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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情缘之孽

静静的听着张丹青念完这首诗,合肥知县林开不由眼前一亮,赶忙从他手上接过这张信笺,细细的打量起来,只见信笺上,字迹娟秀,分明是个女子所书。

想来应该就是郑剑亭的女儿写的,林开微微错愕,短短20个字,简单的一首五绝诗,信息量却极其庞大。

把一个女子,在雨夜苦等心上人的雀跃之情,展示的淋漓尽致!

看来这个冯国,已经把这位郑家小姐迷的神魂颠倒,再往后翻,小册子里便再也看不到更多的日记。

见此情形,林开有些郁闷的看着郑夫人,希望能够从她忧伤的脸上找到些许答桉。

郑夫人苦笑着摇头,接过林开递过来的那张信笺,眼泪婆娑的忧愁说道:“这张信笺,乃是小女失踪的当天,我和夫君连夜出门寻找,在报国寺的江心亭发现的,当天夜里蒙蒙细雨,发现的时候,这张信笺纸都已经微微打湿,我夫君乃是庐州府的推官,断桉刑名之事,自然也是精通的,便留心的把这张信笺纸给捡了回来。可随后,却没有更多的发现!就连那个冯国,也像消失在人间了一样,再也无踪无迹……”

说完有些凄凉的看着这个房间,郑夫人更是触景生情的眼泪直落,忧愁的说道:“这个房间的被子等物以及布置,自从小女离开后就没有动过,两位大人可以看一看,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

趁着合肥知县林开搜查的时候,张丹青则趁机打开衣柜,让郑家的丫鬟拿出所有衣物,一边一件件摊开,一边向郑夫人问道:“夫人可知道?令爱当天出走之时,穿的是哪一件衣裳?”

眼见郑夫人一脸茫然,张丹青又补充说道:“衣柜里这么多衣服,少了哪一套,夫人总该知道吧?”

自顾自的点了点头,郑夫人翻动了一些衣物之后,有些蹙着眉头惊讶说道:“我女儿失踪的当天,我们夫妇俩倒不曾留意这个问题,如今看来,当时我女儿穿走的应该是一件青绿色的素衣裙,钦差大人好端端的问这个做什么?”

张丹青微微侧过脸来:“青绿色?这就有些不大寻常了,青色乃贱色,自唐宋以来,时人所穿衣物,颜色上就大有讲究。”

在古代穿衣打扮、房屋建筑也都必须要遵守一定的颜色规则。咱们现代那是随心所欲的,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各种颜色的衣服,不受任何制约。就连盖房子也都可以想用什么颜色就用什么颜色,没人能拿你怎么着。可是如果是在古代,在古人们看来,这是绝对不能想象的。除了黄色之外,喜庆的红色,古代老百姓其实也是在用的,但是并没有现在这么普及,这么随意,这么简单。

直到现在“绿帽子”他成了一个带有贬义的代称,可是我们经常在说绿帽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绿帽子要代表那方面的意思?这是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因为绿色在咱们传统颜色观中是作为一种“间色”,常常被作为贱色看待。那什么是“间色”呢?就是由青、赤、白、黑、黄五正色衍生出的颜色。正色的地位是很高的,而间色就不行了。绿色是由青和黄这两种正色调和而成的。自然出身就不好,再加上春秋的时候,古人不知道因为啥,就是不喜欢这个颜色。

(有相当多的因素是因为青绿色的色素来自于植物,比较容易获得,所以也顺理成章的成了平常百姓所用的颜色,而紫色就比较难以获得,所以才会有了朱紫贵的说法)

早在春秋的时候,这社会上就有一种风气,“典卖妻女以求食者,绿巾裹头,以别贵贱。”还有《诗经》中说:“绿衣黄裳。心之忧矣。”《诗经》的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其实古人穿衣服是衣和裳两部分的,上面的叫做衣,下面的为裳,搭配的时候上面一定要是正色,下面一定是间色,绿色是间色,如果你做成了衣,而黄色做成了裳,这就是上下易位,借此比喻正妻失位,贱妾上的意思。就是说小妾翻身当主人了,所以心中忧愁!所以要是真的追朔绿帽子为啥是现在这个意思,还得从3000年前谈起,再加上唐朝推崇的是土德,崇尚黄色,而木克土,而绿色恰好属于青色系,这能受待见吗?

