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个吉米就是原时空《以和为贵》里那个只想做生意的吉米。
郑继荣不仅认识他,两个人还很熟。
早些年,吉米没有加入社团时,和他在同一个市场摆摊。
不知是因为性格原因还是过于靓仔,两人经常被一些不务正业的矮骡子找茬欺负。
原主也不惯着他们,来一次打一次,久而久之和吉米也有了很深的革命友谊。
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吉米还是加入了和联胜。
等郑继荣穿越来时,吉米都已经是和联胜官仔森的头马了。
……
得到吉米肯定的答复后,郑继荣挂断电话。
接着他算了算自己的存款,一算也把他给惊住了,几张存折外加现金自己竟然有二十万的存款。
说起来这个时代香港普通工人每月工资才三千港币,至于白领能有五六千。
原主一個卖肉的七八年能存下二十万港币也算是不容易,毕竟香港的消费还是很高的。
想想也是,原主往常过得跟个苦行僧没太大区别,平常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一些武侠小说。
毕竟身怀绝技却无处施展,看些武侠小说满足自己的大侠梦也无可厚非。
……
晚上八点,有骨气酒楼。
郑继荣这还是第一次来这里,主要是因为这里消费太高,自己平常要么去阿梅家吃饭,要么就在街市的大排档随便对付一顿,至于酒楼还真是没来过。
没办法,求人帮忙嘛,当然得选一个上档次的地方咯。
和大排档里的顾客相比,这里的客人每个看起来都斯斯文文彬彬有礼。
一看就是受过高等教育,经常出入上流社会。
“荣哥,这边。”不远处的吉米正站着朝这里挥手。
郑继荣快步走去,看着面前这个皮肤略黑的男人,果然和原时空那个平平无奇的男人有七八分相似。
“来这么早啊吉米。”
“是啊,和荣哥你有段时间没见面了,今天一定要多喝几杯啊。”
“那今晚不醉不归。”
……
几杯酒下肚,两人原本因为一段时间没有联络而有些生分的关系也快速的熟络了起来。
“吉米,怎么样,在和联胜待的还开心吗。”两人碰了一杯后,郑继荣拍着吉米的肩膀问到。
“挺好的啊,森哥挺照顾我的,我现在给他打理一些正经生意,你知道的荣哥,我这人砍人不行加入社团也只是为了做生意不受欺负。”
“嗯,在社团没受委屈就好,吉米你不是外人,我和你实话实说,这次找你喝酒有件事希望你能帮忙。”
“荣哥你别这么客气,我们这么多年的兄弟,当初没有你我早被那些矮骡子打死了,有什么我能帮忙的你尽管开口。”吉米看着郑继荣,表情一脸正经。
郑继荣捧起酒杯,抿了一口酒缓缓说道:“我想加入和联胜。”
“加入社团?荣哥你以前不是最讨厌社团的吗。”吉米听完有些疑惑。
“这你就别管啦吉米,你帮我看看伱们和联胜哪个老大还缺人,需要我这种猛男去帮他撑撑场子的。”
“不用去问其他老大,荣哥你身手我知道,森哥手底下人虽然不少,但没有几个能打的,到时候我推荐你过去没什么问题。”
“官仔森是吧,他的名字我在市场里也经常听到,和联胜旺角话事人嘛。”
此时二人酒意都已散去不少,吉米给郑继荣散了支烟后,有些严肃的说道:“荣哥,按理来说我不该问这么多,但我还是想问你,你真的下定决心加入社团了吗,这条路进去就回不了头了。”
郑继荣吐了口烟笑了笑,“吉米,你什么时候看我做过的决定反悔过?你别担心,我加入社团有我自己的理由。”
“好吧荣哥,你一向主意很正,我也劝不了你,不过想正式加入社团的话,要给大佬包一个五千八的红包,不然只能算外围成员不算正式的社团分子。”
“我靠!”郑继荣一秒破功。
“我加入你们社团,帮你们砍人,帮你们抢地盘,结果我还要包红包给你们?你们这是嗨社会还是整人会啊!”
