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最终判罚!质问的陈述,你拿生命当什么?!(小劲爆)
休庭期间。
法警看守着王芳,王芳坐在板凳上,不断的思考着自己的未来。
说是未来,实际上没有未来。
她的未来,就是坐几年监禁以后,出来养老退休金没了。
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
说实话.…
今天的这个场景,是王芳从来没有预料过的。
现在在休庭期间,王芳只能坐在板凳上,暗暗的希望着法院能给出一个她期待的判决。
另一边。
观看着公开庭审的观众,也在等待着休庭结束后的开庭审理。
同时也在不断的讨论着这个案件,最后会判决的刑罚。
讨论着王芳的具体刑期可能会是多少。
“现在休庭,等一下进行完法庭陈述,就会宣布判决结果。”
“有没有大佬能够猜一猜,最后会给予什么样的判罚结果?”
“不太清楚,根据国内的刑法规定,渎职罪要看情节,这一次的渎职,最主要的核心内容是滥用职权,对公共财物或国家个人造成了损失。”
“情节较轻三年以下,情节较重三年以上。”
“会出现什么样的判罚,主要看认定情节较轻还是情节较重。”
“按照这个案子来看,很有可能会判定一个情节较重,毕竟这个案子的影响力太大了,而且行为非常的恶质。
王芳这么多年来破案率100%。
说实话,除了徐兴旺这个案子,不知道还有多少案子是因为这种而被判定的。
必须判定一个情节严重!”
有观众开口,还有不少的观众附和。
“对对对.…”
观看本次庭审的观众对于这个案子的讨论非常的热烈,热度很高。
合议庭商讨室内。
李清远坐在沙发上,面对着另外两名审判员,正商讨着关于这个案件是否判定情节严重。
“这个案子我认为应该是判一个情节相对较轻,为啥?”
“毕竟这个案子已经过去20多年了,当年判死缓,估计当年的审判人员也考虑到了这个案件的定性问题。”
“要不然凭借着入室抢劫,兼故意杀人致人死亡,这种情况肯定判死。”
“不过这个案子,王芳的确做的不对,涉及到了严重渎职,我个人认为判两年6个月有期徒刑,在情节较轻的方面往上提一提刑期。”
“这是我的看法。”
王水作为本次合议庭的审判员之一,开口发表了自己对这个案子和对王芳的看法。
不过,在王水陈述完自己的看法后,李清远微微皱了皱眉。
不等李清远开口回复。
另外一名审判员同样对这个看法表示了否认的态度。
“情节是否严重是需要看造成的结果是什么样的。”
“这个案子判决死缓,是法院进行的判决,但是按照一般的情况下,已经构成判定死刑了。”
“入室抢劫杀人作为审判员的咱们应该知道这种定性有多严重吧?”
“不说100%,大多数都会定为死刑!”
“那在这种情况下,王芳肯定知道入室抢劫杀人会被判死刑,她还冤枉徐兴旺是犯罪嫌疑人。”
“判徐兴旺死缓是法院判定的问题没错。”
“但是从王芳的角度来讲,她知不知道徐兴旺可能判死刑?肯定知道,就光看这一点,她已经涉嫌构成了情节严重。”
说白了。
就是王芳知道入室抢劫杀人致人死亡,如果不出意外肯定要会被判死刑的。
在王芳知道徐兴旺可能会被判死刑的情况下,仍然决定由徐兴旺去进行抗罪。
这种性质恶劣吗?
非常恶劣!
从李清远的角度而言,李清远实际上是支持后者的。
因为从王芳的主观角度来讲,明知而为之。
这是用别人的生命权利来达成自己的目的。
这已经完全是在践踏别人的生命了!
这种情节肯定构成情节恶劣了!
