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达瑶山县的县城时已经是傍晚,等那些官差离开之后,县令也离开公堂走向后院。
他打开卧房的时候,正看见我坐在椅子上似笑非笑地看向他,他察觉到不对劲,转头就要跑,房门嘭的一声关上,将他拦了下来。
“张县令,怎么看见我就急着走呢?”我问道。
“哎哟,我说怎么看着眼熟,原来是秦伯延的大公子,马五爷的朋友!”张县令转过身,笑嘻嘻地搓手说道。“您,没事儿?”
“张县令希望我有什么事吗?”我也笑盈盈地看着张县令问道。
“我哪会这么想,您是马五爷的朋友,马真人的得意门生,我当然希望您平安无事,洪福齐天!”张县令一边说着一边将手背在身后,想要将门扒开逃走。
“张县令,想必你也知道我是马真人的弟子,虽然修道时间短,但是杀个人对我来说跟杀鸡一样简单,你敢跑出这房门,我保证你十步之内血溅当场。”我冷声说道。
“我不跑我不跑。”张县令连忙缩回手,脸色难堪,尴尬笑道。
“之前小五要帮我杀人我不同意,现在我的家人死了,师傅也死了,我伏龙岭的人被杀得一干二净,这事儿跟你脱不了关系吧?”我起身问道。
“哎哟,小道长,您这就冤枉本官啦,将伏龙岭屠杀的可是曹大人和他的军队,跟我半点关系都没有。”张县令解释道。
“那把军队带到伏龙岭的又是谁?”我问道。
“小道长,我也是被逼的,曹大人带了八百洋枪队过来,咱们瑶山县天高皇帝远,还没接受上头的整编,用的都是旧朝的礼法,一杆土枪都没有,只能向人低头,而且这曹大人来头不简单,本官得罪不起呀。”
“你口中的曹大人叫什么,他又有什么来头?”我问道。
张县令说道:“他叫曹少宝,直隶新军的一个都尉,官职不大,但他是曹锟的侄子,也是王占元的女婿,没人敢得罪他呀。”
“曹锟、王占元?”我目露疑惑。
张县令说道:“小道长不懂当今局势本官可以理解,这曹锟原本可是袁世凯身边的大红人,如今是直隶军的总督军,整个直系军阀都是他的,袁世凯意图恢复帝制,遭到了诸多军阀的上书反对,这其中之一就有曹锟,直隶军数量庞大,再者直隶所含的天津是华夏交通命脉,就算袁世凯都对他忌惮不已。至于王占元则是湖北督军,为人残暴,对镇压民众起义的手段尤为擅长,袁世凯都对他不管不问,所以曹少宝有曹锟和王占元的两层关系,向来目中无人,看到哪个富贵人家的闺女长得漂亮就直接掳去当妾,八省之中横着走,其它军阀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原来还有这层关系在,果真来头不小,杀他怕是要引起不小的动静。”我皱眉说道。
“哎哟小道长,你可杀不得他哪。”
“有何杀不得?”我冷声说道。“我父亲天生状元之命却被杀,师傅身为道尊也死于非命,王侯将相也终究是凡人蝼蚁,自以为套上了一些让别人害怕的身份就没人敢动他,可笑至极。”
我说着打开房门,庭院内的月光明朗,和平常的夜没什么不一样。
“这世上总要存在规则,就像师傅说的,人死成鬼,就不能祸乱阴阳,可这人间也同样要有规则,仇要报,债要还,他们定下的规则是弱肉强食,强者可以随意践踏弱者的尊严和生命,如恶狼追捕羊羔,就像你记住了所有人的名字,说我是秦伯延的儿子,秦世安的孙子,马五爷的朋友,唯独忘了我这只懦弱的羔羊叫什么”
我说着看向一脸惶恐的张县令。
“我叫秦阳!”
手掌从张县令的脖子上划过,他大了眼睛,脖子上的皮肉裂开,鲜血喷涌而出。
我收起掌心的刀,转身走出门外。
我骑着县衙的马在月夜中奔向天津,冷峻的夜色和大风在我身后凝固。
数天之前我从瑶山县赶到天津足足走了七天,之后从天津赶回瑶山县用了四天,而如今,只不过是一夜的脚程。
到了天津城后我找了家客栈先住下来,爷爷曾告诉我,一个杀手最大的本事就是耐心,只要有足够的耐心,人畜无害的孩子可以在敌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杀死一名壮汉,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可以毒死一个江湖好手,曹少宝身份特殊,到哪都会带着人,而天津城鱼龙混杂,我要摸清楚状况再动手。
一连几天的时间我都在天津城里四处打探和观察,曹少宝身为直隶军的驻天津新军都尉,白天时都是在天津城东边的军区里待着,晚上则住在曹府之中,他身边至少有四名护卫,那四名护卫的太阳穴隆起,看起来是外家高手,师傅能轻易伤到他,不代表我也可以,我若是曹少宝返回曹府的路上动手很可能有去无回,但曹府极大,里面的房间布局我并不熟悉,因此我得趁夜里翻进曹府之中找出曹少宝所住的房间,并且设计好我刺杀曹少宝成功后的逃跑路线。
那时已经是我来天津城的第七天,因为客栈离天津火车站不算远,所以我从曹府的方向回来后,又碰到了一个熟悉的人——那个平头青年的小偷。
我记得之前去南京的火车上,这个平头青年就带着一帮人想要收拾我,我被迫跳窗而逃,回来时又不幸遇到他带着一伙人追我,所以我没能弄到马车就急忙跑出了城。
平头青年也看见了我,路上人太多,我佯装没看见他从他身边经过,然后向客栈后面的小树林走去,这些人果然在后面跟着我过来。
这些人的身上都带着刀,若是在大街上和我动手也就罢了,但是他们想跟到我的住处,不是想弄死我就是想弄残我。
那个时代没有什么刑侦技术,也没有什么所谓的神捕神探,死一个不明身份的外乡人还要浪费警力和一张铺在身上的裹尸布,能有人帮忙埋尸也就算祖上烧高香了。
傍晚的残阳照射进树林里,前面是波光粼粼的大河。
那时我转身看向这些青年,共有七个人,我身后的太阳耀眼,他们一定看不清我的表情。
“你再跑呀!”平头青年掏出一把匕首向我走来。“妈了个逼的找了你好几天,老子看你这次还能跑到哪里!”
平头青年一刀捅向我的腹部,我反手抓住平头青年的手腕,道气猛然一震,将他手骨震碎,匕首抢到自己手中,平头青年疼得想要大叫,我捂住他的嘴,在他的脖子上猛扎七八刀,平头青年剧烈地挣扎了一下就倒在我的脚下。
其余人见状,也都掏出刀子向我冲来,我意念一动,袖子中的十二把飞刀锵然出鞘,那飞刀被我磨得锃亮,凌厉无比,在夕阳的光辉之下尤为耀眼,锋芒所过,从这些人的头骨中穿梭,没有一丝停滞,红色的血雨飞溅,飞刀又划出美丽的弧线飞回我的手中。
只有一人还站在原地,是个脸色惊恐的青年,他语带哭腔地不知道在说什么,扔下刀转身就跑,我甩出一把飞刀射穿他的心脏,青年只跑了几步就栽倒在地上。
我转身坐在河边开始清洗刀上的血迹,仔细看了看刀刃,生怕这些人的头骨会让我的飞刀卷刃。
这十二把飞刀是陈铁匠耗费心血打造给我的,我要小心保护才是。
而今天晚上,我就要动手杀曹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