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的雪来的有些早。
刚刚十月末,一场鹅毛大雪便不期而至。
一夜之间铺了厚厚一层。
足有七八公分。
放眼望去,寒江郡外银装素裹,一片白茫茫。
远远地,一个衣着有些单薄的少年,身上背着一大捆柴,正深一脚浅一脚,艰难走在雪地上。
鞋里灌满了雪,两腿沉重似灌铅,一双脚冻得麻木而又刺痛。
“真见鬼……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鬼地方?”
“没有清雪车,没有现代化工业,还他妈没有钱……”
“老子这是造了什么孽啊?”
一路全靠骂骂咧咧的吐槽,支撑着他本以为很强大,实际却不怎么样的意志。
人在没事儿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高估自己的承受能力。
看似优雅从容。
只有离开舒适圈,才会明白这世界的残酷。
有句老话叫来都来了。
但对三十出头事业有成的宋煜来说,他压根就没想过要来。
这会儿雪已经停了,太阳高悬,昏黄而又暗淡。
照在大地上感受不到一丝温暖。
拖着疲惫身躯回到那栋因为年久失修,明显已经变成危房的茅草屋前。
将背上的捆柴丢进棚子里。
遥望着几里外城墙高耸的寒江郡,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种破房子在他的家乡都快成文物了,哪里发现一座,立马就会变成网红打卡地。
随便拍个视频都能火!
他偶尔也会看两眼,缅怀一下曾经的童年。
但真让他再次回到这种生活状态,他只想骂娘。
两脚冻得跟猫咬的似的,坐在门口脱下鞋,用刺骨的雪拼命揉搓起来。
一会儿功夫,麻木的双脚终于有了一些感觉,开始变得热乎起来。
忍不住苦中作乐地想:“现在的小朋友怕是都不知道还可以这样处理吧?”
随手抓来一块硬邦邦的破布,擦干净后,两脚再次插进冰冷的鞋里,脸上一片扭曲。
却是没有再抱怨什么,开始生火做饭。
随着灶台里面的火熊熊燃烧起来,屋子渐渐开始有了一些温度。
将糙米下锅,又从地窖掏出几颗土豆,去皮切丝,准备待会儿炒个土豆丝。
至于油盐酱醋……一坛子荤油还剩下一半,盐也得省吃俭用。
酱油、蚝油、料酒这些东西,只能存在于记忆里。
灶火映着少年清秀俊朗却满是惆怅的脸。
来到这個世界已有七八天,宋煜依然没能彻底接受这一切。
他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成为一个与妹妹相依为命的苦命少年。
但有一件事大概是可以确定的——他回不去了。
冬日白天很短,转眼日暮西垂,天色开始暗下来。
外面开始刮起呼啸的北风,卷起的雪粒打在窗棂上劈啪作响。
听着都冷。
已将土豆丝也给炒好的宋煜多少有点担心,这么大雪,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能走回来吗?
早上和她说过,如果不好走,就住在她工作的崔家好了。
崔家是郡上豪门,家主是远近闻名的大善人,知道他家情况,对他们兄妹始终十分关照。
“这么晚,应该不会回来了吧?”宋煜想着。
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一道脆生生的声音:“哥,开门,我回来啦!”
宋煜连忙起身把门打开,看见冻得小脸通红,手上还拎着一个小包裹的少女。
少女亭亭玉立,眼眸灵动地微微抽动鼻子:“好香呀!”
宋煜忍不住责怪:“这么大雪,十几里路,还回来做什么?不是叫你住在崔家吗?”
“我担心哥哥嘛!”少女星眸璀璨,冲他娇憨一笑。
“帮我拿一下。”把手里包裹递给宋煜,解开身上披着的一件大氅,说道:“我不冷的,若若姐见我执意要回,就把这件衣服借给了我,穿着可暖和了!”
说着小心翼翼将那件狐裘大氅挂起来,又拿起家里的鸡毛掸子轻轻在上面扫了扫。
往桌上看了一眼,眉眼弯弯地笑道:“真好,回来就有饭吃!”
宋煜道:“都快凉了。”
“没关系,我也带回了好吃的呢!”少女说着,又将包裹从宋煜手里接过来。
打开后,小心翼翼从里面拿出一盒点心,还有油纸包着的半只烧鸡。
“今天那边有客人,准备了很丰盛的筵席,这些是若若姐叫我带给你的……”
少女边说边将吃的摆在桌上,忍不住偷偷咽了下口水。
宋煜摇摇头,终究是小孩子,撒谎都不会。
崔家小姐一共只见过你哥两三次,会叫你带吃的回来?
随手接过烧鸡,撕成小块,放进锅里热了一下。
片刻后。
兄妹二人坐在桌前。
宋煜夹起仅有的一只鸡腿,放到妹妹碗里。
“哥你吃,我都吃过了呢!你习武,需要肉食增长血气。”少女又把那个鸡腿夹给宋煜。
宋煜看着她笑道:“一只鸡腿能长什么血气?只能解解馋,巧的是,我现在不馋。”
又给她夹了回去。
心里多少有点不是滋味。
自己从前要有这样一个妹妹,早被他给宠上天了。
宋雪琪有些意外地看了眼哥哥。
不知为什么,从前几天他生病醒来那时候起,似乎就变得有那么一点……陌生?
人还是那个人,性情却发生了很大变化。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面对哥哥,竟有种面对若若姐的父亲……崔家老爷的感觉。
难道这就是老人说的,生场病长个心眼?
