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半个月里,程坤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养伤,想不老实也不行啊,以他现在的状态,下地上个厕所都费劲。
师傅又不许他练功,这厮每天无所事事,闲的身上都要长虱子了。
开始躺了三天之后,他实在受不了了,央求樊刚去济世堂找孔老先生,给他拿几本医书,他正好趁这几天有时间学习学习。
结果樊刚回来时把孔老先生也带过来了。老先生此时才知道,程坤练功把自己练到床上去了,一时间对他如此不爱惜身体也是大为光火。
程坤没办法,又低着头挨了一顿训。他之所以受伤没有告诉老先生,怕的就是出现这样的情况,可到了还是没能躲过去。他只能趁着老先生不注意,用眼睛狠狠瞪樊刚两眼。
这个“叛徒”,他之前明明千叮咛万嘱咐,除了借书,别的什么也不要说,结果呢。
樊刚被程坤瞪得也有些委屈,他也不想啊。
只是老先生活了这么大岁数了,他走过的桥比两人走过的路加起来还多,这点小伎俩他一眼就看穿了。只是多问了几句,樊刚就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只好说出真相。
老先生又仔细检查了一番后,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给他留下一些调养经脉的药,还有两本《神农本草经》和《黄帝八十一难经》后离开了,临行时还嘱咐他伤好之后多到医馆转转。
程坤一一答应,说起来,老先生虽然是为了幽然才起意收他为徒,但他这两次受伤,老先生都一样是尽心尽力,他能感觉出来,老先生确实是一片真心,心里也是十分感动。
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想办法治好幽然身上的病症,他知道,这是老先生心里最大的牵挂。
半个月过后,程坤终于满血复活,他迫不及待地下床在院中打了一套八极拳。还好,虽然身体因为躺的时间过久,肌肉变得有些僵硬,但这只要多活动活动就好,不是什么大问题。
现在已是十二月末,再过几天,就是新年了。程坤这一次出门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家这么久,他心里开始泛起了对家人的思念。
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如果说有那件事是最让他感激上天的话,那就是有了自己的父母。
上辈子程坤只是个孤儿,收养他的爷爷也在他长大后去世,亲情对他来说,从来都是很奢侈的东西,他也从未享受到父爱和母爱的关怀。
所以今生,他无比的珍惜着一切,更是时不时地装傻扮乖,只为了让母亲脸上露出笑靥。
十年中,每一个新年都是与家人一起度过,母亲每次炸好香喷喷的肉丸子都会先盛一碗给他解馋,这也是他记忆中最深刻的味道。
程坤越想越是觉得归心似箭,他准备跟樊叔和两位师傅打个招呼,今天就启程回家!
听程坤说起来意,樊岳没有意外,本来就算程坤不提起,他也要过问的。他也不反对,拿出早早预备好的年货,交给程坤带回家里。
程坤谢过之后,拿着东西先去了济世堂,在与孔老先生和幽然道别之后,才来到城西的兵器铺。
唐仲看到进门的程坤身上背着出门用的包裹,猜到他是准备回家,他也从屋中取出一个早就整理好的包裹:“臭小子,想家了吧,正好师傅在这城里待腻了,这次就到你家转转,”
程坤没想到,师傅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来意,而且还追备于自己一起回程家村。
他当然知道唐仲不是因为在新丰城待腻了才想去他家里,而是担心他一个人回家,路上出什么意外。
程坤心里感激,脸上却露出笑容:“好啊,正好师傅你可以尝尝我娘亲的手艺,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两人都是雷厉风行之辈,决定好了之后,便立即动身,现在外面阳光正好,正是赶路的好天气。
把店门锁好之后,两人随即出城。
在程坤养伤的半个月里,又陆续下了两场大雪。城中有人清理还好,一出了城,地上的积雪厚的能没到出口的膝盖,走起路来很费力。
时不时的还有凛冽的北风卷起细雪拍在脸上,感觉像刀割一样,久了之后让人感觉两边的脸都不是自己的了。程坤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衣,可还是感觉身上的热量在不住的流失。
面对着大自然的伟力,程坤也没什么好的办法,只能加快速度,到了家里,就不必忍受这刺骨的严寒了。
忽然,程坤心里一动,想起了丹田中那一缕真气。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催动着真气在体内流动。
这缕真气很听话,顺着程坤的心意像一条小蛇一样游走。
很快,程坤感觉一股暖意在体内生出,驱走了寒气。他又试着将这缕真气运至双脚的涌泉穴,程坤的双脚在轻微的胀麻后,他感觉自己整个身体都轻了不少,步伐也更加有力。这就是轻功的原理吗,果然神奇!