再后来到了元朝,统治阶级为了收钱,增加税收方面的管理,用法律的形式将绿色衣着与社会地位捆绑在一起,《元典章》就规定:“娼妓之家家长并亲属男子裹青巾”,只要你们家有女子从事娼妓的职业,那么他的家长还有哥哥、弟弟就都必须裹青巾,区分卑贱。从此绿帽子就永世不得翻身了。

讲述了古人对颜色的认知,各位小伙伴是不是感觉很复杂、很玄学呢?感觉古人的讲究太多了,还是没有现代人活地潇洒、惬意。不过通过颜色与衣着穿戴的讲究,我们也能够更深入的了解古人们的风俗习惯。

听到张丹青提了这么一嘴,郑夫人这才想起,自己家里虽说贫寒和简朴,但好歹也是官宦之家,自己的女儿从小也是娇生惯养,从没有让她接触过过多的家务活。

女儿穿着一套绿色的衣裙出走,大概已经表明了心志,那就是宁愿和冯国私奔,终身沦为低贱百姓,也绝不后悔!!

毕竟要是铁了心要和冯国私奔的话,穿着满身华丽的绸缎,显然就有些不合时宜了。

从种种迹象表明,自己女儿失踪,和冯国铁定脱不了干系。

张丹青放下手中的这些衣裳,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一样:“令爱失踪的时候,在这之前你们有没有察觉到什么异常?或者说,你女儿有没有什么明显的征兆?”

茫然的摇摇头,郑夫人脸上一阵苍茫无力:“我倒是不曾留意,说实话,庐州并不是我们的家乡,这几年我也一直忙着向父亲提请,希望能够把我夫君给调回家乡任职,庐州再好,终究是客居之地,即便官职再高,也哪有家乡好呢?更何况推官,也是一个芝麻大的官儿,实在也不足挂齿!”

这话说的倒也没错,张丹青非常认同这句话,当初洪武皇帝朱元章让自己回家乡铅山任知县,自己并不觉得是贬黜,反而认为可以顺水推舟,回家光宗耀祖一回!

在外头做了再大的官,也不如在家乡“称王称霸”。毕竟千好万好,在外头混得再好,也不如在家门口做个小小的父母官来的更为荣耀,但是这样一来,容易形成贪腐和势力盘结。

这又该怎么办呢?朱元章在制度上面的反腐设置了一些高明的办法,成果也是很不错的,诸如在地方官员制度上面,朱元章沿用了自元代以来的地方官任免实行原籍回避制,也称之为地域回避制,本地人是不得在本地为官得,一般是南方人到北方赴任,北方人到南方赴任,总之做官的怎么说也要到外省任职。

这种地域回避制度,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毕竟古代交通落后,通讯只能靠书信,有道是“天高皇帝远”,如果官员回到家乡任职,因为从小生长于此,肯定会很快与当地士绅打成一片,甚至会狼狈为的,加之交通和通讯落后,朝廷难以清楚其中内幕,很明显是不利于皇帝统治的。

所以采取官员任职地域回避制度,就避免了这个问题;而且官员外放到其他地方,很难与当地士绅打成一片狼狈为奸的,无形中就有利于朝廷统治了。

不得不说明太祖朱元章在制度上约束官员贪污腐败,也是很有一套的,可见这位开国皇帝在制度上可谓是殚心竭虑。

但官员任职地域回避制度有一个弊端,那就是官员前往距离家乡很远的地方任职,那么家中父母怎么办呢?

自古忠孝难两全,换一般情况下,肯定大部分官员为了自己的前途,大义凛然的选择“忠”了,当然肯定也有官员选择“孝”弃官不做了,但不管怎么做,肯定都不合适。

这时候明代朝廷就难得人性化了,毕竟古代是以孝治天下的,朝廷提倡孝,所以面对这个难题,朝廷推出了一系列方法。

首先第一个办法便是移亲就养,洪武十七年,明太祖朱元章为了“勉孝劝廉”,准许凡任职所在地距离原籍1500里之外者,国家给以舟车,方便官员迎接父母。

也就是说不管官员去哪里任职,只要是距离很远,就可以将父母接过来;像京城还有其他繁华之地,很多人也乐意过去,有些官员正好将父母接过来,还可以享受当地的生活。

但如此这般也有不少问题,比如说官员任职地方是穷乡僻壤,不适合老人居住,或者是父母年老,经不起舟车劳顿呢?亦或故土难离,不愿意外出呢?