面对两人的互相陈述,李清远微微点头:“依照老冯的角度讨论一下吧。”
“我的意见是情节很严重。”
“毕竟这个案子从王芳的主观角度来讲,她的想法非常的严重。”
“但具体的刑期可以再商讨一下。”
老冯听到李清远开口后,都微微点了点头。
“行。”
“我没什么意见。”
王水面对李清远和老冯一致的意见,很快,也扭转了自己的相关看法。
表达了自己同意支持重判的想法。
三名合议庭成员继续就着具体的刑期进行商讨。
.
….
很快休庭结束再次开庭。
李清远坐在审判台席位上,对于刚才商讨的意见进行了简单的整理,紧接着看向庭审各席位。
“休庭结束,庭审继续。”
“现在开始进行法庭最后一环,法庭陈述。”
“请检方开始做法庭陈述。”
在本场案件中,王立轩作为公诉人,一直在控诉王芳有着渎职的犯罪行为。
现在审判长已经进行了判定,那么他需要的就是对于情节和各方面进行补充。
面对审判长让检方进行法庭陈述,王立轩开口道:
“好的,审判长,检方法庭陈述如下。”
“在本案当中,王芳犯罪事实清楚,造成的后果清晰。”
“对于受害人徐兴旺造成了判定死缓的结果。”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因为渎职,对公共财产或个人造成重大伤害的,判定情节严重。”
“在本案当中,检方认为,王芳已经构成了渎职罪中的情节严重。”
“基于以上。”
“检方推荐刑期: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检方陈述完毕。”
检方的陈述非常的简略,只是从客观的事实以及情节是否严重,还有刑期上面进行了陈述。
关于其他的并没有过多阐述。
在检方陈述完毕后,审判台席位上,李清远又看上了被告律师委托席位。
只不过对于王芳这个案件的相关情况,张亮将陈述的权利交给了王芳。
毕竟.…
在刚才张亮让王芳认罪认罚时爆发了出了一波矛盾。
张亮依照自己对王芳的了解,这个法庭陈述,如果由自己来陈述,如果达不到让王芳满意的程度。
很有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的情况。
所以干脆点,直接让被告人进行法庭陈述。
面对法庭陈述,王芳开口:“审判长。”
“我不知道我现在认罪认罚还来不来得及,这个案子是在23年前发生的。”
“我知道我有错,我有非常重的错。”
“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够看在我认罪认罚的态度上,给我一个机会。”
“其实在当初,我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所以才会这么做。”
“很多当时的细节,还有我的想法,我都忘了,我都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我现在想起来我都非常的后悔。”
“所以我希望审判长能够看在这一点上,降低对我的刑罚。”
“这就是我的陈述。”
说来说去,王芳的陈述都是想让审判长能够对其轻判一些。
说什么后悔,悔恨,其实这在法庭陈述上,除了能够让自己的心安定下来,或者是表述自己的愧疚之外,没有什么其他太大的作用。
后不后悔只有自己最清楚。
审判长和合议庭只看做了什么行为,做了什么客观的事实。
所以对于王芳的陈述,合议庭成员没有太大的表示。
在听完王芳的陈述后,李清远开口:
“好的,合议庭已经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
“下面请控告委托律师进行陈述吧。”
“.….”
面对审判长的开口,苏白对法庭陈述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法庭陈述主要是对刑期上面的判定。
刑期是有关于情节上的判定。
说实话,这个案子王芳做错了吗?情节涉及到严重吗?
肯定是做错了和涉及到严重的!
在明知道徐兴旺是无辜的情况下,还要把徐兴旺送进去。
那如果法庭判的不是死缓,而是死刑呢?
入室抢劫杀人并致人死亡,这个案子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死刑。
如果说执法方将所有的证据链都整理齐全了,那么今天徐兴旺就不会出现在庭审席位上。
这个案子也就不了了之!
成为了永久的冤假错案,可能在王芳身上记载的只有一个100%破案率!
苏白不知道坐在被告人席位上的王芳会不会后悔当初徐兴旺只是被判死缓,有没有希望过徐兴旺被判死刑。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而言.…王芳的这种行为必须得到重判!