程坤乐了,这真气就像万金油一样,搁哪都好使啊。
一旁的唐仲对程坤的小动作一点也没有察觉,虽然程坤已经筑基,但对于初学者来说,想要熟练掌握真气,乃至开发出其种种妙用,那还有的学呢。
但程坤却感觉到对真气的操控如臂使指,没有丝毫的晦涩,就好像他已经练习了多年一样。他也不知其他人是什么样的,心里只以为这是应该的。
只能说,上次程坤的“胡来”除了让他顺利筑基外,还带来了其他的好处,等待着他日后慢慢发掘。
……
就在两人闷头赶路时,唐仲因为修为深厚,五官敏锐的关系从风中嗅到了淡淡的血腥味,他立刻警觉了起来,停下脚步,示意程坤小心。
程坤没想到真有意外出现,也提高了警惕,他精神一集中,也很快就发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
两人俱是胆大包天,遇到这种事,非但没有想着避开,反而凑了上去,唐仲自信即使有什么危险,也足以护得程坤周全。
两人顺着气味传来的方向追过去,终于发现了气味的源头。
在洁白的雪地里,躺着一人,他身下流出大量红色的血迹,在环境的映衬下显得异常的刺眼。
程坤走近了观察,这是一个大概有三十多岁的男子,身着一套很有隐蔽性的白色棉衣,身体早就僵硬了,看来是死去多时了,致命伤在胸口,凶手以利刃刺破他的心脏导致他死亡。至于是什么兵刃,他只能看出应该是刀,具体是哪一种,就无能为力了。
死者脸上的皮肤很粗糙,看样子不是什么贵人,衣物也有被翻过的迹象,程坤仔细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财物留下。他的手掌内侧还有一层厚厚的老茧,程坤一眼就认出,这是常年握刀的结果。
程坤扭头看向师傅,想知道他有什么不一样的发现。结果却看到一张阴云密布,杀气腾腾的脸。
他从未见过师傅面色如此可怖,他看得出来,唐仲此时是真动了杀机,浓郁的杀气让他的汗毛也情不自禁的炸了起来。
唐仲见状,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控,这才收敛起杀机。他对着程坤说道:“这人我并不认识,但是他所穿的这套衣服,是定山军斥候营专属,在外界很难见到。”
定山军!程坤这才知道师父为何和如此愤怒,他知道唐仲虽然离开定山军多年,但他心里还一直把自己当成定山军的人,这种心情,当过兵的程坤再了解不过。
这也就难怪唐仲情绪失控,如果程坤自己见到战友不明不白的死去,尸体被随意丢到野外,他也要炸啊!
唐仲蹲下身,拨开死者胸前的伤口,仔细观察伤口的形状。良久,他站起身,目光更冷,如同刀锋一般:“是匈奴崽子!”
程坤疑惑的问道:“凶手是匈奴人?师傅从何处得知?”
“匈奴人生活在塞外,缺乏铁器,而且他们的冶炼技术很低,因而到现在为止还有许多人使用青铜刀剑。因青铜质硬而脆,所以长久以来,他们的武学不尚变化,运刀使剑多以刺、削为主。这个凶手虽然出手时有意隐藏自己的跟脚,但是这一刀里烈风秘剑的味道还是太浓了。”
唐仲说着说着,停了下来,表情变得有些疑惑。他本以为这名匈奴人只是边关上的漏网之鱼,被定山军追杀。但随着他得到的信息越来越丰富,最初的推断变得很难成立。
烈风秘剑是匈奴军武之一,威力不俗,这可不是谁都能学到的。
他开始觉得事情不简单,如果此时只有他一个人的话,他一定会找出凶手,为战友报仇。但现在徒弟还在身边,他必须为程坤的安全着想。
因为这名定山军斥候死去的时间过久,凶手留下的痕迹都被风吹来的积雪掩盖,导致他也无法确定具体有多少人。如果只是一人还好,但万一要是成队的匈奴人潜进了关里,那麻烦就大了。
思及此处,他再也站不住了。这样平坦开阔的平原,一旦有一只骑兵出现,哪怕只是一小股,那也是一场噩梦。
他招呼程坤,两人一起将这名死去的军士掩埋,为了方便日后找到,他们还在不远处的一株大树上做了隐蔽的标记。因为此人身上的军牌被凶手拿走,唐仲也无法确认他叫什么名字,只好放弃为他立碑。
做完这一切后,两人迅速回头,朝程家村赶去,脚步比之前还要快上几份,仿佛身后有猛兽在追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