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全球最著名的销金窟之一。
内华达沙漠严酷的气候并没有让这座位于沙漠边缘的城市变得荒凉,因为最好不要明言的原因,这座城市繁华无比。
无数人在这里一掷千金,根本不拿钱当钱。一夜暴富的传说在这里从来不缺乏市场。畸形的繁华带来的是光明与黑暗并存。
灯光灿烂不夜天之下,隐藏着无数肮脏污秽,然而在各大势力的平衡之下,很难影响到这座城市的生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某条僻静小巷,几个打着耳钉鼻环,很有个性的小青年勾肩搭背大呼小叫,明显是喝高了,没有留意阴影处站着一个男人,正直勾勾的盯着他们。
这个男人大约三十岁左右,一米七左右,看上去很单薄的样子,但是眼神却相当锐利,跟刀子似的。
在那几个醉酒青年大呼小叫经过的时候,男人动了,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冲出阴影处,再以更为夸张的速度瞬间击倒了这几个青年。
男人打晕这几个醉酒青年,飞快蹲下身来检查了下,确定这几个青年没有挂掉,明显松了口气,随即对这几个倒霉鬼进行搜身。很快,三个并不鼓的钱包到手,男人即刻退回阴影处,匆匆离开了这条小巷。
类似的罪恶基本上在这座城市的每一处角落上演。这里是赌城,最著名的销金窟之一。各大势力能够保障肥羊们的人身安全,对其他心大的游客却并不礼貌。
男人低着头,利用各种阴影处尽可能避开遍布大街小巷的监控,最后来到城市边缘的某个贫民窟。
在亚美利加,基本上每座城市都存在贫民窟。而在这里,住户却有很大一部分是在赌场输得清洁溜溜,却石乐志不肯离开的卢瑟。
这样的环境之下,各种鱼龙混杂,基本查不出住户的底细。男人很有经验的挑选了这个藏身处。
男人的家是辆废弃房车。他并不是第一任住户,至于是第几任,反正已经没人可以查得出了。而现在,这辆没了车轮,引擎等等配件,只剩下一个车厢的房车是他的家。
基本上,贫民窟里的居民基本都是如此。
男人确定四周没人,拿出刚刚抢到手的三个钱包,抽出了其中的钞票,压根没看钱包里的信用卡等物,直接扔进了距离房车大约三米开外,没了井盖的下水道口。
至于这三个钱包什么时候可以重见天日,那得看市政人员什么时候检查一下下水道。
男人点了点手上的钞票,并不多,只有几百美刀。钱虽然不多,但是省一点也足够坚持一段时间。
收好了钱,男人把自己扔在房车内那张破床上,望着车顶走神,紧跟着双手狠狠在脸上搓了几下,翻身坐了起来。
“我一定得想办法回国。”
男人吐出的赫然是华语,清冷的月光从车窗洒进来,如果有人在旁边,一定能够发现他是个东方面孔,只是面容十分憔悴,一看就知道休息不好。
说起来他很悲剧。
从小学到大学,他一直都是老师眼中的尖子生,轻松拿到了斯坦福大学的offer。毕业后更是成了华尔街精英,有房有车有存款,妥妥的中产阶层偏上。
然而就在他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却遭遇了滑铁卢,直接被送进了监狱,获得了一百三十年刑期。
突如其来的打击让他彻底崩溃,昔日纸醉金迷的生活离他远去,平日里来往的朋友直接跟他断绝了来往,说是众叛亲离也不为过。
他甚至不敢接受囚犯的福利,打电话告知自己远在国内的父母。
不过也许是时来运转,他遇上了一个可以让他重新崛起的机会。某一天,他见到了一个白人,通过探监的方式与他见了面。
当时他很是意外,毕竟都已经众叛亲离了,没理由还会有人来探望自己。在得知这个白人直接表示需要一个实验体,只要他肯签字就会获得赦免,他毫不犹豫签下了那份卖身契。
他已经受够了监狱生活,因为,他是个黄种人。
如果要评选出亚美利加最种族歧视的地方,监狱当之无愧力压群雄。他是个文化人,身体单薄,自然沦为了被欺负的对象。
在签下了那份卖身契之后,他获得了解脱,被那个白人带到了某个军事基地。当然,他在路上就被打了麻醉剂,醒来之后便已经身在基地内部。
接下来他听话的配合一系列实验,同时发现自己并非唯一的实验体。很显然,各个监狱为这个军事基地提供了充足的实验体。
或许是苦尽甘来,和他一批的实验体们相继不见了踪影。他知道这些实验体多半是挂了。毕竟实验过程相当痛苦,绝对不是常人能够忍受的。
但是,他活了下来,或者说以顽强到可怕的意志坚持到了最后。
作为唯一成功的实验体,他发现自己拥有了堪称超人般的实力。身材尽管依旧还是那么单薄,但是力量,速度等等方面都有了极为明显的提升。
在测试过程中,他曾经一拳打出一千公斤的极限力量,也跑出了百米七秒的惊人成绩,连体力都变得极为可怖,以时速二十公里的匀速状态不间断跑长达二十个小时。
然而他却并没有感到喜悦。
作为曾经的华尔街精英,他深知自己接下来的命运会是如何。毋庸置疑,等待他的是更多极限测试,直到耗尽他的生命力。
因为他终究是黄种人啊。
于是他想到了逃跑,并精心策划了一次让人感到震惊的越狱。他成功了,依靠全面极大提升的身体素质,成功逃出了基地。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自己身处内华达沙漠。
依靠超人般的体力,他逃到了沙漠边缘的那个小镇,废了一波无所事事的二笔青年,抢到了一笔钱以及一辆车,最后逃到了这座城市。
他不笨,清楚自己的价值,因此打算再躲一段时间,抢到一笔钱后逃去枫叶国,再从那边设法逃回国内。尽管在亚美利加呆了多年,他却对这里却没多少归属感,更清楚国内的环境远比这边好上一万倍。
至少不会半夜被枪声惊醒,也不会面临亚美利加方面的搜查。
然而就在他准备好好休息,放松一下这段时间来紧绷的神经,忽然一阵杂乱而又轻微的脚步声由远及近传来,让他当即目光一冷。
麻烦来了。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