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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四四章 富豪的冒险

奎宁能治疗瘴气毒,这个事儿在疟原虫被发现之前就已经得到应用了,只是当时并没有人知道这就是奎宁。$$& ()

在西方,最早的抗疟药要算是印第安人发现的一种树皮。传说有一位印第安人患了疟疾,寒热交作,口干舌燥,便在一个小池塘边喝了许多水,水味苦涩。但不久就退烧而痊愈了。

他发现许多树浸泡在池塘里,使得水味苦涩。从此,印第安人得知苦水是树皮而来,遂采用树皮来治疗寒热病。于是,在南美印第安人中,就作为“祖传秘方”在族人中秘密传用。当时他们立下族规:此药治病,不得外传,凡违规者,全族共诛之。

1638年,时任秘鲁总督的西班牙人辛可伯爵的夫人安娜.辛可患了严重的间日疟,她的印第安侍女卓玛照料她。出于好心,她在给夫人服用的汤药中加投了树皮粉末。

岂料,被辛可伯爵发现,误认系卓玛在汤药中下毒,遂对她严加拷问。但卓玛不能说出真情,因为说出原委就会因泄密罪而被族人杀死。

于是,辛可伯爵手下的西班牙人因卓玛“对伯爵夫人下毒”而准备将她烧死。在千钧一发之际,安娜发现卓玛不见了,追问其他印第安仆人,从而得知真情。她立即赶赴刑场,搭救了卓玛。

从此,西班牙人得知树皮的秘密,并将其带回欧洲,而且将这种树皮称为“秘鲁树皮”和“耶酥树皮”。

随后,瑞典科学家林奈塔斯研究了这种树。并把这种树皮以总督夫人的名字命名为辛可那,从而成为欧洲著名的解热药。辛可那的汉译为“金鸡纳”。其霜剂称为“金鸡纳霜”。

金鸡纳又称为奎宁。

虽然目前有众多新的抗疟药物被发现和应用,各有千秋。奎宁因此“退居二线”。但是这个“抗疟老英雄”——奎宁,在“新秀”如林的药坛中,依然占有一定的地位,至今还没有办理“离休”手续。

在张天元和蛇麟前面的这片丛林之中,就弥漫着淡淡的雾霭,这里面混杂着能够要人命的瘴气,因为丛林太过密集,所以瘴气经年不散,虽然未必能够直接将你杀死。但是却足以让人感染上疟原虫,然后慢慢死去,就跟故事里的老兵那样,最后疯狂之下跳崖身亡。

好在两个人进入这野人山的时候是旱季,而不是雨季,而当初杜聿明率领的远征军进入野人山的时候恰好是雨季,旱季好就好在不会经常下雨,不会有雨水将山中那些肮脏的东西冲出来,不然的话。张天元是绝对不会轻易进入这野人山的。

“蛇队,咱们走了这么久了,应该也走了有一半路程了吧?”

张天元算了算时间,现在刚好是半个小时了。他发现周围的树木比之前更加密集了,也知道自己和蛇麟进入野人山越来越深了,他手上有指北针。不过这距离还不好确认,毕竟他没有走过这样的路。

“嗯。大概一公里左右,要不咱们歇歇吧兄弟。这越往里面走,情况就越艰险,路就越难走,歇一会儿再赶路也不迟,反正也就剩下一公里多的路程了,天还早着呢。”

蛇麟取出了那张纸质的地图,因为此时手机里的地图已经不能用了,如果手机能用的话,计算很多东西都会非常方便,这用纸质的地图来查看自己的位置,查看距离目的地的长度,还得经过一番计算,实在是太麻烦了。

考虑到张天元进入这样的地方次数不多,蛇麟就想让张天元休息一下,然后再继续赶路,反正距离已经不远了,最多一个小时就可以赶到目的地了。

“已经半个小时了,胡一刀他们该发现咱们不见了,抓紧时间赶路吧,,解决了这边的事情,就利索的回去,也不能让别人太操心了……”

张天元注意到,他们这一路行来,路上人的踪迹是越来越少,而动物的踪迹却渐渐多了起来,在路过一个土丘的时候,两个人甚至看到了一只黑熊躺在树旁睡觉,这要是得空的话,张天元估计非得来一次狩猎了,不过现在他没那个时间,还是赶紧赶到目的地,把宝藏探明了再说。

由于这里人迹罕至,张天元原本并不期待的心,却又燃起了希望之火,一般来说,动物就算发现了那些宝藏,也不会动的,毕竟它们不知道那玩意儿值钱,它们可能更在意的反而是食物。

只要没有人类靠近这里,那就好了,说不定那,可绝对是一个好消息啊。

他这人本来就喜欢冒险,以前在南都上学的时候,就经常出去探险,不过那个时候,也就是去去附近的旅游景点而已,实在谈不上探险。

现在就不一样了,进入野人山,这真得是一场伟大冒险啊。他以前读过《鲁滨逊漂流记》、读过《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还看过美剧《迷失》、英剧《被遗忘的世界》,在大学的时候,正好是《藏地密码》、《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火爆的时候,他也都看过了,所以啊,他这人表面上喜欢安逸,实际上心底里早就已经被植入了冒险因子了,如此好的一次冒险,能够让他体验电视剧和里的场景,他又怎么会错过呢。

危险吗?

