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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被谋杀的教授

这起案件发生于5年前,死者是牛津大学聘请的历史教授,在其遇害前2天,他的妻子和女儿刚坐船回大秦探亲,第二天早上,来家里打扫卫生的女佣,在客厅发现了他的尸体。

他居住的住宅是一栋独立别墅,警方发现,客厅里有搏斗痕迹,死者身着睡衣,被刺中胸部倒卧在客厅沙发旁,他的身上一共也只被刺中一刀,但这一刀造成的是致命伤,足以当场毙命。

法医判断死亡时间是21点至23点,尸体旁发现扔在地板上的凶器水果刀,刀柄上的指纹已经被擦掉,室内其它多处地方,也发现指纹被擦掉的痕迹,因为死者和女佣的指纹也没有了。

主卧室里面的床上被褥很凌乱,看起来像是有人睡过,后门门框上一块玻璃,被从外向内打破,玻璃碎渣散落在厨房内,根据事后清点,丢失了包括现金、手表、几套古籍图书等等财物。

室内的木地板上,一共发现了4组鞋印,一组清晰的鞋印是41码皮鞋的鞋印,厨房后门外的小花园内,也发现有这组鞋印,另外3组鞋印,都被确认是死者家中拖鞋的鞋印。

负责探员对案情的判断是:小偷知道夫人和小姐离开,以为家中没人就入门行窃,打碎后门玻璃时,惊动了在卧室睡觉的教授,最后双方搏斗起来,小偷捡起客厅桌子上的水果刀,用力刺死受害人,搜集财物后,从后门逃离现场。

然后就按照盗窃案的思路,追索凶手至今也未破案,这个貌似正常的判断,仔细分析后,就会发现其实疑点很多。

乔治周六看到的那宗老妇人中毒案,严格讲完全是私人医生的错误,警察基本没有责任,他不可能质疑医生心脏病死亡的结论,可这个案件的负责警察,则完全是专业素质有问题。

案件的疑点太多,乔治几乎看着卷宗,就可以断定现场是伪造的,凶手根本不可能是什么入室盗窃的小偷。

首先是入室方式不合理,如果是惯偷,不应该用打破玻璃的方式入室,而且,看散落在地上的玻璃,虽然是从户外向户内打破玻璃,但是他开门之前,并没有清理门框上的玻璃碎渣,就这样伸手去握门内的把手打开房门,非常容易被门框上的玻璃碎渣划伤。

其次,小偷擦除室内指纹的行为也不合理,去别人家里偷窃却不带手套的小偷,只能是愚蠢到无药可救的小偷。

以上这些问题,还能用小偷是一个生手,或者干脆是街道上的流浪汉,临时客串的劫匪来解释,那么,结合其它疑点来分析,反而更会形成逻辑错误。

首先是主卧的床铺问题,从照片就可以看出,主卧和次卧的床上都只有一个枕头,说明死者夫妇早已经分床睡觉了,可是根据次卧桌子上的专业书籍、烟灰缸还有眼镜盒,证明次卧才是教授的卧室,主卧则是属于夫人的。

而现场被打开的是主卧的被褥,烟灰缸、眼镜盒等却都还在次卧的桌子上,小偷或者劫匪,怎么会无缘无故去打开卧室的被褥,只能说明一个事实,这是凶手有意识的伪装,但是,他匆忙间按照惯例选择了主卧,却反而暴露了自己。

最后,则是另一个严重的矛盾,死者是古籍收藏爱好者,他不是什么顶尖收藏家,藏书也没有特别珍贵的孤本善本,基本都是刊印发行的古籍,根据其藏书清单,总价值也不到1万英镑。

但是,一个生手小偷或者流浪汉,怎么可能知道哪些书是古籍,从而在房间内准确选出并带走这些古籍,偷窃者要么是懂行的行内人,要么就是有不得不带走书的理由,比如有血迹落到某本书上,而只能带走更多古籍掩饰。

所以结论是,凶手是教授的熟人,教授是在客厅招待到访的客人,很有可能就是在品鉴古籍中的某一本藏书,从凶器的角度看,这是一次冲动犯罪而不是预谋杀人,一刀毙命只是巧合,水果刀本身,显然不是什么好的杀人武器。

双方可能在品鉴古籍时,因为某种原因起了争执,继而打斗起来,教授被当场一刀刺死,为了掩饰自己的存在,凶手开始布置现场,伪装成入室抢劫杀人。

清洗并归位茶杯;擦掉留下的指纹;拿走教授手上用来看古籍的白色手套;打开弄乱主卧的被褥;搜寻现金、手表等明面上的财物;穿上皮鞋在室内外留下脚印;从室外打碎门框上的玻璃等等。

从鞋印大小推断,凶手身高大约是175-180CM左右,皮鞋鞋印清晰且根部几乎无磨损,推断是一双新鞋,家境充裕,可以晚上到家里作客,教授穿着睡衣招待他,推断为男性中年或老年人,和教授熟识且关系密切,带走的书籍推断,凶手懂得古籍的价值,是一个真正的内行人。

乔治写下推断后,就放下了卷宗,今天时间太晚了,明天上午可以安排人深入调查下,找到嫌疑人可能不难,毕竟教授死亡时,到英国任教也就3年时间,古籍收藏的圈子又不会太大,甚至凶手就在吊唁教授的客人名单里。

想要证明对方是凶手,就要看运气是否眷顾了,那双皮鞋和可能存在的血衣,肯定早就被凶手销毁了,不过,凶手是懂得古籍的人,有可能会不舍得销毁这些书,另外,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他的警惕性,也没有刚发生命案时那么高了。