于是面对这些问题,又有两个方法了。

一是明朝虽然讲究官员任职地域回避,但一般来说他的底线在于“隔省为治”。也就是说官员如果想孝敬父母,朝廷允许其调到家乡邻省,这样一来,距离近一些,也方便官员回家孝敬父母。

二是明朝官员任职地域回避制度不包括学官,因为学官在明代属于是闲官存在,并没有什么行政权力,属于是教职。

所以明代朝廷认为学官即使由本地人担任,也掀不起什么风浪的,是难以结党为奸的。

因此如果官员想孝敬父母,可以转为学官,直接回到家乡;当然,这样一来,不只是没有多少权力,仕途上也基本上到此为止了,这个代价可谓是不小啊。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分俸养亲。

如果父母不愿意离开家乡,同时还有其他兄弟姐妹照顾的话,那么可以向朝廷申请将俸粮的一部分,直接发回家乡,也算是尽了一份孝心。

最后还有一种方法,和弃官不做这个方法类似,但还留有余地,那便是辞官终养。

据说是在明朝开国以后的不久,洪武三年的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明太祖朱元章在宫中后花园中看到喜鹊哺养幼鸟而有所触动,所以下令群臣有亲老者准许归养。

所谓辞官终养有两个条件,一是父母必须在七十岁以上;二是家中没有兄弟亦或其他亲属来照料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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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和弃官不做一样,但是还留有余地,回到家乡以后,将双亲奉养到百年之后,还可以回朝继续为官。

当然这也不好说,这个过程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期间不只是俸禄没有,在考核上也是大受影响,对于仕途影响很大。

所以有好多官员父母,宁愿自己孤独终老,也不愿儿子辞官回来奉养自己,盼望着儿子可以仕途有望,以光宗耀祖。

通过以上的官员养亲方法,可以看出明代朝廷的人性化,虽说自古忠孝难两全,但明代朝廷通过各种方法,也想尽量使官员忠孝都两全,以这个角度来看,也是值得称赞的。

由此可见明太祖朱元章,不只是大杀贪官污吏,更是在制度上约束避免官员贪污腐化,而且还人性化的完善制度,避免官员大规模贪污腐化的同时,尽量使官员可以孝敬父母。

有着这样的想法,实在也是人之常情。

却只听得郑夫人话音一转:“可我那夫君不知为何,对此事莫不上心,甚至各种的不配合,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这外头再好,又哪能抵得上家乡?”

张丹青和林开对视一笑,在眼神之中飞快的便交换了想法,推官郑剑亭有这个想法实在不足为奇,毕竟回家乡,自己还要面对一个对自己有恩的老师,以他那赘婿的身份,日子只怕会更加难过。

对调回岳父家乡的事情漠不上心,自然也就显得顺理成章。

只是这个性格霸道而又泼辣的妻子,说什么也不明白丈夫的这点心意,这庐州虽说是他乡外地,但也胜过回岳父家乡。

毕竟在庐州,妻子再怎么霸道蛮横不讲理,推官郑剑亭还可以回到自己外宅小妾那里过日子,或许他的那个小妾身边,郑剑亭才能找回男人的尊严和满足感!

告别了郑夫人后,张丹青若有所思的望向南边,似笑非笑的看着合肥知县林开,一句话便脱口而出:“不知道林大人下一步打算去哪?”

顺着张丹青眼神望去的方向,林开一阵明了,也陪着笑脸说道:“不如我们去南街看一看?我听说郑推官在外头养了个小妾,或许在那里,我们能有所收获也说不定!”

张丹青一副心中了然的样子,不由仰头哈哈大笑起来。

“外宅”是指古代男子养于别宅而同居女子,并非妻子也并非小妾。外宅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能进入男人的家庭世界,只能在外择房居住,身份地位比妾还要低一个档次。

妻和妾的身份是公开合法的,而“外宅”只是半公开的同居关系。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金屋藏娇”。说的再通俗一点,就是包养的情妇!就是二乃!

在水浒原着第4回中,鲁达鲁智深打死镇关西后,逃到代州雁门县,遇见了自己曾帮助过的金氏父女。问起近况,金老汉说道:“……(金翠莲)结交此间一个大财主赵员外,养做外宅,衣食丰足。”

这里,出现了“外宅”这个词。结合前后的语境,很多读者认为“外宅”就是妾,是小老婆的意思。实则不然,所谓外宅就是被人包养的情妇!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在《水浒传》中,另一个着名的“外宅”,就是宋江的女人阎婆惜。在水浒原着第21回中,得知阎婆惜与张文远的奸情后,宋江曾寻思道:“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他若无心恋我,我没来由惹气做甚么?”可见,外宅与妻妾的最大区别就是没有父母之命。因此,外宅多半身份卑微,如同男人的玩物。

张丹青虽说初入官场,但对于官员们的这些名堂,有一部分却是门儿清,和林开对视之时,自然也是显得“心有灵犀”!男人嘛,大家都懂得……

南街并不大,很快在衙役捕快门向街坊邻居们的问询之中,很快便弄清楚了这个推官郑剑亭的外宅所住之地!

林开正准备上前敲门,却隔着门,就听到了嗯嗯啊啊的一阵尴尬之声,不由得有些苦笑的回头看了看张丹青……

好他个郑剑亭,女儿的尸骨刚运回屋里,他就整日不归家,反而躲到了外宅和情妇白日宣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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