整理好思路。
苏白开始做法庭陈述:“审判长。”
“我方的法庭陈述就是想要让被告人给我方一个交代。”
“让被告人给我方一个监禁了23年,被判了死缓的一个交代。”
“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徐兴旺的诉求就非常的简单。”
“那就是他希望自己能够获得清白,希望能让他白做了这么多年监禁的人,遭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这就是他的诉求。”
“难吗?”
“说实话,很难,但也不难。”
“说不难,那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说难,是他从被冤枉入狱到至今已经有了将近23年的时间。”
“但是作为一个被无辜监禁了23年的清白人。”
“最希望的是什么?最希望的就是能够让自己身上的冤屈得到洗刷。”
“想到这里,我突然想问被告人一个问题,当初被告人王芳在明知道徐兴旺是被冤枉的,为什么还执意的要让徐兴旺背负这条罪名?”
“当然,依照客观的事实,王芳是想要完成任务,是想要破案。”
“可是被告人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罪名是什么罪名啊?”
“入室抢劫故意杀人致人死亡罪!”
“这个罪名的刑罚有多重,被告人心里面应该非常的清楚吧?”
“死缓起步,并且有很大可能判决死刑!”
“属于重罪中的重罪!”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明知道会被判罚有多重的情况下,依旧利用非法程序让徐兴旺背负这条罪名。”
“被告人你把徐兴旺的这条命看成什么了?!”
“当成你踏脚板的工具了吗?!”
面对苏白的质问,王芳一脸平静,保持着沉默。
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但是她知道自己说什么错什么,所以对于这些,她只能保持沉默。
见状,苏白也没有过多的去说什么,而是选择继续陈述。
“生命权人人平等!”
“这是刑法上的规定。”
“针对于这一点,庭审各方,不管是委托律师也好,公诉人也好,审判员也好,都非常的清楚这一点。”
“如果不站在法律的角度,被告人的做法在普通人眼里,会被看作什么?”
“会被看作徐兴旺,就是被告人王芳,作为升职和享受名誉的垫脚石,并且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垫脚石!”
“我不知道被告人是如何想的,我也不清楚被告人是临时起意这么做,还是脑袋糊涂这么做,亦或者是就是想这么做。”
“但是结果既然已经定了,那么我方完全可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涉及到了情节非常严重的程度。”
“至少站在我方当事人的角度是这么看的。”
“作为受害人的委托律师,我也希望合议庭能够从多方面去考虑这个问题。”
“进而去判定被告人的情节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法庭陈述。”
苏白的陈述,振人发聩。
审判台上,各方都保持着沉默和寂静。
片刻后。
李清远才缓缓敲响法槌开口:“控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合议庭已经听取。”
然后又扭头看了另外两名审判员,见到王水和老冯,都微微点头后,李清远站起身。
“各方法庭陈述完毕,现宣布判决结果!”
全体起立,目光都集中在了李清远身上。
李清远开始宣读判决书:“本案案由,对王芳涉及到23年前的一桩冤案是否渎职提起公诉。”
“由本院北都中院进行审理。”
“现判决结果如下:”
“根据证人证言,客观事实,经法院审查认定,王芳触犯刑法规定,犯渎职罪。”
“并且主观故意,在明知入室抢劫杀人,可能会判定徐兴旺死刑,依旧利用职务权利,将其定罪。”
“基于以上。”
“法院认为王芳涉及到情节严重。”
“判决王芳四年有期徒刑!”
“并对于徐兴旺进行公开道歉.…”
“.….”
关于后续,李清远还陈述了多条办法规定。
但是控告人席位上的徐兴旺,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
两眼通红,望着审判台席位。
二十三年!
他被关了二十三年的监禁,在当初判决的时候,他一直在回想他做错过什么没有。
这二十三年当中,他一直希望着当年用非法程序判自己有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现在,他终于等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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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