只要想一个巧妙的办法,骗凶手拿出这些失窃书籍中的任何一本,就能证明他是凶手,因为古籍上可能不会有教授的指纹,可是一定会有教授的收藏印章。

乔治推开房门走出办公室时,又不禁突然苦笑起来,他明明是穿越成一个大富翁,怎么活得又像刑警队长了,不仅要帮警察审查卷宗、甄别疑点,还要帮着想办法如何解决案件,估计要是亨特还在,他对这种案子根本不会有一丁点兴趣。

会议室内依然灯火通明,当然也不会少了一贯的烟雾缭绕,侦探们还在认真的分析着卷宗,乔治只是在门口观望下,没有走进去打扰他们。

香烟、啤酒、咖啡、糕点和三明治,待遇很好了,前世自己加班,有的时候还只能吃泡面呢,但是,即使给再好的待遇,这种高昂的士气也不可能坚持太久,“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对这种现象,老祖宗的话,早已经进行了精辟的总结。

其实这几天在苏格兰场查资料时,乔治就已经发现,很多中下层的专案组警员早就懈怠了,只是在纳尔森这个上司面前,装模做样的看似勤奋而已。

那把能打开门的该死的钥匙,到底在哪呢?

这段时间,侦探社原本的正常业务几乎停滞,有卡普兰小姐、爱丽丝小姐等负责侦探们的后勤,查德威克也没什么不放心的,她也不会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些事情上。

向来雷厉风行的她,已经转移了注意力,开始筹备组建新的公司,在和警界和政府的多位相关人士探讨后,首先决定做的就是保全公司,公司还没成立,就已经预定了不少业务意向,至于投资公司,她还在等专业咨询机构的调查报告,也在委托猎头公司,帮她寻觅合适的经理人。

周三的时候,乔治和查德威克在四季酒店,宴请了约翰-贝克特夫妇,贝克特先生是大西洋保险公司的执行总裁,之所以是乔治主动邀请,主要是为了表示歉意,这段时间不接新业务,自然会给对方造成麻烦,总要主动寻求谅解。

以前就一直合作很愉快,等保全公司营业后,双方更是会有更多业务合作,保安员们要上大量意外保险,还要配备大量车辆,如押款车,保费的多少,还是需要保险公司给一个更优惠的价格。

这顿饭吃得很快乐,查德威克今晚的精神似乎异常兴奋,从神怪谈到中世纪的陶器,意大利的大提琴,大秦的法学,哪一方面,似乎全都特别研究过,所以说起来滔滔不绝。

在愿意表现的时候,乔治的谈锋也算是犀利,又经历过网络时代的洗礼,约翰-贝克特夫妇也是爱说爱笑、性情随和的人,同样愉快得开怀畅饮起来,所以天南地北能谈个不休。

乔治欣赏着这顿考究的晚餐,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宾主四人异常欢洽,最后结束前,乔治又讲了一个前世听到的骗保故事:

“话说有一对夫妻,虽然丈夫比妻子大了十几岁,也没有孩子,但是夫妻感情非常好,他们生活的很幸福美满,某一天灾难突然降临,丈夫失业了。

没有了收入来源,还有房租要交,保险要交,很快就会耗光他们不多的存款,更致命的是,丈夫已经50多岁,即使他再找到工作,也干不了几年了。

苦思良久,丈夫想到了一个主意,决定骗保,他们有2万英镑的人身保险,妻子只要意外失踪,坚持7年就可以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死亡,丈夫就可以拿到保险金,那时候他们可以换个地方生活,丈夫正好60岁,他们就有钱可以安享晚年了。

想着家里的实际困难,看着日渐憔悴的丈夫,妻子最终同意了,计划开始执行,妻子用化名到了另外一个城市生活,她需要再找个工作维持生计,丈夫则报警说妻子失踪了。

警方、保险公司、妻子的姐姐,所有人都觉得是丈夫谋杀了妻子,对他展开了持续的调查,比如,挖开了他家前后的花圃找尸体,不断跟踪监视他,尤其是保险调查员,更是始终纠缠着他。

他们之间不敢进行联系,因为保险调查员还会时不时的找他麻烦,只能偶尔像地下特工一样偷着见面。

他挺住了巨大的压力,代价是头发全部白了,但是马上时间就到7年了,还有几天他就可以拿到保险金,幸福生活仿佛就在眼前。

突然这一天,一个女子出现在他的家里,丈夫仔细一看,这个烫着头发、身着华丽裙子、带着墨镜的女子,居然是他妻子,7年时间过去了,她也从一个居家主妇变成了白领丽人,反而显得更年轻了。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突然出现在家中的妻子,居然告诉他说,她不想继续原先的计划了,她要和他离婚。

丈夫一听就恼怒了,我担心害怕了7年,马上就要成功了,结果你给我来这出。

他悲伤的问妻子为什么?妻子说她现在有了新的恋人,她不能继续过没有身份的生活,她也不想犯重婚罪,所以必须和他离婚。

于是,绝望的丈夫终于谋杀了妻子”。

“这个故事说明了什么?是说夫妻之间的感情再好,经历时间考验终究会变质么?”查德威克幽幽的问道。

“不,它什么也没说明,你看单从妻子角度,既可以说她变心,感情变质,又可以说她跳出樊笼,重获真爱,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答案,这种东西没有定论,

其实如果对我来讲,还可以有另一个解释:爱情是一种情感的事情,和我认为是最重要的冷静思考是有矛盾的。我永远不会结婚,以免影响我的判断力。

这是一位我很尊敬的大侦探说的话。”乔治最后补充说道。

(是福尔摩斯书中说的,本书是否有女主还不知道,倾向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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