探险、冒险,如果不危险的话,那还能这么叫吗?

再说了,好像这么长的一段路,也没有什么危险是可以让他打退堂鼓的,自然也就不害怕了。

众所周知,富豪与各种冒险活动早有渊源,历史上众多的探险、考古、尖端科学实验都靠富豪的钱袋支持。如今,许多富豪已不甘心只做幕后老板,而是亲自上阵体验极限冒险的极限快乐,蹦极、过山车、摩天轮这些运动,对于特立独行、行事出位的富豪们来说都太小儿科了。

山之巅、海之底、宇宙之旅才是他们极限运动和冒险旅程的目的地。

为了冒险,弗兰克.威尔斯从当时任职的华纳娱乐辞职,迪克.巴斯也重新安排了他的工作计划,他们一起上路,从1983年开始,一共征服了6座高峰,尝试了三次攀登珠穆朗玛。

本来计划1年的冒险大大延期,两位富豪却乐此不疲,他们重新发现自己正在成为真正的男人。于是他们一再坚持,甚至忍受了另一位挚友葬身珠峰的痛苦。后来,威尔斯为了履行对妻子的承诺,放弃了再一次冲击珠穆朗玛,迪克.巴斯则在1985年参加了一个挪威人的探险队,并最终登顶成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征服七大洲最高峰的人,当时他也是以最大年龄登上珠峰的人,那年他55岁。

迪克.巴斯和威尔斯的冒险成功极大刺激了潜伏中的一大批富豪冒险家。他们不甘心自己的原始激情消失在周而复始的“工作周”中,许多在专业人士眼中完全不合格的富豪们像争着认购新股一样排队去攀登世界最高峰。

在国内,也同样有许多富豪喜欢出去冒险,有意思的是。这些冒险的花费都非常大,为了安全。他们会做很多准备工作,就是为了避免在冒险的时候遇到危险。

不说别的。就说张天元这次进入野人山吧,光是那些军火,就不是一般人能够买来的,冒险就更谈不上了。

在美国有一个叫福赛特的商人,简直可以说是冒险上瘾了。

福塞特虽是一个商人,但他的身上体现更多的是作为期权交易公司老板的冒险特质:1998年,他的热气球被暴风雨撕裂,他从9000米的高空掉进了澳大利亚东北部海岸附近的珊瑚海,幸而他竟能死里逃生!2002年,在完成环球飞行降落时,他遭遇了强气流,爬出热气球时,已经满嘴是血;但他的冒险并非蛮干,他经常将商场上规避风险的技能运用到冒险运动中来。

跟这个人比起来,张天元进入野人山实在不算什么,所以如果在这里就大退堂鼓的话,那也未免有点太过丢人了。

“那就等再走一段之后休息吧,咱们继续赶路。不过下面的路可要千万小心了……”

蛇麟听了张天元的话,也觉得有道理,他们今天脱离了队伍之后,肯定会引起胡一刀那边的着急寻找的,这些人找不到他们,绝对是不敢出山去的,不然真得会被杨耀山被扒了皮的。

为了不给自己和别人添麻烦,所以他们必须得加快前进了。

“蛇队,把咱们准备的防毒面具戴上吧。奎宁虽然有效,但是这里的瘴气实在太浓了,我怕单凭奎宁会没有效果的。”说着话,张天元就从自己的背包里取出了一个防毒面具戴上了。这玩意儿要是当初的蜀军拥有的话,打孟获的时候就不怕瘴气毒了。

蛇麟想了想也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奎宁也不是万能的。戴上防毒面具的话,那肯定更加安全一些。所以他也从自己的背包里取出了防毒面具戴上了,这个东西在入山前就已经准备好了,张天元可不喜欢打无准备的仗。

戴好了防毒面具之后,两个人继续前进,速度比之前更慢,这也是没法子的事情,毕竟越往里面,光线就越暗了,而且危险也会更多,两个人都必须得小心翼翼的才行。

好在这地方已经没有猎人的陷阱了,估计猎人也不敢轻易进入这里,坏消息则是没有了陷阱,蛇虫鼠蚁却多了起来。

“小心……”

为了安全,张天元干脆开启了鉴字诀的透视功能,这样的话,就可以看到那些树叶覆盖之下的情况了,这个时候他也顾不上会被发现了,要是命丢了,留着这个秘密也就没意义了,更何况在这种情况下,蛇麟也不会想到别处去,只是会觉得他比较心细而已。

“怎么了?”蛇麟抬出去的脚收了回来,纳闷地问道。

“那下面好像有东西,你看树叶子都在动呢。”张天元说道。

蛇麟看了看前面,果然,那树叶子轻微的动了动,自己都没看到,他不禁感慨,张天元这眼力够厉害的啊。(未完待续。。)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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