可那是说小孩子的呀,我哥都十八岁了,还能因为生病长心眼吗?
但这种困惑也只是转瞬即逝,毕竟,这是她从小到大相依为命的哥哥,世间最亲近的人。
“哥,伱要是好了,就赶快回武馆吧。虽然咱们欠黄叔很大人情,但也正因为如此,才更应该努力上进,以后才有机会报答人家。”
少女斯文地把鸡腿肉撕开,又放进哥哥碗里一大半,柔声说道。
哥哥这场病生得很突然,也很重,刚醒来那会儿还说了不少胡话,把她都给吓到了。
但真正让她担心的,是哥哥那会儿状态虽然很差,态度却不知为何非常坚决!
说自己就算死……都不会去什么武馆习武。
她当时也是急了,忍不住反驳了一句:不习武你还能干什么去?读书你又读不好。
结果哥哥迷迷糊糊地来了句:哥虽然不是顶级学霸,好歹也是重本毕业,不去武馆也饿不死……保证把你养得好好的!
她这些年没少跟着若若姐认字读书,却几乎听不懂哥哥在说什么。
当时都被吓坏了,以为哥哥烧坏了脑子。
“武馆么?”宋煜放下手中碗筷沉吟起来。
心说就你哥这弱鸡似的小身板,那点可怜的底子,走五里山路打个柴都差点被冻僵。
除了理论知识的确挺扎实,其他简直狗屁不通,根本不是习武的料啊!
只是这种话,却没办法对眼前这个乖巧懂事的妹妹说。
“我会去的。”他点点头,给出了一个承诺。
再怎么不愿接受,也不能一直躲在这栋城郊危房里,总要进城去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
“真的?那太好了!”宋雪琪松了口气,一脸高兴。
哥哥终于痊愈了!
饭后,她主动去洗刷碗筷,还给宋煜烧了一盆洗脚水。
“哥,洗完脚就睡吧,明天咱俩一起进城!”
“好。”
……
夜已深。
在崔家劳累一天的妹妹早已放下她那边有些破旧的帷幕沉沉睡去。
宋煜却翻来覆去睡不着。
一边想着未来出路,一边借着昏暗的油灯,仔细打量手中一枚铜制小印章。
这东西有问题!
这具身体的原主,极有可能是因它而死。
原本并没有人把它当回事,只当是一个祖传老物件。
直到前阵子,郡上突然出现几个古董商人,四处收集各种古玩。
尤其对印章感兴趣,给出的价钱相当可观,据说只要被看上,少则几十,多则几百贯!
这可不是小数目,兄妹俩父亲战死沙场,每个月的抚恤金也才一贯多点。
妹妹在崔若这种大户千金身边当丫鬟,地位不低,但每月算上赏钱,也就不到两贯。
看似不少,可南赵国物价很高,除去两人吃穿用度,加上原主练武需要的一些花销,基本不剩什么,别说在郡上买房,就算想把现在这栋破房子修缮一下,都十分困难。
少年因此动了心,想着家中这枚印章留着也没什么用,要真能换一大笔钱,可以存起来以后给妹妹当嫁妆。
否则像他们这种穷人家的姑娘,嫁出去很容易遭婆家白眼。
结果就在他生出这个心思当晚,不知为何,就稀里糊涂发起了高烧。
随后便卧床不起,直至一命呜呼。
死的不明不白,十分憋屈。
以至于宋煜刚穿越过来时,依然还能感受到少年那不散的执念——
我死了,妹妹以后可怎么办?
许是冥冥中有所感应,少年意念消散前留下一缕执念:一定要保护好她!
也正因为这个原因,宋煜几乎全盘接收,并完美融合了少年的记忆。
包括兄妹二人那种相依为命的骨血亲情。
宋煜一直感到奇怪,少年身子骨虽然有些弱,但也不至于说死就死吧?
思来想去,都想不出除了这枚印章之外,还有什么原因,能让一个健康少年无征兆地死掉。
当然,这种猜测很玄学。
原本他是不信这些的。
之前哪怕是被小女朋友们拉着去算命,他也从来都只捡好听的随便听听。
就当心灵鸡汤了。
但他此刻出现在这里,就已是最大的玄学。
由不得他不信。
这枚印章黄澄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很容易被误认成是黄金。
似乎曾被人常年把玩,有些地方已经盘出包浆。
古拙而又润泽。
看着确实像个古董,也难怪少年认为它可以卖上一个好价钱。
印章底部镌刻着神秘纹路,中间仿佛藏着一个字。
宋煜仔细辨认半天,才发现那应该是接近甲骨文的古老篆书体的“兵”字。
他从小喜欢书法,创业时为了静心,也会经常写字。
除了姑娘,这大概是他为数不多始终热爱的事情。
所以尽管很少写篆书体,但还是勉强能够辨认一些简单的。
“印章上刻个‘兵’字是什么意思?难道之前主人是个将军,给自己做了个特殊私印?”
古人验证身份的方式并不多,制作一些特殊印章传递消息,也算是一种保密方式。
宋煜用手轻轻摩挲着印章底部的纹路,思忖着,喃喃道:“兵……”
霍地!
一股巨大无匹的吸力毫无征兆地……骤然袭来!
他的身体,在刹那间完全不受控地从木床上面腾空而起。
“咻”的一下,被吸进一个莫名空间。
一时间宋煜甚至来不及紧张,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果然与它有关!
难道是要送我回地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