音。

眉头一皱,陈启明再次说道:“到底是哪位?要是不说话我挂了!”

听到陈启明这话,电话那头的人终于说话了。

“我是林志玲!”

嗲嗲的娃娃音一开口,陈启明立刻就沉默了。

好吧!上次他跟刘慈伟说他没谈过恋爱,其实他说谎了。

他有谈过,对象就是电话里这位。

“我在加拿大收到了阿苗给我寄来的你的唱片,很好听,所以我试着播了你的呼机,没想到你还没换号,恭喜你!你成大明星了!”

电话里的声音很小,再加上林志玲的娃娃音,显得更小。

不过陈启明还是听清楚了。

听着来自前女友的恭喜,陈启明心情有些复杂。

他不仅复杂于俩人仅仅因为一件小事就分手。

还因为他在梦里梦到的关于这位前女友的信息。

宝岛第一美女称号,亚洲美模,无数宅男的女神。

“你最近怎样?”甩掉脑海里的思绪,陈启明问道。

“还好吧!就是在这边不太习惯。”

林志玲在一年前转到了加拿大,目前在那边读书。

她之前跟陈启明是一个国中的学生,比他小一届。

俩人是在一次篮球比赛上认识的。

当时陈启明是篮球队队长,而她则是新加入的拉拉队。

俩人一个帅,一个漂亮,经常接触,慢慢的就走在了一起。

可惜俩人仅在一起两年多,就因为一个误会分开了。

很狗血的误会,有个喜欢陈启明的女生天天来给陈启明送水送便当。

本来这些东西陈启明都不收的。

不巧,有天他自己没带便当,肚子很饿,便收下了。

更不巧的是,他吃那份便当的时候被林志玲看到了。

国中生,一个个都没脑子。

因为这事,她就认为陈启明除了跟她交往外还在跟别人交往。

好吧,这完全是陈启明太帅,她认为追陈启明的女生很多,再加上同学的一些谣言,所以她相信了。

最后,就因为这点小事,俩人成功成为了彼此的前男女友。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