“不是给我啊荣哥,是给森哥的,这也没办法,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只能等到两个月后的做大戏,那时不仅龙头,社团里的几个叔父和各区的领导人都在,主要为了给每个区的小弟扎职,也会给新加入的小弟办个入会仪式。”
郑继荣听完有些皱眉,做大戏?应该就是原片里“爱兄弟还是爱黄金”那一套了,如果没有系统任务的话倒是可以等一等,不过任务里明确说让他三天内加入社团,看来只能割肉了。
“两个月后?那算了,我可等不了那么久,能不能和森哥商量一下啊,一千八行不行,大不了我送几斤猪肝给他补补血嘛。”郑继荣拍着吉米的肩膀一副自己大出血的样子。
吉米愣了愣,随即摇头笑道:“行啦荣哥,我和你开玩笑的,这钱我帮你出了。”
“开什么玩笑,我加入社团你出钱,怎么,想让我当你小弟叫你一声吉米哥啊。”
“不是的荣哥,你以前帮我那么多,这回你好不容易有事拜托我,我当然要帮你办妥了,打不了你送几斤猪肉给我嘛,谁不知道街市菜场里猪肉王子卖的肉又好吃又好看啊。”
“靠,行了行了,这钱我自己出,你别乱想,你能帮我当个推荐人我就满意啦”郑继荣拦下还想说什么的吉米,“怎么?怕我没钱啊?”
“那倒不是,只不过……”
“行啦,我知道你是想帮我,不过这钱让别人出总归不好,喝酒喝酒。”
“好吧荣哥,明天我来你家接你,带你去见森哥。”
吉米说完,两人碰杯,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吉米本想带着郑继荣去酒吧再喝一圈,也被他以明日见大哥,要好好养足精神为由拒绝。
可能是因为自己开门声太大,隔壁的房门突然打开,阿梅从里面探出头来。
“荣哥,你喝酒了?”
“嗯嗯,去见了一个老朋友。”
“哦哦,晚上煲的汤我给你留了两碗,我现在就去端给你,猪肝汤很解酒的。”
只听过肝脏负责酒精的新陈代谢,倒没听过吃猪肝还能解酒的。
郑继荣回屋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不修边幅的自己,心里突然有些不适。
“阿梅!”
“什么事啊荣哥?”阿梅此时刚把汤放在桌上。
“帮我把头发剪一下,胡子刮一下,明天是你荣哥的大日子,这么颓废忧郁的造型可不行。”
“什么大日子啊荣哥?”
“社会上的事少打听。”
……
阿梅回家拿来理发的三件套,剪刀、剃刀、电推刀,有模有样的给自己套上围裙,还真别说,这丫头仓鼠属性家里什么东西都有。
……
看着镜子里剪短的头发,刮得干干净净的胡须。
郑继荣点头称赞道:“不错不错,有孤胆特工那味了。”
“是啊荣哥,早和你说了要常剪头发,常刮胡子,你看这样多好,比之前帅多了。”阿梅看着镜子里的荣哥也是红着脸附和。
“好啦,以后都听你的,把头发吹一下吧。”
阿梅拿起摆放在桌上的吹风机,刚打开开关就听见“嗡嗡嗡”的声音。
“噫,这个吹风机怎么不吹风啊?”
郑继荣看着阿梅手里的吹风机,咳嗽一声说道:“这其实是个刮胡刀……”
阿梅沉默了会,水汪汪的眼睛瞪的老大。
“可你不是已经有刮胡刀了吗?”阿梅指着桌面上的电动剃须刀。
“咳,表面上看它是个刮胡刀,但其实……”郑继荣摁下启动键,一股暖风从刮胡刀前面吹出。
“它是个吹风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